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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維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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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維新
大明陝西左布政使
籍貫河南汝州軍籍
字號字憲周
出生嘉靖二十九年庚戌六月初八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祁氏,繼娶史氏
親屬(子)張楚瑜
出身
  • 萬曆元年癸酉科舉人
  • 萬曆二年甲戌科禮部會試中式
  • 萬曆五年丁丑科進士出身

張維新(1550年—?),字憲周,河南汝州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元年(1573年)癸酉科河南鄉試第二十八名舉人,萬曆二年(1574年)聯捷甲戌科會試第二百七十名,未廷試,萬曆五年(1577年)登丁丑科三甲第二百零九名進士[1][2]。授冠縣知縣,十一年擢兵科給事中,十四年升禮科右給事,擢湖廣右參議,丁母憂歸。十七年起補山東右參議,十九年升為清軍副使,帶管驛傳,同年六月再丁父憂歸。二十二年復除山東副使,天津兵備。二十三年調陝西潼關兵備,二十五年升本省參政,分守隴右。三十一年升山西按察使,以陝西巡撫顧其志奏留,改補本省按察使,歷陝西左右布政使。

家族

曾祖張克用,號高崖,曾任州判官;祖父張粹,號柏庵,曾任貢士;父張從易(1523年-1591年),字以時,號鳳山[3][4],曾任恩例儒官。母丁氏,封太孺人[5]

參考文獻

  1.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唐文獻《敕封文林郎鳳山張公墓表》
  4. ^ 《明勅封文林郎鳳山張公墓志銘》
    賜進士及第翰林院侍讀參校實録篡修會典經筳講官 年家子幻吳孫繼皋撰文
    賜進士第中議大夫巡撫雲南都察院右僉都御史   年家子安陽吳 定書丹
    賜進士第中憲大夫山東提刑按察司督學副使    年家子長垣李化龍篆蓋
    山東副使汝州張君維新,以歲甲戌,與余同南宮籍奏雲。於是,其尊人封文林郎、山東冠縣知縣。公諱從易,字以時,鳳山其號。張氏家汝上,亡慮若干世,大都闇物不耀。而自公之祖髙崖公克用,始倅荊門州州倅。生栢庵公粹,娶於孫,生公。遂娶於丁,為封孺人。副使君七歲矣。而公有異祥,又居副使君所謂高崖別墅者,旦暮督之峻。又七歲,副使君推擇州諸生。又十四歲,籍奏河南。明年,捷南宮。又三年,為丁丑廷對,成進士。而後,公愉快可知也。進士以次,當拜令,得冠。召入給事中。間以職事入侍文華勸講。然給事竟以數言事,不獲久居內,擢參議湖廣。惟是丁孺人溘焉,參議奔自楚。參議起,藩山東,擢副使。公一疾遽卒,則辛卯六月二十有六日也。遡公生嘉靖癸未九月二十三日,得年六十有九。公配丁孺人,婉慧有淑,進士雲峯公女也。側劉。男三女二。孺人出者,即副使君,娶祁,繼史,贈封並孺人,側王。次維揚,廩生,娶董。女,適諸生劉光勛。劉出者,維岳,未聘。女,未字。孫男一,楚瑜,未聘,副使君出。孫女二,未字,維揚出。
  5.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五年丁丑科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