膠澳警察公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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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德國建築群
德國警察署舊址

膠澳警察公署舊址,2022年1月
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布
所在山東省青島市市南區湖北路29號
分類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築
時代1904年
編號4-206
登錄2006年

座標36°03′56.7″N 120°18′38″E / 36.065750°N 120.31056°E / 36.065750; 120.31056 膠澳警察公署為青島德租時期膠澳總督府下屬的警務機構,其舊址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山東省青島市市南區湖北路29號,建於1904-1905年,現為青島市公安局辦公場所,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青島德國建築群的一部分。

歷史沿革

警察公署辦公樓東北側的歐洲籍警察公寓

1897年11月德軍占領青島後,德占膠澳的治安最初由德國海軍第三營德語III. Seebataillon (Deutsches Kaiserreich)III. Seebataillon)的臨時警察機構負責。1900年6月,膠澳總督府頒布《巡捕局整理地面章程》,正式成立警察公署(Polizeiamt[註 1][2],負責各地社會治安、衛生管理等,並從軍隊中抽調軍官、士兵充當警察,後來又設立了一支約60人的華警隊,由一名德國警官指揮,其人員多來自1901年解散的華勇連(Chinesenkompagnie)。1902年,青島和李村兩區共有德籍警官30餘名、華人巡捕約90名。[3]

警察公署的辦公地點原本位於一座名為驤武前營的舊清軍營房內,德國人將其稱為「海灘營房」(Strandlager[註 2],同時在營房內設有華人監獄[3][4]。1904年,德國當局在海灘營房的東南側、靠近皇儲街(Kronprinzenstraße,今湖北路)處新建警察公署辦公樓一座,由建築師施托塞爾(Stössel)設計,耗資7.5萬金馬克[5][6],1905年10月交付使用[7][註 3]。1905至1906年間,警察公署東北側新建一座歐洲籍警察公寓,由廣包公司(F. H. Schmidt)承建[3]。1906至1907年間,警察公署又將已幾近坍塌的海灘營房拆除翻建為一座新的華人監獄,承建公司亦為廣包公司。[7]

1914年11月日軍占領青島後,日本陸軍青島守備軍下屬的憲兵隊充當警務機構,憲兵隊本部設於原膠澳警察公署辦公樓[1][3]。青島守備軍憲兵隊下轄8個分隊,其中4個分隊設於原德屬膠澳租借地內,其他分隊則設於濟南坊子膠濟鐵路沿線地域[1]。1922年12月北洋政府收回青島主權後,膠澳警察公署舊址改為膠澳商埠警察廳辦公樓[1]。另有資料提及警察公寓舊址曾為膠澳商埠衛生局所在地[8]。1929年4月南京國民政府接管青島後,將原膠澳商埠警察廳改組為青島特別市政府(後改為青島市政府)下設的青島市公安局[1][3]。1936年6月改名為青島市警察局[1][3]。1937年七七事變後,市警察局於年末隨市政府撤出青島[1]。1938年1月日軍再次占領青島後,偽青島市治安維持會設立警察部[1]。1939年1月偽青島市治安維持會改稱「青島特別市公署」,其警察部改為偽青島特別市警察局,設於膠澳警察公署舊址[1]。1945年8月日本投降後,國民政府於9月接收偽青島特別市警察局,並於10月重組青島市警察局[1][3]

1949年6月青島解放後,中共青島市委下屬的青島市公安局[註 4]接收原青島市警察局,隸屬於新組建的青島市人民政府,局機關仍設於膠澳警察公署舊址[1]。「文革」期間,青島市公安局曾一度與檢察院、法院合併為青島市革命委員會政法部,1973年恢復[1]。膠澳警察公署舊址至今仍為青島市公安局辦公地址[5][6]。1992年1月16日,該建築以「德巡捕衙門舊址」之名列入第五批青島市文物保護單位[9]。同年6月12日以「青島德國警察署舊址」之名列入第二批山東省文物保護單位[10]。2000年列入第一批青島市歷史優秀建築[11]。2006年5月25日列入第六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青島德國建築群擴展名單[12]。2015年,該建築曾經歷修繕[13]

建築特色

警察公署與南側道路形成的街道對景

膠澳警察公署舊址坐落於青島火車站東側的一處高地上,其正立面朝南,正對南側的蒙陰路,形成街道對景。其建築平面呈「L」形,主體二層,設地下室,高16.5米,鐘樓六層,總高約30米。建築整體為德國文藝復興式復古風格,正立面採用東高西低的不對稱設計手法,以鐘樓為構圖中心,其上端起四面小山牆,頂部為盔頂。建築體以磚木結構為主,樓板多為鋼木結構。外牆以花崗岩粗石勒腳,以米黃色牆面為主,門窗及牆角以紅磚與花崗岩相間裝飾,檐口的三角形山牆以花崗岩與紅磚砌成仿木構裝飾。屋面高低變化豐富,上覆筒形紅瓦。其主入口設於南側,東、北、西側各設有數個便門,均裝飾為歐式小屋狀。室內層高約4米,走廊地面鋪有各色馬賽克圖案,樓梯以花崗岩砌成,其他地為木板地。[5][6][14][15][16][17]

