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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座標24°32′47″N 120°48′59″E / 24.546366°N 120.816486°E / 24.546366; 120.816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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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2′47″N 120°48′59″E / 24.546366°N 120.816486°E / 24.546366; 120.816486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Taiwan Miaoli District Court
設立1997年1月9日
司法管轄權 中華民國臺灣苗栗縣
所在地36052苗栗縣苗栗市中正路1149號
電話:037-330083
設立法源法院組織法
上訴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智慧財產案件)
網址mld.judicial.gov.tw
苗栗地方法院院長
現任王漢章
首長上任時間2023年8月30日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是中華民國的三級法院之一,位於台灣苗栗縣苗栗市,屬於普通法院,一般又會簡稱為苗栗地方法院苗栗地院

沿革

現今的苗栗地區在台灣日治時期初期一度有法院之設,1896年,台灣改行民政,總督府以律令第一號公布「台灣總督府法院條例」,該年7月15日依該條例曾成立名為苗栗地方法院之法院,惟旋於1897年11月15日被廢止,相關司法案件由新竹地方法院接管。1898年7月1日又改由臺中地方法院管理。

  • 1898年7月19日總督府改正「臺灣總督府法院條例」後,全台地方法院僅餘三座,今苗栗地區之案件於1901年11月又歸臺北地方法院新竹出張所管轄。
  • 1909年10月25日至1919年1月7日間,新竹出張所被降為登記所,今苗栗地區之案件歸臺北地方法院直接管轄。
  • 1919年8月8日,台北地方法院新竹支部成立,今苗栗縣境(至日治末期為竹南郡苗栗郡大湖郡)之司法案件轉歸該支部審理。
  • 1938年5月4日,新竹支部升格復名為新竹地方法院,今苗栗地區之案件歸新竹地方法院管轄。二次大戰後,國府接收台灣,將苗栗縣自原新竹州劃出,惟管轄苗栗地區之法院仍係新竹地方法院。
  • 1991年新竹地方法院苗栗簡易庭於苗栗縣苗栗市成立。因司法院一縣市一法院的政策,1992年新竹地方法院與地檢署成立「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暨檢察署籌建委員會」,1997年1月9日,本院成立,管轄苗栗縣境民刑事訴訟案件及非訟事件。

歷任院長

歷任 姓名 到職日期 離職日期 司訓所期別 異動職務
歷任院長
第1任 陳丁坤 1997年1月9日 1999年11月1日 9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院長
第2任 袁再興 1999年11月1日 2001年11月5日 15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院長
第3任 黃梅月 2001年11月5日 2003年12月29日 21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院長
第4任 葉麗霞 2003年12月29日 2005年10月30日 19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院長
第5任 蔡烱燉 2005年12月6日 2009年12月30日 20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院長
第6任 溫耀源 2009年12月30日 2011年9月6日 20
第7任 許進國 2011年10月31日 2013年12月18日 26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院長
第8任 邱志平 2013年12月18日 2015年9月30日 25 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法官
第9任 蔡美美 2015年9月30日 2017年7月11日 27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法官
第10任 胡文傑 2017年7月11日 2020年8月26日 29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院長
第11任 陳雅玲 2020年8月26日 2023年8月30日 27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院長
第12任 王漢章 2023年8月30日 33

[1]

管轄區域

庭區 管轄區域 備註
苗栗簡易庭 苗栗縣全縣 簡易庭受理第一審民、刑事訴訟簡易事件及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之審理。

組織

  • 院長

審判部門

  • 民事庭
  • 刑事庭
  • 少年家事庭

非訟部門

  • 民事執行處
  • 公設辯護人
  • 登記處
  • 提存所
  • 公證處
  • 調查保護室
  • 非訟事件處理中心

行政部門

  • 書記處
    • 民事紀錄科
    • 刑事紀錄科
    • 少家紀錄科
    • 民執紀錄科
    • 法官助理
    • 總務科
    • 研考科
    • 文書科
    • 訴訟輔導科
    • 法警室
  • 人事室
  • 會計室
  • 統計室
  • 政風室
  • 資訊室

[2]

特色

  • 本院設立於1997年,是至目前為止臺灣高等法院轄下倒數第三個成立的地方法院,早於臺灣橋頭地方法院福建連江地方法院
  • 本院轄區人口為537,428人(2022年2月),是中華民國所轄人口排行第14的地方法院。
  • 2000年本院與士林地方法院被司法院指定率先行實施「檢察官全程到庭實行公訴」制度,並自同年6月1日起開始實施法庭交互詰問制度,是最早實施這兩個制度的法院之一。
  • 本院現址原為1951年廢廠的苗栗糖廠

交通工具

客運

由臺北搭乘國光客運至『苗栗地方法院站』下車。

火車

苗票站下車, 可接乘新竹客運至『苗栗地方法院站』。

自行開車

國道1號高速公路,由苗栗交流道下。 國道3號高速公路, 由後龍交流道下。 [3]

參考文獻

  1. ^ 歷任院長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2. ^ 組織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3. ^ 交通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