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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管理員解任投票/乌拉跨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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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解任議案
此管理員曾獲提請解任或罢免,
以下列出過往的記錄。

[1] - 无效相关破坏者建立页面已被Gzdavidwong删除

在此投票

時序 (UTC)

聯署期:2014年8月29日 (五) 07:11-2014年8月30日 (六) 09:14
答辯期:2014年8月30日09:14-2014年9月4日09:14
投票期:2014年9月4日09:14-2014年9月18日09:14

提請解任乌拉跨氪 討論 · 貢獻 · 封禁 · 保護 · 刪除 · 移動頁面 · 權限操作 · RfA之管理員權限,理由詳列在下。 詳細说明

理由

依据wikipedia:管理员解任投票方针中“解任要求”的规定:以下仅列举从2013年9月以来,在下所了解到的,诸多乌拉跨氪的严重滥用管理员权限的情况(部分事实来自其他用户提供之信息)。

  • 2014年1月乌拉跨氪在封禁用户后[2],该用户提出申诉,乌拉跨氪违反方针,自行处理(拒绝)该用户的封禁申诉[3],后被其他管理员纠正[4]2014年4月,在User:守望者爱孟封禁案的申诉中,乌拉跨氪严重违规,不仅违抗社群要求解封的共识强行维持该用户的封禁,更重要的是,乌拉跨氪没有依据“管理员避嫌”的相关规定以及执行封禁的管理员User:T.A Shirakawa在申诉案中责令其避嫌的要求,拒不避嫌申诉,甚至6次拒绝守望者爱孟的申诉(抢在其他管理员即将依据正常程序解封之前),创造了维基百科有史以来我只知道的唯一一例管理员霸占封禁申诉的事例[5]。以上行为均构成管理员解任方针中的“解任要求”第一条所述的,严重违反普遍建立的操作规则
  • 2013年9月,乌拉跨氪在中国维权运动条目中,滥用权限,在自己和他人有编辑争议时,乌拉跨氪先充当编者回退对方User:C933103编辑,再滥用管理员“全保护条目”的权限条目自己保护自己编辑的条目的版本[6][7]2013年10月,乌拉跨氪在一个人物传记条目中,仅仅因为编者一次正常编辑就把条目按照他自己编辑的版本“全保护一年”[8][9],之后包括Risk等用户在内的其他用户向他指出不当行为,但其拒绝撤回滥权保护的行为。以上构成管理员解任方针中的“解任要求”第二条所述的,混淆管理员操作与一般的条目协作工作,比如滥用管理员权力违反WP:保护方针
  • 2013年10月,乌拉跨氪在没有足够证据的情况下(CU数据为“可能”、编辑倾向“很可能”),以滥用傀儡为名,滥用权限封禁与自己在相关条目中有冲突的用户User:Hanteng一年之后,User:Wetrace等用户多次提出质疑,乌拉均未予回应,而管理员User:Ws227按照程序解封后,乌拉一度回退解封,执意维持不合理封禁,[10]2013年11月,乌拉跨氪在User:Wildcursive并未违反方针的情况下,滥权封锁该用户一周[11],后被其他管理员解封[12],安可也曾就此事提醒乌拉,望其能够收敛自己的滥权行为。但进入2014年,乌拉依旧继续滥权,且愈发严重。2014年1月,乌拉跨氪因为和守望者爱孟发生冲突,在对方没有滥用电邮功能的情况下,滥用封禁权限封锁守望者爱孟的电邮用户功能,疑似阻挠用户进行封禁申诉,后被Jimmy Xu纠正。2014年7月,乌拉跨氪在User:Chinuan12623仅仅是有编辑战而没有恶意破坏的情况下,无理封禁对方一个月[13],后被其他管理员修正封禁时间。2014年8月,乌拉跨氪在没有任何根据的情况下,将User:中华爱国阵线(2011年注册)“认定”为其他被封禁用户(2013年注册)的傀儡,滥用权限执行“永久封禁”,后经CU查无证据,由其他管理员解封[14]2014年1月,乌拉跨氪使用封禁权力恐吓其他用户[15]以上大量的滥权封禁和以封禁权力恐吓均属严重违规,构成管理员解任方针中的“解任要求”第三条所述的,不合理的封禁用户或者以封禁相威胁
  • 乌拉跨氪还执行双重标准,其屡屡以所谓“人身攻击、无礼行为”封禁其他用户,但其自身却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16][17]。乌拉跨氪不履行社群共识,却独断专行,2014年3-5月,在讨论没有达成共识的情况下,完全按照自己的个人意愿意思封禁界面措辞[18]。以上违规行为已构成管理员解任方针中的“解任要求”第六条所述的,一再发生的、严重违反社群共识及礼仪
  • 2013年5月管理员Ws227仅仅因为错误恢复了几个条目就被乌拉跨氪提请解任,相比而言,乌拉跨氪自身的滥权行为严重得多。另一方面,乌拉跨氪一直对诸如:“chinuan12623”、“守望者爱孟”、“中华爱国阵线”等等曾经质疑其滥权行为的用户予以排挤打压,这点从相关人士被他封禁就可看出。
  • 综上,乌拉跨氪的所作所为已经明显违背了维基百科:人人可编辑的自由的百科全书的宗旨,也违反了wikipedia:管理员方针中:“管理員沒有任何高於其他用戶的特權,唯能實現社群討論所得的共識”的基本原则,相信乌拉跨氪滥权的事情还有很多,在下限于生活忙碌和时间有限统计不全或有疏漏,还望其他用户补充。
  • 在此,对于乌拉跨氪严重的滥权行为提出申诉,并征求社群意见是否需要解除其管理员权限。本来并非刻意要罢免乌拉跨氪,仅仅是希望他对滥权行为作出解释、道歉和消除伤害。但由于乌拉跨氪对申诉未予积极回应,在讨论中使用莫名其妙的“支持”模板,其他用户也列举其滥权的行为,乌拉跨氪也拒绝回应,拒绝沟通,故无奈之下才正式提请解任并发起联署。同时,将在答辩区向乌拉跨氪提出疑问。
  • 在此,我希望本次解任案大家能够彼此尊重,不要人身攻击,并且反对拉票。我也希望本次解任案不要导致任何人被封禁,如果需要有人承担怎么“罪责”,那就找我吧。中华爱国阵线留言2014年8月30日 (六) 08:29 (UTC)[回复]
  • (~)補充,还没开始投票就这样了。。。那作为提案人我有必要再补充几句,首先,本提案对事不对人,乌拉滥权,事实确凿。第二,鉴于有用户反应之前管理员解任案中有人引入站外力量干预,在此声明,绝不容忍这类情况,维基事宜由社群共识决定!最后,在下也感谢乌拉跨氪曾经对维基的贡献,管理员解任案若未通过,也希望吸取教训,即使通过,也希望您能够继续在维基百科贡献,方针并不禁止被解任管理员再次竞选管理员。中华爱国阵线留言2014年8月30日 (六) 12:17 (UTC)[回复]

第一階段:聯署

聯署限期:2014年9月6日。

本討論已經结束,處理結果:已在不到二日内有超过七人联署,进入答辩阶段。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从解任通知发起的2014年8月29日 (五) 07:11 (UTC)这一时刻计,7日内,若有7名或以上拥有管理员解任投票权的用户聯署後解任案方為成功提出,并正式进入投票阶段。请支持解任的用户在此进行联署,同时注意保持格式一致,谢谢!中华爱国阵线留言2014年8月29日 (五) 07:14 (UTC)[回复]

  1. (+)支持:提案人,同时参与联署,理由已经叙述。--中华爱国阵线留言2014年8月29日 (五) 07:14 (UTC)[回复]
  2. (+)支持:支持解任聯署。理據同上方討論之幾項舉證。Ebay5678留言2014年8月29日 (五) 08:16 (UTC)[回复]
  3. (+)支持:罢免管理员对百科有害吗?补充:在下从来不支持对权限进行监管。--白开水 打针吃药 查水表 )☺ 2014年8月29日 (五) 12:13 (UTC)[回复]
  4. (+)支持:別遺害人間--Dragoon17cc留言2014年8月29日 (五) 15:18 (UTC)[回复]
  5. (+)支持:的确存在“管理”不当问题。同时我也反对百度百科编写者出任维基百科管理员,目前中文维基百科百度化倾向很严重,2006年就参与维基百科编写的我看到这种目前中文维基百科朝着百度百科化及低俗化的趋势发展感到很痛心Fayhoo留言) 2014年8月27日 (三) 08:23 (UTC)(注:此处的联署支持票由User:Fayhoo本人亲自于2014年8月29日 (五) 23:48‎ (UTC)从讨论区中移动至联署区[19],故有效)[回复]
  6. (+)支持,仅仅在近期在因为某个IP的举报(诬陷/傀儡?)[20],就没有讨论、没有社群共识的情况下永久(!)封禁中华爱国阵线一案,就是严重的滥权行为。参见:en:Wikipedia:Requests_for_de-adminship被除权的管理员记录里面有一类就是“Ad hoc decision-making”。--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2014年8月30日 (六) 06:55 (UTC)[回复]
  7. (+)支持,原本见其贡献颇丰,希望看到对上述争议行为的合理解释。但是现在对当事管理员的回应感到失望,认为有必要进行解任投票。--E8xE84142014年8月30日 (六) 07:44 (UTC)[回复]
  8. (+)支持,濫權行為的確嚴重。--Alvin Lee 酒逢知己千杯少 話不投機半句多 2014年8月30日 (六) 08:54 (UTC)[回复]

