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典範條目/曼哈頓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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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哈頓計劃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研發出人類首枚核武器的一項軍事計劃,由美國主導,英國和加拿大協助進行。1942年至1946年間,曼哈頓計劃由美國陸軍工兵部隊少將萊斯利·格羅夫斯領導,設計製造原子彈的洛斯阿拉莫斯實驗室則由核物理學家羅伯特·奧本海默負責。研發工作和生產工程分散在美國、英國、加拿大三國30多個不同的地點。1945年8月,美軍駕駛B-29轟炸機廣島、長崎分別擲下「小男孩」和「胖子」,造成10餘萬人死亡、建築大範圍損毀。戰後,美軍執行十字路口行動,在比基尼環礁進行了數次核試驗。曼哈頓計劃中的科研機構演變為後來的美國國家實驗室體系。1947年,美國原子能委員會成立並接管美國的核武器研究生產項目,曼哈頓計劃正式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