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龍 (1934年)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李玉龍
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
任期
1993年2月—1998年1月
前任任凌雲
繼任敬瑞祥
個人資料
性別
出生1934年7月
四川省郫縣
逝世2019年10月24日(2019歲—10—24)(85歲)
四川省成都市
民族漢族
政黨中國共產黨
職業法官

李玉龍(1934年7月—2019年10月24日),男,四川郫縣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曾任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

生平

1951年後長期在四川省公安廳工作。文化大革命後,歷任省人保部秘書組秘書,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辦公室主任、副書記,中共四川省紀委委員,四川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等職[1]。1993年2月,在四川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當選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2]。1999年11月退休[3]。2019年10月24日9時37分逝世[4]

參考資料

  1. ^ 中國人名大詞典編輯部 (編). 中国人名大词典: 现任党政军领导人物卷. 北京: 外文出版社. 1994. ISBN 7119007254. 
  2. ^ 四川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大事记. 中國人大網. 2011-02-22 [2020-09-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6-04). 
  3. ^ 李玉龙同志逝世. 四川日報. 2019-11-02 [2020-09-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8-13). 
  4. ^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李玉龙逝世. 澎湃新聞. 2019-10-25. 
司法職務
前任:
任凌雲
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
1993年2月-1998年1月
繼任:
敬瑞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