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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士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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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士諤(?—?),字諫卿唐朝洛陽(今屬河南)人,官至戶部郎中

生平

唐德宗貞元元年(785年),進士及第,授常州義興縣尉。貞元九年,任右威衛兵曹參軍,入浙東皇甫政幕佐。[1]貞元末年,充任宣歙巡官。唐順宗永貞元年(805年)因妄議王叔文,貶為汀州臨化縣尉。[2]不久福建觀察使閻濟美奏為大理評事唐憲宗元和初年,宰相李吉甫擢拔為監察御史,後轉任侍御史、內供奉。元和三年(808年),因與竇群張仲方誣陷李吉甫事,貶資州刺史,尚未成行,改巴州刺史。[3]元和九年移任資州(今四川資中)刺史,十年移任洋州(今陝西洋縣)刺史,十二年轉任睦州(今浙江建德東北)刺史。十四年五月入京任戶部郎中[4]卒年不詳。有《羊士諤詩集》一卷。《全唐詩》存其詩一卷。

注釋

  1. ^ 孟簡《建南鎮碣記》:「太山諫卿受氣端勁,為文雅拔,由進士尉陽羨,安定公(皇甫政)愛其道直,延為從事。」
  2. ^ 韓愈《順宗實錄》卷四:「六月己亥,貶宣州巡官羊士諤為汀州寧化縣尉。士諤性傾躁,時以公事至京,遇叔文用事,朋黨相煽,頗不能平,公言其非。」又見孟簡《建南鎮碣記》:「諫卿永貞年為讒賊所中,謫居汀州。」
  3. ^ 孟簡《建南鎮碣記》:「宰臣論其冤濫,故福建廉使閻公(閻濟美)得以上請,復歷大理評事,遽徵拜監察禦史。未經歲,台丞上薦不次,遷侍禦史。以言語明切,將酬相府,且不入,出為巴州刺史。」《舊唐書•張仲方傳》載:「會呂溫、羊士諤誣告宰相李吉甫陰事,二人俱貶,仲方坐呂溫貢舉門生,出為金州刺史。吉甫卒,入為度支郎中。時太常定吉甫諡為『恭懿』,博士尉遲汾請為『敬憲』,仲方駁議曰:……自駁諡之後,為德裕之黨擯斥,坎坷而歿,人士悲之。」
  4. ^ 詳見傅璇琮主編《唐才子傅校箋》第二冊363頁。

參考書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