(※)注意:在不到2日内已经有超过7人联署,故本解任案提出成功,将进入答辩期。答辩期开始时间以乌拉跨氪收到答辩通知为准,答辩通知已经在2014年8月30日 (六) 09:14 (UTC)通知给乌拉跨氪。中华爱国阵线留言2014年8月30日 (六) 08:58 (UTC)[回复]

第二阶段:答辯

本討論已經结束,處理結果:答辯期已結束,進入投票階段。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 在罢免提出后,被罢免人有5天的答辩期,对于罢免申请中指出的问题进行答辩。如果罢免人在5天内没有答辩,被视为无答辩意见,不过仍可在投票期间发表意见。

问题如下(答辩通知已经在2014年8月30日 (六) 09:14 (UTC)通知给乌拉跨氪):

  1. 为何自行处理自己执行封禁的封禁申诉?为何不避嫌守望者爱孟的申诉,为何霸占申诉而不转交其他管理员处理?
    当时不了解封禁执行者不能拒绝封禁申诉之规定。用户提出异议后,已立即改正,见[21],并由Jimmy Xu修正。不知“霸占”从何而来。乌拉跨氪 2014年8月30日 (六) 09:37 (UTC)[回复]
  2. 为何保护自己的参与编辑回退的条目版本?
    请指明。乌拉跨氪 2014年8月30日 (六) 09:37 (UTC)[回复]
  3. 为何回退其他管理员对Hanteng的合理解封?
    本人并未撤销过其他管理员对于Hanteng的封禁操作。乌拉跨氪 2014年8月30日 (六) 09:37 (UTC)[回复]
  4. 为何不当封禁Chinuan12623、Wildcursive、守望者爱孟和中华爱国阵线等人?
    Chinuan12623因长期编辑战于釣魚臺列嶼、滥用申诉渠道,攻击管理员,及使用匿名用户绕过封禁而被多次封禁。Wildcursive因3RR于台湾的食品安全被封禁。守望者爱孟因無禮的行為、攻擊別人:於站外持續對用戶進行人身攻擊而被永久封禁。中华爱国阵线是守望者爱孟的傀儡或真人傀儡而被封禁。封禁历史见各封禁日志,不当之处不明。乌拉跨氪 2014年8月30日 (六) 09:37 (UTC)[回复]
  5. 为何在没有社群共识下修改方针措辞?
    请指明。乌拉跨氪 2014年8月30日 (六) 09:37 (UTC)[回复]
  • 很遗憾,从乌拉的回应看来,乌拉跨氪一直都没有审读在下的申诉,从2014年8月27日 (三) 下午,在下在客栈提出对乌拉跨氪滥权的申诉,3日过去了,乌拉都没有认真对待,在下觉得阁下对待在下申诉的态度实在是太过轻视了。好吧,那我就逐个逐个以问题形式重复。中华爱国阵线留言2014年8月30日 (六) 10:20 (UTC)[回复]

(!)意見烏拉似爭眼說假話,請答覆:

