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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典範條目/林有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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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有福(1914年—1984年),新加坡馬來西亞華裔政治家,1948年至1963年曆任新加坡立法局立法議會議員,1956年至1959年出任第二任首席部長。在任內,他透過高壓手段打擊境內左派活動,促成英政府在1957年4月同意新加坡在1959年落實全面自治。可是,他對左派的強硬作風使他的支持度急降,最終在1959年立法議會大選中遭人民行動黨重挫,自治邦首任總理席位更由李光耀奪得。此後,林有福遂漸淡出新加坡政壇。晚年的他皈依伊斯蘭教,並遷到沙烏地阿拉伯低調過活,從此絕跡新馬政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