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宜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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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宜雪,自稱於2022年4月14日遭派出所輔警猥褻,並在向警方指控後被送至江西省精神病院強制入院56日。[1]

2022年12月21日,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發通報回應[2],認定涉事輔警賴某吉不存在猥褻行為,並指李宜雪在2022年4月中先後4次在公共場合揚言自殺、自稱患有抑鬱障礙難以入睡,丁公路派出所因此將其送至江西省精神病院,醫院診斷後收治入院,民警也於當日通知家屬。

李宜雪後以醫療損害責任糾紛為由起訴江西省精神病院,並在網上曝光遭遇、發視頻回應通報[3]。2022年12月6日,訴江西省精神病院案一審開庭,庭審約兩個小時,法院宣布擇期宣判[3]

事件背景

據李宜雪稱[4],事件緣起2022年3月14日,因民事糾紛她多次造訪丁公路派出所,4月14日遇到輔警賴某,二人初次見面,賴某主動搭訕,次日下午賴某約見她到附近一家酒店的房間聊案子,之後賴某欲行不軌,雙方僵持一晚李宜雪沒有選擇報警。4月21日晚李宜雪在某商場三層高的欄杆處吹風,保安認為其要跳樓而報警,丁公路派出所接警併到場溝通,溝通期間李宜雪提及輔警賴某猥褻,此後民警將其帶回派出所、送至江西省精神病院。[5]

媒體調查

據《中國新聞週刊》報導,江西省對公安機關強制收治精神病人,向公安機關及醫療機構均提供報銷及補助。據公開資料,2013年3月至2013年11月,南昌市財政局撥付江西省精神病院補助經費91萬元。2014年7月至2014年12月,撥付補助經費91萬元。江西省精神病院曾因強制入院而敗訴。2008年12月7日,江西省精神病院對被強制入院的南昌男子萬友生作出精神分裂症診斷。2018年8月2日,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判決,認定江西省精神病院強制萬友生入院不符合規範,診斷其患有精神分裂症亦「明顯缺乏依據,不符合診療規範」。[4]

2022年12月26日,李宜雪向南方都市報記者證實,已委託律師對江西省精神病院和丁公路派出所提起刑事訴訟。[3]

2023年2月14日,天目新聞稱李宜雪從南昌市青山湖區人民法院獲悉,李宜雪以醫療損害責任糾紛訴江西省精神病醫院一案會在法定期限內審結,該案已從簡易程序轉為普通程序。李宜雪稱會在該民事案件結束後刑事指控江西省精神病醫院和丁公路派出所,並計劃再到北京或上海找權威機構做精神鑑定。[6]

參見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