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淛
|
大明河南右布政使
|
籍貫
|
浙江金華府東陽縣
|
字號
|
字汝東
|
出生
|
正德七年(1512年)十月初七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娶宣氏,継娶許氏
|
出身
|
- 嘉靖二十二年癸卯科舉人
- 嘉靖二十三年甲辰科同進士出身
|
金淛(1512年—?),字汝東,浙江金華府東陽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癸卯科浙江鄉試第七名舉人。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聯捷甲辰科會試第一百七十七名,登第三甲第一百四十八名進士[1][2]。歷官福建懷安縣知縣[3]。二十九年補任江西泰和縣知縣。三十一年正月選授南京山東道試御史,十二月實授,巡按南直隸,四十年出任福建按察司僉事,四十二年升參議,四十四年升副使。隆慶二年(1568年)正月考察致仕。起復湖廣右參政,萬曆二年(1574年)正月以前任副使考察不及調廣東副使,升潮州道參政,遷山東按察使,五年二月升河南右布政使,十一月被彈劾衰老不稱職,被令致仕。
家族
曾祖金宗逄;祖父金邦;父金㻋,母許氏。重慶下。弟溥、淵、河[4]。
參考文獻
官銜
|
前任: 陳言
|
明朝泰和縣知縣 嘉靖二十九年-三十一年
|
繼任: 巫繼咸
|
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癸卯科浙江鄉試榜 |
---|
| 中式舉人 90名 | |
---|
| |
|
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甲辰科殿試金榜 |
---|
| 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
| 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93名 | |
---|
| 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16名 | |
---|
| 緣事榜內削籍 共5名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