  1. 烏拉說并未撤销过其他管理员对于Hanteng的封禁操作。說謊,見~2013年10月18日 (五) 15:46 乌拉跨氪(讨论 | 贡献)已查封“Hanteng(讨论 | 贡献)”(账户创建停用),终止时间为273天。2013年10月18日 (五) 14:59 Ws227(讨论 | 贡献)解封Hanteng(讨论 | 贡献) (舊封禁期已過)2013年10月18日 (五) 06:56 Ws227(讨论 | 贡献)更改Hanteng(讨论 | 贡献)的封禁设置,终止时间为一个月(账户创建停用)
    Ws227在解封前,其更改了对Hanteng的封禁,为期一月;其后Ws227自行解封Hanteng。本人并未撤销其封禁操作。由于Ws227的解封理由不成立(理由见封禁日志),故本人对Hanteng再进行为期273天的封禁,以确保不一案多判。乌拉跨氪 2014年8月30日 (六) 22:02 (UTC)[回复]
    烏拉說Ws227的解封理由不成立,所以烏拉再封都有理?類似與你有發生過論戰的維友,在別人解封后被你再封的情形還不少,閣下為何都不避嫌?這類爭議理應換請其他管理員來處理。Ebay5678留言2014年8月31日 (日) 02:49 (UTC)[回复]
    其述“未有證據證明使用傀儡”,而封禁理由在封禁日志中清清楚楚。请以事实说话。我封禁时提供了理由,解封不提供得当理由,我再次封禁是得当的。是否只要与某用户编辑过同一条目的管理员都不能对该编者进行封禁?若是,那么在阁下眼中所谓的避嫌,只不过是阻碍管理员封禁破坏者的手段罢了。乌拉跨氪 2014年8月31日 (日) 04:46 (UTC)[回复]
    以不避嫌來跳入火坑處理,還真為難烏拉。封禁守望社群討論案,高達九成票支持解封,期間更有3管理員解封過,還不敵你等再封禁,守望最後有6次申訴,烏拉都搶在別的管理員前面,一手包辦拒絕,你如同法官,真不避嫌。Ebay5678留言2014年8月31日 (日) 09:25 (UTC)[回复]
  2. Chinuan12623在釣魚臺列嶼是保護多數意見之編輯,他未達3RR,是誣告的化學君才達3RR;他循正常管道申诉四次,舉報烏拉濫權四次,何來濫用申訴管道,何不把C君申訴與舉報項連結社群判斷;他用烏拉回應他人的話:真是不要脸他妈给不要脸开门,原來不要臉他媽不在,是不要臉的奶奶開的門..話來回應亂封的管理員,也無奈的希望天來判處,哪來攻击管理员;而使用匿名用户的125.230.94.205都已承認非C君本人(可用戶查核),何來誣蔑他绕过封禁。
    坚持一方意见并不是可以进行编辑战的理由。Chinuan12623未达3RR,Jsjsjs1111也未达,请以事实说话。但由釣魚臺列嶼 2014年6月27日 (五) 04:22‎至 2014年7月7日 (一) 05:02历史可见Chinuan12623是编辑战的主导方,不同意其编辑的编者共有“Jsjsjs1111、Haotou.zs、KOKUYO、Lvhis”。编辑战双方用户数比为1比5,不知从何看出Chinuan12623作出的编辑是多数意见。后半段不理解阁下所表达的意思,请详述。乌拉跨氪 2014年8月30日 (六) 22:02 (UTC)[回复]
    Chinuan12623在6月27日釣魚臺列嶼與釣魚臺主權爭議模版修正,係依"討論總結第壹、貳項"之Chinuan12623、CommInt'l、Wetrace、克勞棣、及H2NCH2COOH-"5人多數意見"修訂。烏拉提後面Jsjsjs1111、Haotou.zs、KOKUYO、Lvhis中,僅Haotou.zs、KOKUYO有後續參與討論,Jsjsjs1111、Lvhis人是未討論而一直的回復破壞,破壞的Jsjsjs1111沒事,Chinuan12623維護多數意見版本的反倒被封禁?至於誣指Chinuan12623繞過封禁一事,匿名IP戶125.230.94.205於7月11日留言Chinuan12623被誤會而封禁,本人感抱歉。此點也可用戶查核求證,但為何一口咬定誣賴而濫加封禁? Ebay5678留言2014年8月31日 (日) 02:49 (UTC)[回复]
    如果你们经过了所谓充分的讨论,但还有如此多人反对该编辑版本,既已说明你们的讨论未得到共识。光从人数上也不能看出Chinuan12623就是多数。我不知道何为根据什么定义Jsjsjs1111是破坏,而一个反复参与编辑战的Chinuan12623一点问题都没有。我不相信125.230.94.205所述为事实,若使用IP绕过封禁只要一句“我不是他”就可以摆脱任何的傀儡关系,那么IP真是太好用了。Chinuan12623绕过封禁之事也非本人一人如此认为,Chinuan12623被封禁半年也非本人进行,本人不对该封禁承担责任,请质询Jimmy Xu。乌拉跨氪 2014年8月31日 (日) 04:46 (UTC)[回复]
    摘:2014年7月22日 (二) 15:41 乌拉跨氪(讨论 | 贡献)更改Chinuan12623(讨论 | 贡献)的封禁设置,终止时间为一个月(账户创建停用、不能编辑自己的讨论页) (剥夺编辑对话页权限:滥用申诉渠道,攻击管理员,延长封禁期限,使用匿名用户绕过封禁)。1.你還沒對Chinuan12623哪裡滥用申诉渠道,提出解釋,或可連結他申訴與舉報烏拉濫權之頁面讓社群評論。2.你說未認同Chinuan12623是罵人攻擊管理員,那為何不修正-攻击管理员項。3. 釣島主權爭議模版修正係依前次討論總結第壹、貳項之Chinuan12623、CommInt'l、Wetrace、克勞棣、及後述H2NCH2COOH-5人多數意見修訂。Jsjsjs1111未參加前項討論,6月27日模版修正後也未參論而回復破壞,烏拉現說前次"討論總結"5人意見非多數,那什才是多數,Jsjsjs1111要推翻前次多數看法,也應新理據多數意見再修不是嗎?J誣舉報Chinuan12623為3RR既然未成立,就應撤封還清白,怎改換個懲由,誣指Chinuan12623在釣島長期編輯戰而封禁維護多數版的Chinuan12623?4.Chinuan12623說未說謊沒繞封禁,IP戶125.230.94.205也承認Chinuan12623被誤會而封禁感抱歉,但烏拉等就是認定同人而要封禁,我看就真是要天來判,看誰說謊,誰亂封的會遭回報,烏拉你看法呢?Ebay5678留言2014年8月31日 (日) 09:25 (UTC)[回复]
  3. 为何在没有社群共识下修改方针措辞?烏拉裝傻:请指明。見~在"现实用户对封禁界面的“永久”存在理解误区,所以征求通过将该措辞更改为不限期-乌拉跨氪 2014年3月20日"讨论中,至少有五人有不同看法,沒共識,也沒投票,烏拉就逕改方針;如同欲改紅票推特起計點,沒討論發起,就提投票,經社群質疑才反覆說詞。 
    本人修改的是系统界面措辞,并非方针,请以事实说话。本人修改于2014年4月5日 (六) 10:05 (UTC)之前,此前“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反对、“J.Wong”中立、“Temp3600、維基小霸王及本人”支持。支持修改占多数。其后讨论在本人已根据当时共识修改后提出。故不存在本人不根据共识修改修改方针措辞之事实。乌拉跨氪 2014年8月30日 (六) 22:02 (UTC)[回复]
    再次說謊,下列人員幾乎有不同看法之下,烏拉很大,就改了方針。摘:「無期」何如?--J.Wong 。和“永久”有差别吗?“不限期”不等于“永久”,足够区分-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其實到底,無期及不限期,分別何在?都是無期,即無選定日子解封-J.Wong 。 @Wong128hk:在下覺得"無期"和現實生活中"無期徒刑"太接近,容易引起錯誤聯想,且"無期封禁"讀起來比"不限期封禁"別扭-Temp3600。其確實猶如「無期徒刑」分別不大。抱歉,「不限期封禁」未免過於累贅-J.Wong 。 虽然累贅但更符合实际情况-維基小霸王。三字与两字相比也并没有多了多少,若无反对意见3日后更改系统内措辞-乌拉跨氪。@乌拉跨氪:請問改了嗎?--Temp3600。已经修改了,等待系统更新-乌拉跨氪。而紅票推優改起計點,烏拉也未討論發起就率先投票,在社群質疑下才說非投票。Ebay5678留言2014年8月31日 (日) 02:49 (UTC)[回复]
    阁下依旧不以事实说话,本人修改的不是方针,阁下若要无视这点本人也没有办法。乌拉跨氪 2014年8月31日 (日) 04:46 (UTC)[回复]
    重點不在修改的是方针或界面措詞,而是烏拉很獨大,沒多數意見獲共識,就可逕修。如同紅票推優改起計點,烏拉也未討論發起就率身投票,在社群質疑下才說非投票。Ebay5678留言2014年8月31日 (日) 09:25 (UTC)[回复]
既然不是修改方針或者介面措辭,那就把實際上的理由拿出來。把界面和方針混淆在一起,還一連追著說睜眼說瞎話,自己連方針和介面都分不清的,這個瞎話說的又是如何呢?要罷免,把理由寫清楚,不相關的不要拿進來,不成立的理由不要拿出來凹。過去有幾次罷免案就是因為提案或提問的人連方針或共識都不搞清楚,理由混淆不清,不根據事實申辯,這一次會不會也變成這樣,慢慢看。-cobrachen留言2014年9月1日 (一) 14:46 (UTC)[回复]
cobrachen是看不清以上論述含意。烏拉「已承認」是修改界面措詞,但經查是在「幾乎不同意見」之討論下就逕行修改(同上摘討論內容),如同封禁守望案,高達九成票支持解封,更有3管理員解封,但烏拉再封,最後Lanwi1管理員欲再解封前夕,烏拉將最後6次申訴全搶來包辦,拒絕申訴,烏拉很偉大嗎?別人看法都不如他嗎?沒他維基會倒嗎?別人都不管事,獨獨要為難他來跳火坑?所以本人才說重點不在修改的是方針或界面措詞,而是烏拉很「獨大」,這是烏拉之「唯我」心態很嚴重,維基是要客觀非獨我之管理員。Ebay5678(留言) 2014年9月2日 (二) 02:04 (UTC)
  1. 為何在2014年2月7日客棧中,烏拉仍明確重申你罵人的話:真是不要脸他妈给不要脸开门,原來不要臉他媽不在,是不要臉的奶奶開的門..,不认为存在什么过失,即是Jxu有不同意见我也依旧这么认为,所以我不会致歉。請問就算用戶真有理虧處,管理員就可罵人,還連罵二次,對方已刪穢詞警告,你還回嗆並恢復。
    这句话改自于2013年中国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之小品《想跳就跳》。对于以内容审查而闻名的中国中央电视台,岂会于收视破亿的节庆节目上出现人身攻击。阁下幽默感不足而理亏罢了。而我说这段话的起因在于Marvin 2009捏造事实指控其他用户违反方针进行拉票,见[22]。不知阁下认为捏造事实更险恶,还是一句调侃更险恶。乌拉跨氪 2014年8月30日 (六) 22:02 (UTC)[回复]
(!)意見--插花。補充點意見,在下沒記錯的話,Marvin是因為在 在下的投票中與大陸用戶之間發生爭議。既然 烏拉點名Marvin捏造,在下說幾句:
  1. Marvin2009 是否捏造?並非定論。當時就是有爭議,Marvin也進行了細部解釋。烏拉當時是以「管理員」還是「用戶」身分說這句話?以及人身攻擊?是否適當?而假設即便用戶有錯,管理員也不應當 違反方針進行人身攻擊。
  2. 此外,當與用戶之間已發生爭議時,管理員依據方針應當迴避,由其他管理員來處理。烏拉管理員的封禁,多次涉及「爭議性封禁」、「涉己事件」;明確與維基方針不符。當用戶請求 管理員 依據「封禁方針」提出說明,卻又拒絕回應。這一點在程序上就明顯不適當。
  3. 維基百科方針,就是維基百科的憲法。管理員的權力是來自「方針」,若管理員 不依據 維基管理員方針、封禁方針,那管理員的執行、封禁決定 就失去了基礎,等同一個「違法」的封禁與作業。
  4. 這令人想到 最近一波熱門的討論:中國大陸「黨大 還是 法大?」的問題。維基百科上應該沒有「中文維基政治局」。習近平主席喊出「憲法至上」,請問維基百科是「管理員至上」、「社群至上」還是「維基方針至上」?
  5. 另,建議大家討論時,理直氣和些。在社群中,大家交流是為了讓維基百科更好。Wetrace留言2014年8月31日 (日) 14:55 (UTC)[回复]
  1. 請注意!烏拉說:阁下幽默感不足而理亏罢了。就算用戶真有理虧處,管理員就可罵人?那是不是以後大家都可以來用此話謾罵他人來幽默一下了,到現在烏拉還堅持沒錯,有這種理論的可以當管理員嗎?而Chinuan12623被誣蔑繞封禁申訴時,引摘烏語錄:真是不要脸他妈给不要脸开门...的話來回應亂封的管理員,怎就變攻击管理员而延長封禁,話都你在說,扯。Ebay5678留言2014年8月31日 (日) 02:49 (UTC)[回复]
    我不认为的本人留言是骂人,只是调侃。我没有认定Chinuan12623攻击管理员,请质询USER:范乌拉跨氪 2014年8月31日 (日) 04:46 (UTC)[回复]
