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鎬
翟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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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河南布政使司參議 | |
籍貫 | 廣東省東莞縣 |
出生 | 八月初九日 |
配偶 | 王氏 |
親屬 | 曾祖翟旦隲,祖翟榮,父翟全,母石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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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鎬(1502年—1561年),字周甫,鎮南衛旗籍廣東省東莞縣人。
生平
八月初九日生,行三,治《易經》,由國子生中式順天府鄉試第一百二十七名舉人,年三十一歲中式嘉靖十一年壬辰科會試第二百六十三名,第三甲第三十名進士。觀都察院政,授祁門知縣,陞戶部主事,南京戶部員外郎,河南僉事、參議止[1][2]。
家族
曾祖翟旦隲;祖翟榮,冠帶總旗;父翟全,冠帶總旗;母石氏。具慶下,妻王氏,兄鎮;鑑,弟鉞;欽。
參考資料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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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陳光華 |
明朝直隸祁門縣知縣 嘉靖十二年(1533年)上任 |
繼任: 姚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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