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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甲水道

坐标24°20′23″N 120°37′37″E / 24.339681°N 120.626926°E / 24.339681; 120.626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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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0′23″N 120°37′37″E / 24.339681°N 120.626926°E / 24.339681; 120.626926 大甲水道台灣日治時期1911年建立的自來水供應系統,位在臺中市大甲區,是臺中市內設立的第一處自來水設施(其次是1916年開始供水的臺中水道),目前是臺灣自來水公司第四區管理處大甲營運所。

介紹

在大甲水道設立之前,大甲地區的水源大多取自井水。隨著大甲帽蓆製造業的發展,作為纖維原料的林投葉的漂白用水需求也快速增加,因此產生自來水系統的設置需求。在1907年,大甲地區還是由苗栗廳管轄時,就已提出要興建大甲水道,但計畫後來因苗栗廳在1909年被併入臺中廳而中止。臺中廳在之後進行水道設置的調查,決定在大甲市區東南側的山腳庄設置水源地,水源取自南側的溫寮溪,引水至淨水場的沉澱池、過濾池後儲存在淨水池,並透過地勢高地差的重力自然往市區流下。在1911年4月6日向臺灣總督府申請提出此計畫,在7月10日經認可通過,在1912年6月30日完工並開始給水,1913年4月20日舉行盛大的落成式。工程總經費35,000圓,其中三萬元是臺中廳的公共衛生預算,五千圓是由帽蓆營業組合提供。最初計畫的給水範圍只有在大甲街,計畫給水人口5,000人(計畫當時有3,600人[1]

大甲水道在二戰後改為隸屬大甲鎮公所的臺中縣「大甲鎮自來水廠」,由於大甲人口成長帶來的用水需求,自來水廠在1950、60年代陸續擴建,並鑿申井以增加水源,在1975年7月1日與外埔鄉自來水廠合併,改為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區管理處的大甲營運所至今[2]

參考資料

  1. ^ 臺灣水道研究會. 臺灣水道誌. 1941-03-31. 
  2. ^ 大甲鎮志(上冊). 臺中縣大甲鎮公所. 2009 [2022-02-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