    烏拉至今還是說:"真是不要脸他妈给不要脸开门...只是调侃。要认定Chinuan12623攻击的是范管理员,请质询USER:范"。然上次Jxu有認同烏拉是罵人傾向,但未開罰?可否請哪位高明管理員解釋,如確定是罵人話,烏拉就是硬掰,不宜當管理員,如不是,那社群們以後就可引用此話,也來调侃別人,總不能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Ebay5678留言2014年8月31日 (日) 09:25 (UTC)[回复]
  2. 在發起討論時,你是(+)支持-乌拉跨氪 2014年8月27日。又發起聯署時,你又說:我"支持"阁下对本人的联署。管理員說話算話,你應自投(+)支持票,再由社群來論斷才對。還是果真來擾亂-请问阁下是否扰乱,若是,请停止扰乱行为,若否,既然阁下支持解除你自己的管理员权限,那就请自行辞去管理员,履行自己的话-123.125.81.247。口無遮攔,口是心非之人適格當管理員嗎? Ebay5678留言2014年8月30日 (六) 10:59 (UTC)[回复]
    我所留言之处并非联署投票处,请问本人是否具有表达自己对罢免案意见的权利?若有,则本人留言无不妥;若无,请问管理员为何不能发表对于自己罢免案的看法?在极力主张用户权力的阁下眼中,管理员的权利却选择性的无视,本人感到无奈。乌拉跨氪 2014年8月30日 (六) 22:02 (UTC)[回复]
    烏拉:"我所留言之处并非联署投票处"。怪哉,我怎看都是該連署討論頁,言而有信是美德,做不到就不要說。Ebay5678留言2014年8月31日 (日) 02:49 (UTC)[回复]
    联署讨论页中那部分是投票处清晰可见,请阁下以事实说话,本人有没有在投票处留言一样清晰可见。见互助客栈编辑版本[23]。阁下无视或捏造事实,指鹿为马又如何体现言而有信。乌拉跨氪 2014年8月31日 (日) 04:46 (UTC)[回复]
    不必看連結,烏拉是在討論頁留話, 摘:对于乌拉跨氪严重的滥权行为提出申诉,并征求社群意见是否需要解除其管理员权限-中华爱国阵线。(+)支持-乌拉跨氪 2014年8月27日。我支持阁下对本人的联署..-乌拉跨氪 2014年8月29日。只是要烏拉兌現,到連署區自簽名支持,言而有信是美德,做不到就不要說,口無遮攔,口是心非之人適格當管理員嗎?Ebay5678留言2014年8月31日 (日) 09:25 (UTC)[回复]
本人对Ebay5678评论之(!)意見
  1. 查Hanteng的封禁记录可知,此事已经通过沟通解决。然而乌拉跨氪确有与Hanteng发生编辑争议,应该主动避嫌。
    编辑争议所指为何,烦请详述。乌拉跨氪 2014年8月30日 (六) 22:02 (UTC)[回复]
    Hanteng的编辑太多不好翻,就用上面另一例作说明吧[24]WP:SYSOP明确要求“管理员不应该保护/解除保护他们牵扯进去的页面,而应该像普通用户一样求助于其他管理员,这些页面不包括诸如主页等的常见保护页面;”这实际上是一个程序正确的要求,我想这个例子中其他管理员也会保护涉事页面,但理由更可能是“编辑战”而非“被自动确认用户破坏”。--E8xE84342014年8月31日 (日) 01:54 (UTC)[回复]
    在阁下所举例中,由于移动编辑战本人于2013年7月5日 (五) 11:03限制移动该条目。C933103在未取得移动条目的共识下,以错误的使用地区词转换的方法已达到变更条目名的目的。我认为这就是破坏行为。回退破坏不属于编辑战范畴。乌拉跨氪 2014年8月31日 (日) 05:14 (UTC)[回复]
  2. Chinuan12623和Jsjsjs1111在24小时内都回退了三次,所以都没有违反3RR。事后管理员去掉了“違反回退不過三原則”的理由,可认为没有违规。【2014年7月7日 (一) 16:10 乌拉跨氪更改Chinuan12623的封禁设置,终止时间为2014年8月7日 (四) 07:37(账户创建停用) (破壞:长期编辑战:釣魚臺列嶼)2014年7月7日 (一) 15:37 乌拉跨氪已查封“Chinuan12623”(账户创建停用),终止时间为1个月 (違反回退不過三原則:长期编辑战,3RR:釣魚臺列嶼)】
  3. 不清楚怎么回事。
  4. 不文明的语言肯定是不能接受的。
  5. 确实如此,管理员这样的态度回应质疑是不合适的。
--E8xE81122014年8月30日 (六) 11:41 (UTC)[回复]
请仔细阅读3RR方针,不是只有超过3次才算回退战,在争议已经很严重的条目反复回退3次甚至两次已经可以封禁了,车轮战神马更不用说,车轮战故意绕过3RR还应该加一条游戏维基规则,傀儡或真人傀儡大概就要面临长期封禁了--燃玉 留言 勇踏前人未至之境! 2014年9月3日 (三) 01:32 (UTC)[回复]
@燃玉我说没有3RR并不是说没有编辑战,长期编辑战当然可能被封禁,因此我之前就认为操作没有问题。另外“车轮战(英语:Wheel War)是一场由两个或更多管理员之间的管理回退战(一个管理员重复回退另外一个管理员的管理行为,例如用户查封/解封、页面删除/恢复、页面保护/解除保护)。”不好意思没明白什么是“车轮战故意绕过3RR”?--E8xE81422014年9月3日 (三) 02:51 (UTC)[回复]
@E8xE8不好意思本人没有咬文嚼字的习惯,“车轮战”在中文中有很多意思,我上文的本意是指有意的多个人轮流进行回退操作来避免3RR嫌疑,希望不要误会--燃玉 留言 勇踏前人未至之境! 2014年9月7日 (日) 14:26 (UTC)[回复]
请燃玉仔细查阅, 釣島主權爭議模版修正C君係依前次討論(總結)第壹、貳項之Chinuan12623、CommInt'l、Wetrace、克勞棣及H2NCH2COOH-5人(多數)意見修訂,何來"爭議已经很嚴重的條目",Jsjsjs1111未參加前項討論,6月27日模版修正後也未參論而回復破壞,如果"討論總結"5人意見非多數,那什麼才是多數?就算Jsjsjs1111要推翻前次多數看法,也應提出理據說服多數意見再修不是嗎?J誣舉報Chinuan12623為3RR既然未成立,就應撤封還清白,怎麼改換一個懲由,誣指Chinuan12623在釣島長期編輯戰而封禁維護多數版的Chinuan12623?另編輯战是指用戶相互回退,车轮战是指管理員相互回退,在此提车轮战故意绕过3RR比喻失當。傀儡當然要封禁了,但用戶6+坦承優良條目候選[辣妈岛]用傀儡帳戶造票為何不封?又誤判傀儡繞封時為何不解封?管理員判斷都不會錯嗎?承認錯判,回歸事實有那麼嚴重嗎?Ebay5678留言2014年9月3日 (三) 02:59 (UTC)[回复]
@Ebay5678关于钓鱼岛主权争议:C君总结仅仅是维基百科上面讨论的几个人的观点意见,然而从常识出发即知道,对于钓鱼岛主权一事,中国大陆、中国台湾、以及日本等政府对于钓鱼岛主权的认识都不一样;从对C君总结的讨论看,双方意见依然分歧很大,完全不能算是达成共识……我不想引述太多与本主题无关的内容,只是想说,维基百科上面这样的情况的确是属于比较严重的争议。此外,像钓鱼岛这种页面,不用细想就应当知道是容易发生编辑战的“雷区”,私以为这是维基百科的常识。个人没有经历相关事件,也没有精力去逐字逐句检查每个人的言论与操作,在此对具体事件不做评价,只是希望阁下不要误会我的意思--燃玉 留言 勇踏前人未至之境! 2014年9月7日 (日) 14:37 (UTC)[回复]
我认为封禁中华爱国阵线一案显示出目前维基制度上的一个漏洞:看来封禁的证据可以只是管理员的主观认定“证据充分”,而不需要任何社群的共识确认,而管理员即使自己的主观认定错了,也无需负任何责任。所以,可以有一种证据叫“莫须有”,可以有一种证据叫“指鹿为马”,可以有一种证据叫“XXX的话,一句顶一万句”。顺便吐槽一下:VIP上面这类比较有争议的个人恩怨事件管理员都会选择性无视的,不知道乌拉跨氪这次为什么要跳坑。--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2014年8月30日 (六) 12:01 (UTC)[回复]
管理员在封禁日志摘要中不能详述理由及讨论过程。在进行存在封禁争议时,各管理员之间会进行讨论,如对守望者爱孟的封禁过程中参与讨论的管理员达十余名。若用户对管理员封禁给出的理由存在疑问,可具体指出并询问。同样,上述用户给出的部分本人“滥权”证据也是莫须有及指鹿为马的。
各种管理员积压任务中,大量提报只要出现双方用户争执,大部分管理员即会袖手旁观。谁都知道软柿子好捏,如果所有管理员在处理站务时都采取容易处理的处理,难处理的不处理的态度。那么我想不只是VIP,大量站务提报将陷于无限的争执中无法解决。同时,社群多次提及修改尸位素餐管理员离任期限,目的即是为了督促管理员处理站务。而阁下认为的莫非就是做得越多越是罪过?越是处理难处理的提报越是罪过?我为什么要”跳坑“,原因就是已有问题出现而没有人来解决。乌拉跨氪 2014年8月30日 (六) 22:02 (UTC)[回复]
看来,您封禁中华爱国阵线是有所准备、证据充分了。查贡献记录和所有公开日志,您在 2014年8月25日 (一) 12:55 (UTC)IP用户提报VIP之后所做的第一笔贡献和第一次使用权限就是确认中华爱国阵线为傀儡并封禁。想必您不会是在证据不充分的情况下鲁莽封禁并“跳坑”的人,如果还有什么贡献记录以外的管理员之间交流、举证,或者是很早以前就已经在收集相关证据,请明示。当然,全面地解释封禁一直不是什么必要的义务,就像很多明显的破坏者都可以不用多说直接封。--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2014年8月31日 (日) 05:09 (UTC)[回复]
1、两用户编辑条目大量重叠,如陈良宇,且加入内容倾向性一致。2、两用户同因语言威胁被封禁,威胁的语句雷同,都是现实人身威胁。3、其留言签名格式完全一致。4、近期其留言语言风格越来越靠近,如叫嚣ip用户为ip党,称其敢留言不敢注册。5、2014年6月3日,该用户报告账户被盗;报告被盗11天后更改用户名。看起来,听起来都像守望者爱孟,根据WP:DUCK判断其为傀儡。乌拉跨氪 2014年8月31日 (日) 05:22 (UTC)[回复]
阁下说了一大堆,那么也就是说,阁下认为,6月3日之后,守望者爱孟,盗了我的号。很好,那么,请问6月份曾经在下和守望者爱孟被CU,且有明确不相关结论“查核#叶知秋时并未发现有所关联--Kegns(留言) 2014年6月17日 (二) 16:13 (UTC)”[25]为何在有CU结论(Kegns的那句话应该可以理解为“不相关”)的情况下,您还毫无根据把我推定为傀儡,另外,我早在用户页声明,我要完成守望者爱孟的贡献,原因也是阁下蛮横地赶走了一个优秀的条目编辑,但很遗憾,我写条目的实力不如他,一直没写出像他那样的条目,只能修修补补,况且我的编辑也不和守望者重合。到现在您都没有正视自身的问题,你是管理员,是志愿者,管理员权限不是让您来打压他人的。中华爱国阵线留言2014年8月31日 (日) 06:29 (UTC)[回复]
Kegns那句话显然不能理解为不相关。根本未进行CU,如何得知不相关。乌拉跨氪 2014年9月2日 (二) 10:03 (UTC)[回复]
私以为就算是CU了也无法断定你不是守望者的傀儡,这也是众所周知的--燃玉 留言 勇踏前人未至之境! 2014年9月3日 (三) 01:32 (UTC)[回复]
该说的都说了,我经过和Kegns和Lanwi这两位沟通发现他们并不支持DUCK的结论,看来如果答辩无法达成共识,而只能用投票来决定“DUCK的结论是否合理”的话,实在非常遗憾。--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2014年9月3日 (三) 09:00 (UTC)[回复]
目前社群正在一步一步走向陶片放逐制。其弊端早在几千年前就已经显现了。 --达师 - 277 - 465 2014年8月30日 (六) 12:16 (UTC)[回复]
達師比喻失當,沒人要烏拉離開維基,是要討論解除他不當運用管理員權限造成的爭議。社群討論與投票來檢討一人之不適任,總好過一個爭議之人去管理眾多社群之事,甚至是無理的封禁與逼走一些願意為維基貢獻之人。Ebay5678留言2014年8月30日 (六) 13:06 (UTC)[回复]
上面的上面也是权限用户吗?在下支持权限可以父死子继,兄终弟及。为解大权旁落,遭人奚落之忧,特献上长生不老灵丹妙药一枚,望阁下笑纳。还陶片放逐制,不知道有解甲归田的成语吗?明星不是老百姓,笑。--白开水 打针吃药 查水表 )☺ 2014年8月30日 (六) 13:22 (UTC)[回复]
请不要诉诸人身,这无助于争议的解决。--E8xE84342014年8月31日 (日) 01:54 (UTC)[回复]