德國作家阿爾方斯·帕克維特德語Alfons Paquet在其1913年於法蘭克福出版的著作中描述道:「警察公署大樓屬新紐倫堡派風格德語Nürnberger Stil,其塔樓與山牆氣勢宏偉。樓內設青島地方法庭、警察公署和一所監獄。它與東側人力車停車場所構成的畫面,使人聯想起國內的市政廳。」[3][17]

圖集

注釋

  1. ^ 舊譯為「青島巡捕局」、「大德巡捕衙門」、「膠澳租界巡捕房」[1]
  2. ^ 位於今泗水路肥城路路口至大沽路肥城路路口一帶
  3. ^ 一說1905年11月竣工[3]
  4. ^ 1945年8月20日中共中央山東分局組建青島市人民政府,並於9月在即墨縣靈山鎮成立青島市公安局,以準備接收青島市,但由於國民政府及美軍搶先接收青島而未能進入青島市區。1946年7月,青島市委、市人民政府縮編,公安局改編為市委社會組。1949年4月在萊陽縣重新組建青島市公安局。1949年6月至11月解放軍在青島市實行軍事管制期間,公安局同時為青島市軍事管制委員會公安部。[1]

參考文獻

  1. ^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青島市史志辦公室 (編). 第一篇 公安,第一章 机构. 《青岛市志・公安司法志》. 北京: 新華出版社. 1998. ISBN 7-5011-4154-1. 
  2. ^ 巡捕局整理地面章程, 青島官報, 1900-07-07 
  3. ^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王棟. 《青岛影像 1898-1928:明信片中的城市记忆》. 青島: 中國海洋大學出版社. 2017. ISBN 978-7-5670-1113-7. 
  4. ^ Adress-Buch des Deutschen Kiautschou-Gebiets für 1903-04 (PDF). Verlag von Otto Rose, Tsingtau. 1903 [2019-07-24].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21-02-13). 
  5. ^ 5.0 5.1 5.2 袁賓久. 《青岛德式建筑》. 北京: 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 2009. ISBN 9787112109050. 
  6. ^ 6.0 6.1 6.2 徐飛鵬. 《青岛历史建筑(1891-1949)》. 青島: 青島出版社. 2006. ISBN 7-5436-3519-4. 
  7. ^ 7.0 7.1 青島市檔案館編. 《青岛开埠十七年——胶澳发展备忘录全译》. 北京: 中國檔案出版社. 2007. ISBN 978-7-80166-920-9. 
  8. ^ 班鵬志, 《接收青岛纪念写真》, 商務印書館, 1924-04 
  9. ^ 孫國瑜. 社会各项事业·文化事业·文博. 青島年鑑編輯部 (編). 《青岛年鉴 1992》. 北京: 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 1993. ISBN 7-5000-5226-X. 
  10. ^ 山東省人民政府. 山东省第二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山東省情網. 1992-06-12 [2012-04-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11-29). 
  11. ^ 青島市規劃局 青島市文化局. 关于公布青岛市第二批历史优秀建筑的通知(青规字〔2006〕72号). 青島政務網. 2006-05-20 [2024-02-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12-26). 
  12. ^ 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五、青岛德国建筑群资料. 青島政務網. 2006-06-10. 
  13. ^ 孫靜芳. 德国警察署旧址等5处老建筑群将进行修缮(图). 青島早報. 2015-07-25 [2017-05-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11-28). 
  14. ^ 青島市史志辦公室 (編). 第二篇 建筑,第一章 公共建筑. 《青岛市志·城市规划建筑志》. 北京: 新華出版社. 1999. ISBN 7-5011-4645-4. 
  15. ^ 青島市史志辦公室、青島市文物局. 《青岛文物志》. 北京: 中國出版社. 2004. ISBN 988-97146-6-1. 
  16. ^ 青島市史志辦公室、青島建築委員會. 《青岛优秀建筑志》. 青島: 青島出版社. 2006. ISBN 9787543625044. 
  17. ^ 17.0 17.1 托爾斯騰·華納. 《德国建筑艺术在中国:建筑文化移植》. 柏林: Ernst & Sohn. 1994. ISBN 34330242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