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褻瀆國旗修正案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美國國旗正在被焚燒

美國禁止褻瀆國旗修正案(英語:Flag Desecration Amendment)通常也稱作禁止焚燒國旗修正案,是一個備受爭議的美國憲法修正議案,因為它可能使美國國會可以依法禁止那些通過褻瀆美國國旗來表達政治觀點的行為。褻瀆國旗的概念也引起了有關保護國家象徵符號、保護言論自由和保護由國家象徵符號代表的自由的激烈爭論。 雖然該修正議案經常涉及的是通常意義上的「國旗焚燒」,但其表述可能禁止對國旗的各種形式的褻瀆行為而不限於焚燒,比如將國旗用於服裝或餐布。

2006年6月27日,最近一次的禁止褻瀆國旗修正議案在參議院因一票之差被否決。

民意調查

2005夏,一項由第一修正案中心(First Amendment Center)發起的民意調查發現:反對通過修改憲法對焚燒國旗定罪的美國人從2004年的53%上升到63%。[1]還有今日美國/蓋洛普民意測驗於2006年6月的調查發現54%的美國人反對禁止褻瀆國旗修正案。[2] 一些資料聲稱今日美國/蓋洛普民意測驗得出的結論有出入——有56%的人支持憲法修正案。[3][4]另有2006年6月由CNN發起的民意調查顯示56%的美國人支持禁止褻瀆國旗修正案。[5] 對於褻瀆國旗法的民意可視為美國政治傾向自由派liberal)或保守派conversative)搖擺的指標。

參見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