如当事人未成年,基于未成年保护法,在下收回调侃的言语,并表示诚恳的道歉。另:建议把当事权限用户竞选管理员时的讨论翻出来和目前的答辩对比一下。权限用户需要激励,权限也需要监管。Rule of law VS Rule by law,完。--白开水 打针吃药 查水表 )☺ 2014年8月31日 (日) 03:57 (UTC)[回复]
这次是共识要求解封,下次就是共识要求封禁哦。 --达师 - 277 - 465 2014年9月3日 (三) 04:01 (UTC)[回复]
我认为乌拉跨氪对守望者爱孟、中华爱国阵线、Hanteng的封禁都属于正常行为。这三者都属于棘手封禁,封禁理由可以写很多,但是不封理由也很多。如果我有着与跨氪相当的精力的话我也会执行或支持类似的操作。守望者长期编辑战;中华爱国阵线口无遮拦无视维基礼仪;Hanteng游戏维基规则。前两位擅长擦边球;后者全职在维基百科精力多于管理员数倍,仅我所见就甚至想出跨维基伪造关注度、多次提报DYK以混上首页等方法。如果维基百科没有精力足够的人处理棘手封禁,那么将来所有管理员大抵都只能对VIP袖手旁观了,留着VIP等页面何用?请提删罢~
综上,私以为以这三位的封禁之事作为罢免之由并不当--燃玉 留言 勇踏前人未至之境! 2014年8月31日 (日) 02:49 (UTC)[回复]
我认为处理棘手封禁和过于鲁莽的封禁、“找个理由先封一封试一试”这样的封禁不能混为一谈。应该尽量减少封禁举证不清造成的争议。注意这一次封禁中华爱国阵线的理由是“確認為傀儡或真人傀儡:user:守望者爱孟;根据贡献中编辑条目范围,留言语言风格及倾向”而已经被Lanwi1认为“没有足够证据判定该用户是守望者爱孟的傀儡”。--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2014年8月31日 (日) 05:09 (UTC)[回复]
详细理由见上。乌拉跨氪 2014年8月31日 (日) 05:22 (UTC)[回复]
  • 本来鉴于乌拉跨氪无意回应在下申诉,我已经懒得再说了。既然@燃玉发言了,那不好意思,我再补充几句:
    • 守望者长期编辑战这个说法违背事实,据我了解,守望者在一些争议性条目中确有编辑战的行为,但首先没有长期编辑战,在者和守望者编辑战的对象大多数几个傀儡账号,有几个最近才被Jimmy Xu查出来,比如在江泽民条目中和守望者编辑战的破坏性傀儡User:Humorvery,在刘志军条目中和守望者编辑战的破坏性傀儡User:开封王,还有维基百科里编辑战行为比守望者激烈得多且贡献不如守望者的人都没有被封,守望者被封相信很多人心里都知道是怎么回事。另外乌拉误解了,我问他为何封禁守望者是指今年1月份乌拉跨氪无理由封锁他的电邮:“2014年1月4日 (六) 11:32 乌拉跨氪(讨论 | 贡献)更改守望者爱孟(讨论 | 贡献)的封禁设置,终止时间为2014年2月3日 (一) 12:41(账户创建停用、电子邮件停用、不能编辑自己的讨论页) (無禮的行為、攻擊別人,封禁后于对话页/邮件继续)”“2014年1月6日 (一) 13:09 Jimmy Xu(讨论 | 贡献)更改守望者爱孟(讨论 | 贡献)的封禁设置,终止时间为2014年2月3日 (一) 12:41(账户创建停用、不能编辑自己的讨论页) (用户并未滥用电邮用户功能)”乌拉跨氪自己和别人有争议,就意图把人家所有申诉渠道全部封掉。今年4月,乌拉跨氪抢在Lanwi1即将按照社群共识[26]和正常程序解封守望者爱孟之前,一个人一口气6次拒绝申诉,不予避嫌,最终封禁讨论页[27],利用管理员职权排挤用户(管理员职权是用来排挤看不惯用户的吗?)的意图昭然若揭
    • 至于燃玉说我没有礼仪,对不起,乌拉永久封禁我的理由是“确认我是(守望者爱孟的)傀儡”,请问,本人2011年注册的一直正常编辑的账户,怎么会变成2013年注册的守望者爱孟的傀儡?此外,今年6月,有人曾经提请过本人和守望者爱孟的CU,当时核查员Kegns给出结论“查核#叶知秋时并未发现有所关联--Kegns(留言) 2014年6月17日 (二) 16:13 (UTC)”[28],亦即,在已有明确CU结论是“本人和守望者爱孟未有发现相关性”的证据面前,乌拉跨氪居然还能擅自将本人推定为傀儡,合规性在那里?再者,如果我因为说话比较直爽,对于那些阴暗的面毫不留情揭露算是无视维基礼仪,那么乌拉跨氪那句“不要脸他妈给不要脸开门”“不要脸他妈不再,不要脸他奶奶开的门”算不算无视礼仪?如果大家认为不算,那我无话可说,如果认为是,那么乌拉到现在都拒绝道歉,也不承认自己是无礼的行为;
    • Hanteng封禁,希望当时人的两位自己出来说话;
    • 综上,从方针而言和维基宗旨而言,乌拉跨氪都是严重违规,都是典型利用管理员职权排除自己所憎恶的用户,这点是很明确的,不容狡辩的中华爱国阵线留言2014年8月31日 (日) 05:54 (UTC)[回复]
与守望者爱孟发生编辑战的用户是不是傀儡与守望者爱孟被永久封禁的原因:人身威胁,一点关系都没有。这两用户因核查为傀儡被封禁并不能将守望者爱孟的人身威胁行为视为合理。其他用户是否被封也仍然与守望者爱孟是否被封禁之间无关。阁下将守望者爱孟的封禁与其他用户的封禁与否做对比是无意义的。
守望者爱孟滥用电邮申诉通道,对其进行封禁,本人不认为存在失误。Jimmy Xu对此有不同看法,我尊重其宽松的处理方式,但并不代表我认为我的处理是疏失或错误。
守望者爱孟反复以同样的内容进行封禁申诉,本身已属于滥用申诉通道。在本人拒绝守望者爱孟的封禁申诉前,已有“Jimmy Xu、Lanwi1”三次拒绝了守望者爱孟雷同的申诉内容,本人拒绝滥用申诉渠道合理。
用户核查不是确定用户之间是否存在傀儡关系的唯一方法。 2014年6月17日Kegns并未对阁下进行核查,给出的结论是理据不足而未完成,请问阁下怎么就得出了“中华爱国阵线和守望者爱孟未有发现相关性”的结论,请阁下以事实说话。阁下编辑倾向、语言方式与之雷同,即是当前也处处为守望者爱孟翻案,我现在也依旧认为阁下就是守望者爱孟。乌拉跨氪 2014年8月31日 (日) 08:19 (UTC)[回复]
反正相关事实我都已经列明,乌拉继续抵赖我没办法了,请求核查员对在下与守望者进行复查。
乌拉跨氪说自己在处理守望者爱孟封禁申诉中没有问题,那我就把2014年4月守望者爱孟讨论页里约10个封禁申诉中,管理员处理的话,全部复制过来大家自己看
刚开始乌拉还知道避嫌,没有介入
  1. 所以说绕过封禁的行为其实是为了阐释观点而扰乱维基百科。显而易见的是,几乎所有的被封禁用户都会声称封禁是管理员滥权等。请阁下考虑去除所有向他人施加道德压力的文句后重提申诉,是时管理员也会审慎地处理。此外,没记错的话我应该在两三周前就宣布过旅行了吧。 處理人:Jimmy Xu 论 2014年4月4日 (五) 12:17 (UTC)
  2. 拜托您冷静一下再进行申诉,管理员会处理的。不要再使用匿名用户绕过封禁。處理人:Lanwi1(留言) 2014年4月4日 (五) 13:35 (UTC)
  3. 请在封禁申诉里承认攻击AddisWang等人、站外拉票的问题,让封禁你的理由消失,这样你就可以获得解封。我还要提醒你,虽然站外拉票在中文维基不是正式方针,但站外拉票可能违反傀儡方针所定义的真人傀儡行为。處理人:Lanwi1(留言) 2014年4月5日 (六) 06:35 (UTC)
  4. 麻烦您耐心等待,如果几天内没有其他管理员回应,我就直接解封。--Lanwi1(留言) 2014年4月5日 (六) 11:44 (UTC)
看见其他管理员要解封,本该避嫌的乌拉跨氪,马上半路杀出
  1. 请勿滥用封禁申诉渠道。使用相同的已被拒绝的申诉内容多次申诉对申诉本身没有任何意义。處理人:乌拉跨氪 2014年4月5日 (六) 16:23 (UTC)(乌拉借口也不成立,守望者爱孟之前每次都有依据管理员Jimmy 和Lanwi要求修改申诉内容)
  2. 对其人身威胁行为没有任何的歉意,未看到当事受害者的认同与谅解。同时,对其破坏行为没有任何悔意,依旧认为“封禁从开始对我就是不合理的”。最后,反复滥用申诉通道,期间多次为了阐释自己的观点绕过封禁进行扰乱。處理人:乌拉跨氪 2014年4月5日 (六) 17:09 (UTC)
  3. 申诉无诚意、无歉意。處理人:乌拉跨氪 2014年4月5日 (六) 19:15 (UTC)
  4. 对其人身威胁行为没有任何的歉意,未看到当事受害者的认同与谅解。同时,对其破坏行为没有任何悔意,依旧认为“封禁从开始对我就是不合理的”。最后,反复滥用申诉通道,期间多次为了阐释自己的观点绕过封禁进行扰乱。處理人:乌拉跨氪 2014年4月6日 (日) 06:52 (UTC)
  5. 封禁合理得当。被封禁者无诚意面对自己的破坏行为,仍认为封禁不合理。同时,被封禁者在封禁期内依旧绕过封禁违反封禁方针。从其言论与行为两方面都无法看出其不再破坏的承诺有任何的可信度。處理人:乌拉跨氪 2014年4月7日 (一) 04:42 (UTC)
  6. 滥用申诉渠道。處理人:乌拉跨氪 2014年4月7日 (一) 05:50 (UTC)(最终,彻彻底底封锁,搞到现在守望者为了澄清和我的关系,只能登陆改密码,即使是用户真的有过错,你乌拉跨氪作为管理员,能这么残忍对待用户吗!?
我在这里只是希望乌拉认识到自己对维基百科的伤害,认识到,并且想点办法弥补。和你互动到现在,看得出你是一个倔强的人,你不认错也罢,但我希望你能了解你随心所欲地鼠标乱点,严重违反方针和维基宗旨,也会影响对其他维基人造成很大不利的影响,谢谢。中华爱国阵线留言2014年8月31日 (日) 09:02 (UTC)[回复]
依据Lanwi1给出回应,在阁下眼里变成半路杀出。请问阁下能以冷静的心态进行叙述吗。封禁方针里明确叙述:务必解封之前通知实施封禁的管理员并在管理员通报板留言进行说明。我作为封禁者为何需要在解封时避嫌?
守望者爱孟反复使用IP绕过封禁,请问这点阁下认为是极其合理的?守望者爱孟在封禁后既没有认为自己存在错误,在封禁后仍违反封禁方针,并且以雷同的内容反复提交封禁申诉滥用渠道。管理员拒绝其滥用申诉渠道恰当。而为一位进行人身威胁,扰乱社群的用户翻案,我怎么也看不出合理之处。
本人与守望者爱孟接触以来对其为人已略有了解。在维基内宣传维基百科管理员专制,其本人深受迫害;在维基外宣传维基百科反党反动,叫人不要捐款。其之目地不过是为了扫清敢于与之异议的管理员,在维基百科宣传其地域歧视观点及地域中心的观点。为此不绝在现实中威胁其他用户的人身安全,于站外捏造事实制造社群对立。我向问问阁下,守望者爱孟有没有违反方针和维基宗旨?有没有影响其他维基人的人身安全及其他权利?乌拉跨氪 2014年8月31日 (日) 10:09 (UTC)[回复]
从您的话中,可以看出您对守望者爱孟这位用户的为人非常鄙视,或许这位用户真的如您所言,是一个为人糟糕透顶的人,但这都不是您对该用户滥用管理员权的理由。在下申诉中,所提到的两次关于该用户的事例,您都明确违规,这点您不该一再视而不见。另外,在下提示您,对一个用户(即使是被封禁用户)的为人定性如何如何本身是违反维基对事不对人的原则,也涉嫌诉诸人身。在下仅仅知道的是,站内守望者是努力贡献维基的,且当时社群共识是解封的,至于您说维基外某人如何如何,这种捕风捉影的东西在下不置可否,表示呵呵。好了,不纠结守望者爱孟的封禁了。在下想请教您,WildCursive封禁案,查阅编辑历史,用户并未违反3RR,您却封禁一周,这又是为何?此项滥权质疑仅仅是为不合理封禁用户不平,鉴于您的不当封禁已经由其他管理员纠正,这个问题您回答一下就好,在下不会追问,在下作为提案人,也不宜一直由在下向您提问,祝您生活愉快。我还是希望您能够了解自己行使管理员权限的确是存在诸多违反方针或者处理不当的。2014年8月31日 (日) 11:28 (UTC)中华爱国阵线留言2014年8月31日 (日) 11:06 (UTC)[回复]
请问一下管理员,维基百科事务的处理方式怎么能受到一个人在维基百科以外的事物影响?无论一个人在站外如何吃里扒外、威胁个人安全,我们大致上看的是其在本站的编辑。除非出现一个人安危严重受损,而且是维基百科的疏忽,或许媒体会广泛报道,否则不应该以外面的事情来判断里面所发生的事。--124.197.102.166留言2014年8月31日 (日) 15:01 (UTC)[回复]
上面這位大概混維基的時間很短,不知道過去幾年某地區用戶利用站外聯絡的管道,對中文維基的運行發動數次有組織的行動而導致社群產生激烈的動盪。再者, 過去也有用戶利用維基之外的管道進行類似人身攻擊的行為,或者是想要透過中文維基以外的網路管道影響中文維基本身的運作。網路世界可不是真的可以區分開來的。-cobrachen留言2014年9月1日 (一) 14:42 (UTC)[回复]
是啊,书生解任讨论时就存在一些公开的站外拉票现象,后来才有了人事任免投票资格,使得拉票的难度大大增加了。--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2014年9月2日 (二) 03:45 (UTC)[回复]

