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辰 (年號)
甲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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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權 | 西吳 | |
君主 | 朱元璋 | |
歷時 | 3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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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辰(1364年—1366年)是中國明朝時期對朱元璋從1364年自立為吳王到1367年改元為吳元年間紀年方式的一種歷史書寫,共3年。
台北中華民國國家圖書館藏明欽天監刊本《大明永樂十五年歲次丁酉大統歷》歷末紀年表中1364年、1365年、1366年分別標作「甲辰一年甲辰」、「甲辰二年乙巳」、「甲辰三年丙午」,1367年和1368年分別標作「吳元年丁未」和「洪武元年戊申」。
爭議
汪小虎認為,1363年及此前年份,明初曆書不標元朝年號,從1364年朱元璋始稱吳王之年開始使用甲辰紀年,是明朝為了彰顯本朝正統的起點。稱「甲辰一年」而不稱「元年」,規格較低,是因為甲辰紀年並非正式使用過年號,僅以干支體現本朝肇始的紀念意義。[1]
張良認為,「甲辰」是當時實際使用過的年號,且極富地域特點,在朱元璋消滅陳友諒後新征服的江西、湖廣一帶,使用甲辰年號,在韓宋核心統治區仍使用龍鳳年號,時人劉夏先後在陳友諒陳漢政權和韓宋朱元璋政權下為官,他的文集裡多處使用「龍鳳十一年」、「龍鳳十二年」與「甲辰二年」、「甲辰三年」亦是佐證。[2]
周中梁認為,甲辰紀年僅是明朝人追述開國前史事時使用的一種歷史書寫。時人劉夏的文集分為《劉尚賓文集》和《劉尚賓文續集》兩種。出現「甲辰二年」、「甲辰三年」的《劉尚賓文集》刊印於永樂年間,而出現「龍鳳十一年」、「龍鳳十二年」的《劉尚賓文續集》刊印於成化年間。考量明代政治忌諱的變遷,《劉尚賓文集》中的甲辰紀年應是追改了原文中的龍鳳年號,而《劉尚賓文續集》保存了原文面貌。[3]
公元紀年對照表
甲辰 | 一年 | 二年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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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 | 1364年 | 1365年 | 1366年 |
干支 | 甲辰 | 乙巳 | 丙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