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方膺
李方膺(1695年—1755年),字虯仲,號晴江,別號秋池、白衣山人,江蘇南通人,“扬州八怪”之一,善畫梅、蘭、竹、菊,尤以畫梅著稱。
生平
李方膺生于南通州一个书香世家,其六世祖曾任明户部郎中[1],父亲李玉鋐两度做过京官,后任福建按察使。绵延七代的诗书家风,使李方膺得以接受完整的文人教育,诗文书画皆能,博学多才。1728年雍正帝为更新吏治,实行全国荐才,李方膺以“贤良方正”受到举荐。1729年随父进京,受到雍正召见,特旨交主管河南、山东的河东总督田文镜委派为沿海知县。1730年李方膺任山东乐安知县。当年夏秋之际,乐安大水成灾,万家漂橹,情势紧迫。李方膺未得上司批准,开仓赈济,下令动用库存皇粮一千二百石,以工代赈,募民筑堤,缓解了灾情。但随即因私开官仓被青州府弹劾。总督田文镜未予置理,反而称赞李方膺胆识过人,有功于民,1732年又将其提任莒州知州。1734年他奉调返任乐安知县,同年冬改任兰山知县。1735年他因反对新任总督王文俊的垦荒令,上书直陈弊端,触怒上司,被罢官入狱。成为当时震惊朝野的“兰山冤案”。次年五月李方膺奉诏出狱,入京觐见复职。1739年后,李方膺父母相继去世,他离职在家服丧六年。
1751年冬,李方膺解任合肥知县后,在南京寄居金陵(南京)項氏借園,自號借園主人,善畫梅、蘭、竹、菊,尤以畫梅著稱,作品纵横豪放、墨气淋漓,粗头乱服 ,不拘绳墨,画梅以瘦硬见称,老干新枝 ,欹侧蟠曲。常往來揚州賣畫以資衣食,和金農、鄭燮交誼甚篤,為“揚州八怪”之一。
参考资料
- ^ 《李玉鋐行状》:太高祖华廪贡生,累官户部郎中;高祖贡拔贡生,累官江西建昌府知府;曾祖敕、祖延祥、父达生皆名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