第三階段: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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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投票 (30/35/9) 截止時間2014年9月18日 (四) 09:14 (UTC)

支持

聯署者自動計為支持者,唯投票期間仍可改變意向。為確保頁面清楚,聯署中所有不合格的投票或意見被移除,請參見聯署區。

  1. (+)支持:提案人,同时参与联署,理由已经叙述。--中华爱国阵线留言2014年8月29日 (五) 07:14 (UTC)[回复]
  2. (+)支持:支持解任聯署。理據同上方討論之幾項舉證。Ebay5678留言2014年8月29日 (五) 08:16 (UTC)[回复]
  3. (+)支持罢免管理员对百科有害吗?补充:在下从来不支持对权限进行监管。呼吁社群罢免权限用户及选举权选用户常态化,活水长新。--白开水 打针吃药 查水表 )☺ 2014年8月29日 (五) 12:13 (UTC)[回复]
  4. (+)支持:別遺害人間--Dragoon17cc留言2014年8月29日 (五) 15:18 (UTC)[回复]
  5. (+)支持:的确存在“管理”不当问题。同时我也反对百度百科编写者出任维基百科管理员,目前中文维基百科百度化倾向很严重,2006年就参与维基百科编写的我看到这种目前中文维基百科朝着百度百科化及低俗化的趋势发展感到很痛心Fayhoo留言) 2014年8月27日 (三) 08:23 (UTC)(注:此处的联署支持票由User:Fayhoo本人亲自于2014年8月29日 (五) 23:48‎ (UTC)从讨论区中移动至联署区[29],故有效)[回复]
    至于“百度化”的问题,我觉得还有必要吸引文字编辑工作小组注意,让他们前来修订。-- 2014年9月7日 (日) 10:47 (UTC)[回复]

