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第3章
馬太福音第3章是《新約聖經·馬太福音》的第三章,共有17節。
內容
施洗約翰
在馬太福音3章1~6節,記載出身祭司家庭的施洗約翰,離開耶路撒冷到猶太的曠野傳道。他身穿駱駝毛的衣服,腰束皮帶,吃蝗蟲、野蜜。
施洗約翰在猶太的曠野傳道,宣揚諸天的國已經臨近,猶太人需要為了諸天的國而要悔改[1],並在約但河里受浸[2]。在3章2節有3個關鍵詞:「悔改」、「諸天」和「國」。「悔改」在希臘文中的原意是心思改變,生出懊悔而轉移目標(從自己的思想、人生觀、推理轉向神的旨意、)。「諸天」是一個希伯來成語,是指最高的天(第三層天),即神的寶座所在之處。此處所稱諸天的國與以色列人通常所盼望的彌賽亞國不同,彌賽亞國是「大衛重新建造的帳幕」[3],是由以色列人所組成的大衛復興的國,性質是屬地的、物質的;而諸天的國性質是屬靈的、屬天的,是由重生信徒所組成。為了諸天的國度而悔改,意為因為背叛或不服從神的權柄而悔改。
施洗約翰在曠野的傳道,吸引了來自「耶路撒冷和猶太全地,並約但河四周全境」的大批群眾「絡繹的出去到約翰那裡」[4]。
施洗約翰責備來受他浸的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稱他們為「毒蛇之種」,必須要為了逃避未來的審判而悔改,而不要自恃自己是亞伯拉罕肉身的子孫。並且預言說,由於猶太人不肯悔改,耶和華將這些「不結好果子的樹」砍下來,另外興起相信的外邦人作亞伯拉罕信心的後裔。[5]。
此外,施洗約翰還引薦在他之後來的一位比他能力更大,「我就是給祂提鞋也不配」。施洗約翰引用以賽亞書的預言「在曠野有人聲喊著:預備主的道路,修直祂的途徑。」,證明他要求人悔改,是為耶穌預備道路[6],進入人心(道路),並且占有人心的各部分(途徑),如心思、心情及心志等[7]。
施洗約翰又表示,他是將人浸在水裡,叫人悔改;但他以後將要來的那一位是將人浸在聖靈與火里。這樣,在這一節中一共出現了3種浸:在水裡的浸、在靈里的浸和在火里的浸。
耶穌受浸
在第13~17節,記載耶穌從加利利來到約但河,受約翰的浸。三卷對觀福音都記載了耶穌受浸的事跡,只有約翰福音沒有記載,這與這卷福音書強調耶穌是神有關,而在三卷對觀福音中,耶穌都是站在人的地位上,來受約翰的浸。施洗約翰本來想要攔阻耶穌受浸,說:「我當受你的浸,你反到我這裡來麼?」,這時耶穌表示:「因為我們理當這樣盡全般的義」[8]解經家李常受解釋說,義就是照著神所命定的作法生活、行事、為人,成為對的。神在那個時代的安排就是差遣約翰施浸,人到他那裡去受浸就是盡了在神面前的義,履行了神的要求。耶穌以人的身分,來到約翰這裡,也必須受浸,遵守神這時代的安排,否則祂就和神不對了[9]。
受浸也是表明將自己擺到死與復活里,表明耶穌將要開始的盡職(在實際死而復活的三年半以前)不是以天然的方式,而是以復活的方式來完成。
當耶穌受了浸,隨即從水裡上來,於是得到了三件事:天向他開了,神的靈仿佛鴿子落在他身上,天上又有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10]。
相關研究
關於施洗約翰
對於施洗約翰在曠野的傳道工作,各種學派有不同的解釋。有些解經家認為他在曠野工作,身穿的駱駝毛的衣服,吃的是蝗蟲野蜜,過著最簡單的生活,表現不為名位,勢利之淡泊心志。有些學者強調他勇敢指出人的錯誤,要人接受他悔改的洗禮,不是以甜言蜜語來籠絡這些人,反而嚴肅地指出他們的罪來,並且後來不畏王權與自身的安危,勇敢指出王的罪。但是也有解經家著重強調,施洗約翰雖然出身祭司家庭(來自利未支派,即祭司支派),本來應該成為在聖城耶路撒冷的聖殿內的祭司,穿著律法條例規定的細麻作的祭司袍盡職[11],吃律法條例規定的祭司的食物,就是百姓奉獻的細麵和祭肉。[12],卻離開傳統的宗教中心,身穿駱駝毛的衣服[13],腰束皮帶,吃蝗蟲、野蜜,是表明他放棄了傳統的宗教做法。
