崔廷槐
崔廷槐(15世紀—16世紀),字公桃,山東萊州府平度州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崔廷槐是嘉靖元年(1522年)舉人[2],嘉靖五年(1526年)成進士,任山西陽曲知縣,因為忤逆上級遭誣陷笞死生員,被貶為神木典史[3],又改任束鹿知縣。滹沱河決堤,大水直逼城堤,幾乎崩潰,他率領眾人冒雨堵塞,經數日數夜開渠洩流除去水害,蝗災又時親自捕蝗祭河禱神,文章為時傳頌;改任四川提學道僉事,轉水利驛傳道,歷任皆有名聲。他的學問深厚,所著《樓溪集》由知州華亭周思兼作序[1]。
引用
- ^ 1.0 1.1 道光《平度州志·卷十八·列傳四》:崔廷槐 廷槐字公桃,少頴敏勵學善屬文,舉嘉靖丙戌進士,山西陽曲縣知縣,以忤上游貶陝西神木縣典史,遷直隸束鹿縣知縣。滹沱河決,水逼城堤且潰,人情洶洶,廷槐率眾冒雨杜塞,數厯晝夜城得不壞,復開渠洩其流水害,以己捕蝗祭河禱神,文為時傳頌。累遷四川提學按察司僉事,弁厯水利驛傳,諸任有正直聲,尤長於學問,所著《樓溪集》知州華亭周思兼為之序。
- ^ 道光《平度州志·卷五·選舉》:嘉靖 壬午科(舉人) 崔廷槐 見進士
- ^ 《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一百二十九》:(嘉靖十年八月己亥)初山西陽曲知縣崔廷槐者淫刑傷人甚多,笞死生員劉鏜父……至是以聞,詔廷槐降雜職邊方……
參考文獻
- 道光《平度州志》·卷五·選舉
- 道光《平度州志》·卷十八·列傳四
- 《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一百二十九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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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張景 |
明朝陽曲縣知縣 1528年-1531年 |
繼任: 陳價 |
前任: 高翀 |
明朝束鹿縣知縣 1535年-嘉靖年間 |
繼任: 李華魯 |
前任: 陳孔韶 |
明朝岳州府同知 嘉靖年間 |
繼任: 管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