    (+)支持,仅仅在近期在因为某个IP的举报(诬陷/傀儡?)[30],就没有讨论、没有社群共识的情况下永久(!)封禁中华爱国阵线一案,就是严重的滥权行为。参见:en:Wikipedia:Requests_for_de-adminship被除权的管理员记录里面有一类就是“Ad hoc decision-making”。--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2014年8月30日 (六) 06:55 (UTC)[回复]

    由于方针本身并无明确定义“不合理封禁”和管理员的解释责任,我决定不再坚持“这就是滥权”的观点。不过,正是因为方针的缺失、讨论的徒劳,我们才应该审时度势,做恰当的事。维基需要在威权政治和暴民政治这两极之间找到平衡。--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2014年9月12日 (五) 04:41 (UTC)[回复]

    (+)支持,原本见其贡献颇丰,希望看到对上述争议行为的合理解释。但是现在对当事管理员的回应感到失望,认为有必要进行解任投票。--E8xE84142014年8月30日 (六) 07:44 (UTC)[回复]

  6. (+)支持,濫權行為的確嚴重。--Alvin Lee 酒逢知己千杯少 話不投機半句多 2014年8月30日 (六) 08:54 (UTC)[回复]
    支持(非由聯署帶出的)
  7. (+)支持,纯粹是为了抵消@Qazwsaedx的违反WP:NPOV/WP:POINT/WP:AD/WP:COI/的投票。--Byfserag留言2014年9月4日 (四) 11:45 (UTC)[回复]
  8. (+)支持,辛卯、壬辰的乌云已经散了,甲午的台风也该解体了。我们不应该沉默。廿五冤魂仇得报 三八死灵不轮回留言2014年9月4日 (四) 11:57 (UTC)[回复]

    (+)支持:本人只是為維基百科的和平著想而已,對不起了烏拉君。另外二樓的主持人如果再不辨事就失落軍師的榮譽囉www --Railgun Girl /(≥ώ≤)/粉絲信箱久經沙場的戰績 來!為維基百科作戰囉! 2014年9月4日 (四) 12:03 (UTC)[回复]

    (+)支持認同要冷靜一下先-- 9shi 2014年9月5日 (五) 09:59 (UTC)[回复]

