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乡
阿尔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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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 | |
坐标:28°54′18″N 102°48′44″E / 28.9051°N 102.81221°E | |
国家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上级行政区 | 甘洛县 |
村级区划单位数 | |
时区 | 北京时间(UTC+8) |
行政区划代码 | 51 34 35 209 |
电话区号 | +86 (0)834 |
阿尔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甘洛县曾经下辖的一个乡。[1]2020年6月,撤销阿尔乡,将原阿尔乡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普昌镇管辖。[2]
行政区划
阿尔乡撤销前下辖以下地区:[3]
乃乌村、地坝村、马达村、且木村、哈莫村、所池村和眉山村。
参考资料
- ^ 2023年甘洛县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2023-06-30 (中文(中国大陆)).
-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凉山州调整盐源县等5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川府民政〔2020〕7号). 四川省民政厅. 2020-06-12 [2024-06-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2-02).
- ^ 2023年阿尔乡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2023-06-30 (中文(中国大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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