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稼立
龚稼立(1960年8月—[1]),男,汉族,安徽巢湖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二级大法官。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毕业,北京大学法律硕士学位[2]。
生平
1984年参加工作,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在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编辑部)、出版社、办公厅、政治部、报社等部门工作,曾任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2016年1月,接替郑鄂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3]。
2016年1月21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补选为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4]。2018年2月24日,当选为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5]。
參考文獻
-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龚稼立. 广东法院网. 2021-08-30 [2023-07-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7-27) (中文(简体)).
- ^ 最高法政治部副主任龚稼立以广东省高院院长人选身份亮相. 澎湃新闻. [2016-07-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5-26).
- ^ 最高法政治部副主任龚稼立候任广东高院院长. 财新网. [2016-07-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7-14).
- ^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2016年2月26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大网. [2016-07-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8-28).
- ^ (受权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单-中新网. 中新网. [2021-02-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