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玉娥
刘玉娥(1935年9月—),女,山东烟台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人、政治人物。
生平
1953年在湖南长沙裕湘纱厂当学徒,后进入湘潭纺织印染厂当细纱挡车工。学习技术进步快,进工厂1年后,看台能力即为一千零五十个中支纬纱锭,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各项生产指标都名列前茅,多次被评为厂、市、省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195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56年被授予全国先进生产者称号。1958年提干。1968年任湘潭纺织印染厂一厂后纺车间党总支书记、革委会主任。“文化大革命”期间受到冲击,被下放到车间劳动。1971年5月任厂党委常委、革委会副主任。
1972年,任中共湘潭(县级市)市委副书记、市革委会副主任。1973年3月,任共青团湖南省委书记。1973年5月,任中共湖南省委常委,兼任省煤炭会战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省轻纺工业领导小组副组长。1977年10月至1993年,任中共湖南省委常委、湖南省总工会主席、党组书记。1978年10月,在中国工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全国总工会副主席[1]。
1956年至1995年先后当选为中共湖南省第一、三、四、五、六、七次代表大会代表,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第四届全国政协委员,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共产党第十至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1988年1月至1998年当选为第七、八届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994年任北京世界妇女大会湖南团组长。全国总工会第九届副主席、第十届执委、第十一届主席团委员。
参考文献
民事職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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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团省委的业务工作归口湖南省革命委员会政治工作组下设的群工组管理 |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湖南省委书记 1973年5月—1978年12月 |
繼任: 石玉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