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維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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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維澄(1929年6月),浙江桐廬人。曾任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主任、中共中央委員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

生平

1948年加入中國共產黨。1949年於杭州市政府工作。後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工作,出任總理辦公室秘書。1980年於國務院辦公廳調查研究室工作,後出任主任,併兼任中央財經領導小組副秘書長。1987年,出任中共中央宣傳部副部長。1989年,接替鮑彤,出任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主任,負責中共中央研究政治理論工作。1997年卸任政研室主任。1998年3月,第九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上,他當選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1][2][3][4],兼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2003年卸任。

參考

  1. ^ 韓泰華主編. 新中国50年 中. 北京:紅旗出版社. 1999.11: 897. ISBN 7-5051-0423-3. 
  2. ^ 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秘書一局編.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会议大事记 1998.3-2003.2. 北京: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 2004.01: 405. ISBN 7-80078-793-1. 
  3. ^ 中華人民共和國年鑑編輯部編輯.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鉴 1998 总第18期. 中國年鑑社. 1999.01: 41. ISBN 7-80056-903-9. 
  4. ^ 龍德,蔡翔主編. 中华人民共和国通鉴. 瀋陽:遼寧人民出版社. 2000.12: 1832. ISBN 7-205-04473-1. 
前任:
鮑彤
(中央政治體制改革研究室主任)
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主任
1989年-1997年
繼任:
滕文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