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雪樵德政坊
牛雪樵德政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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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 |
地址 | 四川省綿陽市江油市 |
時代 | 清代 |
編號 | 166 |
認定時間 | 2012年7月16日 |
牛雪樵德政坊位於四川省綿陽市江油市,文物遺址年代判定為清。2012年7月16日公佈為第八批四川省文物保護單位[1]。
牛雪樵德政坊位於四川省綿陽市江油市青蓮鎮太華村,綿江公路右側。坐南向北。為四柱、三門、三級歇山式飛簷組成的牌樓式建築。青砂石質。通高9.8公尺,通面闊7.7公尺,占地面積30平方公尺。石坊的各個部分柱上,刻有對聯。在石坊下方背面刻有對聯為:心民物心,夏雨春風施百里;志聖賢志,廉泉讓水擬雙清。在下方石柱上橫架三層。第一層刻有「八仙祝壽」等浮雕圖案。第二層刻匾額:「終不可渲」,對聯為:兩袖清風騎來齋馬留芳躅;滿腔春意化去飛鴻作好音。其背面刻匾額為「民之父母」。第三層正面正中刻「德政坊」三字,左右分別為「善政」、「仁聲」,對聯為:此胸如霽雨;有腳步陽春。背面刻:「德政坊」三字,左右分別為「學道」、「愛人」,對聯為:一心憐赤子;萬日頌青天。坊頂呈「山」字型。牛雪樵德政坊造型優美,構圖豐滿,雕刻精細,具有較高藝術價值。1985年,江油縣人民政府公佈為縣級文物保護單位[2]。
註釋
- ^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名單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號,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省政府核定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共計484處),現予公布。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按照「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工作方針,正確處理文物保護與合理利用的關係,切實做好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7月16日
- ^ "「關於印發《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號,各市、州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單位:為有效保護全省不可移動文物,進一步鞏固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成果,省政府於2012年7月核定公佈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為切實加強和規範全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我局組織開展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以下簡稱《簡介》)的編制工作。該《簡介》在專家審核和徵求各地文物部門意見的基礎上已由我局核定。現將《簡介》印發全省,請各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參照《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標誌說明、記錄檔案和保護管理機構工作規範(試行)》的相關要求,及時完善本轄區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四有」基礎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