約旦河
對於施洗約翰施洗的地點——約但河,有些解經家根據舊約聖經的相關記載,解釋說,在約但河裡受浸,意味著舊人的埋葬和新人的復活,並且被帶進真正的美地基督裡面[7]。根據約書亞記的記載,以色列人在過約但河進入迦南時,曾將代表以色列十二支派的十二塊石頭埋在河裡,又將同樣代表以色列十二支派的另外12塊石頭,從河裡帶上來[14]。
三種浸
在本章11節,施洗約翰表示,他是將人浸在水裡,叫人悔改;但他以後將要來的那一位是將人浸在聖靈與火里。這樣,在這一節中一共出現了3種浸:在水裡的浸、在靈里的浸和在火里的浸。有些觀點認為這裡所說的聖靈與火的浸就是指五旬節那天如火焰的舌頭的聖靈澆灌[15],但是另一種觀點認為,這樣的解釋與其前後10、12節約翰所說的火產生了衝突,因為那裡的火不是與聖靈有關;而是指照著白色大寶座審判的火湖的火[16]。這裡的意思是耶穌的浸是叫接受他的人在聖靈里得著永遠的生命,而拒絕的人則在火里永遠沉淪。如果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真正悔改相信,就被浸在聖靈里,得到永遠的生命;否則,就要浸在火里,丟在火湖裡遭受永遠的沉淪。到將來耶穌要「手裡拿著揚場的簸箕」,「揚淨祂的禾場」,把「麥子收在倉里」,「把糠秕用不滅的火燒盡了」。意為由麥子所表徵的裡面有生命者將要被提,收在空中的倉里,而由糠秕所表徵的裡面沒有生命、不肯悔改的猶太人,要被扔到火湖裡。[17]。
三一論
馬太福音3章17節的記載常被三一論者引用,作為證明父、子、靈三者同時存在的重要依據。在這一節,三一神的三者同時出現:聖子從水裡上來,聖靈降臨在聖子身上,聖父發出聲音見證他的愛子。
聖靈論
耶穌受浸帶來的另一個神學問題,就是耶穌究竟在何時接受聖靈的問題。根據路加福音1章,耶穌是從聖靈而生[18],證明祂裡頭早就有聖靈。這時聖靈降在耶穌的身上,是為著他將要開始的盡職膏他,得到能力。這也是以賽亞書預言的應驗:「主耶和華的靈在我身上,因為耶和華膏了我,叫我傳好信息給困苦的人;祂差遣我去為傷心的人裹傷,宣揚被擄的得自由,被囚的得開釋;」 [19]。
還有解經家指出,鴿子表徵眼光溫柔、目的單純。聖靈仿佛鴿子降在主耶穌身上,表示他專注於神的旨意,溫柔並單純的盡職[9]。
參見
參考文獻
- ^ 馬太福音3章2節
- ^ 馬太福音3章6節
- ^ 使徒行傳15章16節
- ^ 馬太福音3章5節
- ^ 羅馬書11章
- ^ 馬太福音3章3節
- ^ 7.0 7.1 馬太福音生命讀經第九篇 王的受膏(二),台灣福音書房
- ^ 馬太福音3章14、15節
- ^ 9.0 9.1 馬太福音生命讀經第十篇 王的受膏(三),台灣福音書房
- ^ 馬太福音3章17節
- ^ 出埃及記28章
- ^ 利未記6章
- ^ 按照利未記11章4節記載,駱駝屬於不潔淨的動物
- ^ 約書亞記4章1~18節
- ^ 使徒行傳2章3節
- ^ 啟示錄20章15節
- ^ 馬太福音生命讀經第九篇 王的受膏(二),台灣福音書房
- ^ 路加福音1章35節
- ^ 以賽亞書61章1節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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