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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度經濟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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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度經濟學(英語:New institutional economics,縮寫為NIE),經濟學的分支之一,將更早的制度經濟學新古典主義經濟學的架構,應用於構成經濟活動底層基礎的社會法律規範分析之上。它側重於交易成本的分析,交易成本是指在建立商品交易過程中,沒有被易主而損耗掉的成本,譬如討價還價花去的精力與時間,為防止受騙而採取的保險措施等,這些舉動花費的成本都是交易成本,因為其範圍涵蓋太廣泛,至今具體的定義仍有很多說法。

詞源

「新制度經濟學」一詞最早在1975年由奧利弗·威廉姆森所確立。在1937年羅納德·科斯提出的論文──《公司的本質》,被視為是交易成本理論的奠基者,科斯在該書中把企業內部的行政指令運作花費而花費的成本看做「內部交易成本」,把企業在市場上購買/出售服務/產品過程中採購和營銷費用看成"外部交易成本",這兩個成本相等時可確定企業與市場的邊界。

內容

雖然新制度經濟學源於羅納德·科斯對於制度架構交易成本交易費用)在經濟活動中扮演角色的重要而深入的看法,但當今的新制度經濟學已建立在更要複雜的方法論原則和判準之上。他們雖然常常關注效率以及分配的問題,但已遠離了主流新古典經濟學和「舊的」制度經濟學,並且在其他社會科學領域中產生較為明顯的影響。

影響

美國經濟學家奧利弗·威廉森和埃莉諾·奧斯特羅姆因在經濟管理分析方面所作的貢獻而獲得2009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威廉森是「新制度經濟學」的著名學者。威廉森的研究表明,市場和諸如公司等層級組織代表著不同的治理結構,在解決利益衝突方面採取了不同的方法。威廉森著作較多,包括《資本主義的經濟制度》等。

比較

制度經濟學相比,新制度經濟學採用新古典主義的數學工具,較少使用價值判斷;與主流新古典經濟學相比,新制度經濟學主要研究小範圍的具體事件中出現的交易成本和邊界分析,在分析諸如某一宗壟斷行政法律案件時,往往能給出比較好的建議,而新古典經濟學只是開發數學模型,較少討論實際經濟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