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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大利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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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大利共和國憲法
Costituzione della Repubblica Italiana
臨時國家元首恩里科·德尼科拉於1947年12月27日根據第XVIII條簽署《憲法》。
批准日期1947年12月22日
生效日期1948年1月1日
政體以勞動為基礎的社會主義共和國
政府架構
政府分支三名(立法,行政,司法); 總統不屬於任何一個,獨立於之外
國家元首總統禮儀性元首,由選舉團選舉產生
立法機關兩院制:共和國參議院和眾議院
行政機關部長會議,由部長會議主席領導
司法機關憲法法院,最高上訴法院,審計法院和義大利國務委員會
國家結構否,但是地區享有自治權
選舉人團是,由議會和區域委員會的三名代表組成
剛性條款1
制定歷史
修憲次數16
最近修憲日期2022年
義大利總統恩里科·德尼科拉簽署憲法

義大利共和國憲法義大利語Costituzione della Repubblica Italiana)是1947年12月22日由義大利國民代表大會以453票支持、62票反對通過的憲法。迄今爲止已經基於1947年12月27日《義大利公報》上公布的初版修訂過16次,1948年1月1日該憲法正式生效,取代了一個世紀之前創立的阿爾貝蒂諾憲章[1]

參考文獻

  1. ^ Einaudi, Mario The Constitution of the Italian Republic The 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 vol. 42 no. 4 (pp. 661-676), August 1948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