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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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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杏
大明
籍貫浙江寧波府奉化縣
出生閏三月二十五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鄔氏
出身
  • 嘉靖七年戊子科舉人
  • 嘉靖八年己丑科同進士出身

王杏(1496年—?),字世文,號鯉湖,浙江寧波府奉化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浙江鄉試第六十一名舉人。嘉靖八年(1529年)中式己丑科會試第三百十五名,登第三甲第二百二十四名進士[1][2]。九年十一月選授山西道試監察御史,十三年巡按貴州,十五年巡按山西,十六年五月以事降為廣德州判官[3]。歷揚州府、南康府同知。

著作

《按貴録》、《按晉録》、《寓洞稿》、《入賀稿》、《蟀吟集》、《鯉湖集》。

家族

曾祖王璨;祖父王綬;父王訓,母孫氏[4]

參考文獻

  1.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之二百》:嘉靖十六年五月,降巡按山西御史王杏為廣德州判官。杏先巡按貴州,其監生書吏受贓,接管御史楊春芳發其事,下巡撫查勘具實,第遇赦宜宥免。得旨:杏以憲臣,關防不謹,致監生書吏受賕,殊為失職,既遇宥,姑降調之。
  4.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八年己丑科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