    (+)支持:嚴重濫權+擾亂編輯。--D.A Seira留言2014年9月6日 (六) 02:12 (UTC)[回复]
    ↑該用戶不符合人事任免投票資格,所以投票無效,但意見仍可供參考。
    (+)支持:冷静冷静。--AsdZhang留言2014年9月6日 (六) 05:20 (UTC)[回复]
    ↑該用戶不符合人事任免投票資格,所以投票無效,但意見仍可供參考。
  9. (+)支持,解任這個管理員固然是好,但如果解任另一個管理員就更好。Darkpurpledoll留言2014年9月6日 (六) 07:46 (UTC)[回复]
  10. (+)支持:濫權嫌疑對維基發展有危害。--Changnick留言2014年9月6日 (六) 08:07 (UTC)[回复]
  11. (+)支持:本人 (Sanmosa)反对任何濫權行为,且與Changnick同,濫權嫌疑對維基發展有危害。Sanmosa留言2014年8月29日 (五) 08:16 (UTC)[回复]
  12. (+)支持,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中华爱国阵线@守望者爱孟的傀儡,仅仅因为签名风格相似(文字迥然不同)这简直是前所未有的情况,同理,建议解禁@Chinuan12623,至少允许用户讨论页申诉,没有证据表明此人在最后一次封禁前用ip破坏,请给他申诉的机会。很高兴能看到@Ebay5678能解封,避免另外一个受害者。--脳補。◕‿◕。讨论 2014年9月7日 (日) 06:17 (UTC)[回复]
    Jimmy說:Re: 看不下去了。而我就回覆烏拉迄今之罵人不認錯的討論,Jimmy說是"阁下的扰乱行为"? J要如此維護烏拉?沒人要將烏拉再交到VIP来直接封禁,但希望烏拉認錯向社群致歉爆粗話,還是管理員有權爆粗、免罰免道歉之優遇?
    摘後~
    • 所谓的“骂人”一事,我警告之后用户有再犯吗?--Jimmy Xu 论 2014年9月7日
    • 所謂「罵人」,當初閣下有對烏拉提出"警告"模版嗎?還是僅閣下與烏拉之間的"討論對話"?烏拉連二次開罵,別人刪再舉報,烏拉回嗆再回復,未被懲處僅被"告知",換成一般用戶,早被封禁。在我看來,根本是坦護。另烏拉到今天仍重申沒罵人,只是調侃,更甭論道歉,有此心態之人可當管理員嗎?Ebay5678(留言) 2014年9月7日
    • 是哪里说警告一定要用模板的?(还有,我的留言最后有个注释,想找自己去翻。)阁下的扰乱行为(对,我就是这么判断的,阁下认同不认同无关紧要)我告知过也就算处理完了吧,还是说如果被别人再交到VIP了就要一案二审来直接封一下?--Jimmy Xu 论 2014年9月7日 (日) 06:09 (UTC)
    • ps:J說留言最后有个注释,應該是指"我想是也不為過"。如真是這樣,還真是對烏拉迂迴的禮貌性談話,但怎感覺比對我的"阁下的扰乱行为"來的直接威嚇,莫非我...?"一案二审"不是重點,只要重審的合理又何妨。Ebay5678留言2014年9月7日 (日) 09:58 (UTC)[回复]
  13. (+)支持:烏拉濫權對維基危害很大,維基不是非要有烏拉這份管理員權限不可。因事證明確,此一罷免案本人不再加入討論。並感謝管理員Lanwi1接受本人的申訴,還原真相與事實。也感謝社群維友於本人遭受無理封禁期間之關心。本人現在持續原來承諾之閉關三個月中,暫離紛擾的維基,以求清心。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9月7日 (日) 11:07 (UTC)[回复]
    • 本來想說封關就不講了,但是看到Jimmy Xu以Ebay5678在此罷免案中質疑他當初袒護烏拉連罵二次人,又刪詞又回復而未處份之疑(烏拉至今未認錯誤),Jimmy Xu先以恐嚇不可再提,否則辦他擾亂,現又以diff=32596860來轉移焦點(映證烏拉該封不封,不對味猛封),剛剛果真出手封禁,又是一濫權的管理員,言論白色恐怖,現在揭示來為社群幈棄,煩請管理員儘速解封,以免累及管理員群的清譽:
    由于為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您已被暂时禁止编辑维基百科。在封禁结束后,我们依然欢迎您作出建设性的编辑如果您对封禁的理由持有异议,请您通过邮件向管理员申诉,或在下方加入{{封禁申诉|您的原因}}(若您尚可编辑您的对话页)Jimmy Xu 2014年9月9日 (二) 13:18 (UTC)[回复]
    • 另因應某些人回應宜明確舉烏拉過失之處,做為投票參考:1.为何自行处理自己执行封禁的封禁申诉項?烏拉答因当时不了解封禁执行者不能拒绝封禁申诉之规定。事實:狡辯,一天到晚執行權限,豈有不知,確定已犯規定。2.为何回退其他管理员对Hanteng的合理解封?烏拉答本人并未撤销。事實:在Ws227解封Hanteng後,烏拉自認為Ws227的解封理由不成立,再对Hanteng再进行为期273天的封禁。3.化學J誣告Chinuan12623在釣魚臺列嶼犯3RR,然實際未達為何執意封禁?事實:已由多位管理員認定未違反3RR,由Lanwi1於9月7日解封Chinuan12623。4.为何在没有社群共识下修改介面措辞?烏拉確實是在幾乎有不同意見與沒投票沒共識之狀況下,將永久封禁修改為不限期封禁,現封禁之方針仍為永久封禁,雖本文未動,但與消息介面之不限期封禁是不合,是變相的錯誤逕改方針。5.在2014年2月7日客棧中,烏拉仍明確重申他罵人的話:真是不要脸他妈给不要脸开门,原來不要臉他媽不在,是不要臉的奶奶開的門..,不认为存在什么过失,迄今也仍堅持僅是调侃話。事實:在本頁討論中,社群一致認為是不文明、不禮貌罵人的話6.在發起罷免討論時,烏拉自述(+)支持-乌拉跨氪 2014年8月27日。:我"支持"阁下对本人的联署,乌拉跨氪 2014年8月29日。被指是擾亂,是口無遮攔口是心非之詞。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9月9日 (二) 14:07 (UTC)[回复]
    • 聯繫E君得知,為了突顯J管理員有這種這種濫權遏止發言之怪異行為,又不避嫌自處爭議案件來封E(他人舉報烏罵人案,正由J所受理),他本想朝不做申訴留此很扯的封禁做為“白色恐怖”之見證,但本人認為不宜,如此只是做大做實其濫權之舉,故應申訴。現社群與J自己、達師等都認為烏話是罵人,故當初J未懲封,確是有不當之處,雖懲不溯既往,但烏拉迄今“未認錯也未道歉”,是身為管理員最壞之示範,烏拉是不宜再當管理員。而J現又以diff=32596860來轉移焦點(映證該封不封,不對味猛封),提此等不文明之罵人等案是“普世”價值,J管理員阻擾評論才是擾亂闡釋他“自我”之觀念。餘見“樓上”J與E就烏拉罵人之對話。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9月10日 (三) 00:32 (UTC)[回复]
    • 感謝提醒Zhxy519罵人而封禁,請注意連這次Z有3次罵人被封是累犯,在舉報二天後才處理僅封一周,還犧牲了Ebay5678以diff=32596860來提醒管理員重視與處理,但也換來莫名奇妙的擾亂封禁加身。某些管理員處理舉報速度是看人,像化學J誣告我犯3RR(實未犯,冤二個月解封),烏拉很快沒幾分鐘就封我一個月,比起Z有3次罵人累犯才封一周,感覺是殘忍了多。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9月10日 (三) 02:38 (UTC)[回复]
    (+)支持:濫權確實對中文維基有重大危害,本人支持解任該管理員,惟有確實改進,可重新申請擔任管理員。Aotfs2013留言2014年9月7日 (日) 14:47 (UTC)[回复]
    ↑該用戶不符合人事任免投票資格,所以投票無效,但意見仍可供參考。
    (+)支持:乌X还是不要做管理员了,真的。封禁什么的信手拈来,解封后告诉他他破坏了维基百科的方针,他就一句呵呵,继续逍遥法外,还指使其他管理员再来封禁。114.84.35.164留言2014年9月8日 (一) 03:48 (UTC)[回复]
    ↑該用戶不符合資格,投票者必须在本討論發起時已为自動確認用戶,所以投票無效,但意見仍可供參考。
    敬請閣下注意言辭。 9shi 2014年9月12日 (五) 14:59 (UTC)[回复]
  14. (+)支持封禁得過頭了,真的要冷靜一下-- Wolffy.C跟我去環校跑雪梨及獎牌·手冊·扣分 2014年9月8日 (一) 06:02 (UTC)[回复]
  15. (+)支持: 烏拉管理员在上边仍在一口咬定我捏造(我早已说明过追查国际条目被删时JSJSJS虽被拉票但没作反应,我没了解事实,仅看到拉票及条目被删,有想当然认为JSJSJS有参与投票,我根本没有任何捏造的意图;我当时发声是看JSJSJS这样的安然接受他人拉票者反而宣称提名人拉票这件事比较好笑,起初发言时并没提到JSJSJS是否投删除票,而是在回复医生诡辩高手指称我模糊焦点时,对一个细节未作调查就想当然,这是有不当处,但根本不是什么捏造!),这是在继续滥权对我作人格攻击。其实JSJSJS用户和AISTISANA两位执行编辑用户互相违规拉票是有证据的。当时我给出了AISTISANA有意用IP身份给JSJSJS留言拉票的证据1证据2。今天感到需要补充说明的是其实JSJSJS也确实向AISTISANA拉过票:JSJSJS于11月9日拉票的证据,此拉票行为导致了一相关条目被删除- JSJSJS9日拉票后AISTISANA于12日投票删除该条目,AISTISANA向JSJSJS拉票的行为则有很多次,比如邀JSJSJS参加天國樂團(2011/12/22)、神韻藝術團(2011/12/26)的存廢討論。小莲庄处士 2014年9月8日 (一) 18:11 (UTC)[回复]
    (+)支持:乌拉跨氪經常性胡亂提刪除條目。- TibiSong留言2014年9月9日 (二) 07:59 (UTC)[回复]
    ↑該用戶不符合人事任免投票資格,所以投票無效,但意見仍可供參考。
  16. (+)支持:這位管理員的濫權行為已久。--背嵬軍(武穆衛隊)步兵 持斧 紹興和議 2014年9月11日 (四) 10:07 (UTC)[回复]
  17. (+)支持:给我印象深刻的一位使用权限不当的管理员,的确是滥权很长时间了,负面影响以及对编辑的积极性伤害不小。-維基準天使-诗琳童留言2014年9月11日 (四) 20:46 (UTC)[回复]
  18. (+)支持:我是受害人,对此人印象深刻,没想到天理昭彰,终有报应。Hier留言2014年9月12日 (五) 07:40 (UTC)[回复]
  19. (+)支持:有使用權限不當的情形。建議先卸下管理員職務。Wetrace留言2014年9月14日 (日) 09:10 (UTC)[回复]
  20. (+)支持:權力引起腐敗,絕對的權力引起絕對的腐敗。--Steinway I ,Ioannes Pavlvs XU C M E 2014年9月14日 (日) 09:49 (UTC)[回复]
  21. (+)支持:雖有苦勞,也有濫權,希望可以暫時停止其管理員身份。Michott留言2014年9月15日 (一) 16:00 (UTC)[回复]
  22. (+)支持:認同指控,烏拉跨氪是中文維基百科上濫權、排擠打壓其他人最多的人。可能有些新手不清楚烏拉跨氪的黑歷史,他1.從2011年開始,於香港、澳門、台灣及大陸地理、當地文化相關的具基礎質量條目中,大量濫掛關注度模板及直接提刪,在刪除討論頁濫投刪除票,濫刪程度比書生更甚,令讀者無法獲取知識及資訊。2.是非常明顯的刪除主義者,對於中文維基百科可收錄的條目、及條目可收錄內容範圍的看法非常保守。3.歧視條目。對於地理、當地文化相關的具基礎質量條目、對讀者有實用價值的條目及內容以關注度作為可否收錄的首要準則,傳統百科條目(例如只具索引功能的小行星條目、由機械人建立的質量差劣植物條目等等)卻不以關注度作為條目收錄的首要準則,即使該等條目長期沒有列出符合關注度要求的來源也不會被提刪。4.是極不友善的編者,特別是對新手、封禁、排擠打壓等方面,直接間接迫走大量優秀新手及長期編者。綜合上述各點,他是中文維基百科有史以來其中一位最大的破壞者。—Baycrest (作客) 2014年9月15日 (一) 23:28 (UTC)[回复]
    (+)支持嗯。话说他现在年龄多大- -?---- 王庭茂  2014年9月16日 (二) 01:42 (UTC)[回复]
    ↑該用戶不符合人事任免投票資格,所以投票無效,但意見仍可供參考。---- 王庭茂  2014年9月16日 (二) 01:42 (UTC)[回复]
  23. (+)支持:确有滥用职权之举,多不赘述。醉手题诗留言2014年9月16日 (二) 02:29 (UTC)[回复]
  24. (+)支持:認同指控,反對濫權。Yathimc留言2014年9月16日 (二) 14:26 (UTC)[回复]
  25. (+)支持:再三斟酌谨慎使用支持票,管理员需有气度和处理事务的方式,猪笼草不是护身符,无论被撤还是留职都望沟通方式和处理问题的手法有所改善。galaxyharrylion留言2014年9月17日 (二) 10:02 (UTC)[回复]
  26. (+)支持:有特定條件支持,理據為「烏拉跨氪 未 吸取Chinuan12623烏式幽默傷人這個教訓而不夠格繼續適任」,詳見本人於反對票區的說明。--❦維基vs百度來源專題 hanteng 2014年9月17日 (三) 19:55 (UTC)[回复]
  27. (+)支持,本人其實不是很想投的,不過到最後階段出現的拉票,我覺得有必要去抵銷。另加一些(!)意見:當事人以不雅用詞使人感到冒犯,幽默感再好也要有個限度,但是現在看來當事人似乎對此卻若無其事。--街燈電箱150號 2014年9月18日 (四) 01:11 (UTC)[回复]
    依我看,支持这边似乎也有些不当举动,甚至更甚。只不过是线下你我看不到。 --达师 - 277 - 465 2014年9月18日 (四) 05:28 (UTC)[回复]
    (!)意見--街燈電箱150號提到「拉票」的問題,不知拉票情況是否嚴重?Wetrace留言2014年9月18日 (四) 14:04 (UTC)[回复]
  28. (+)支持,管理员于维基本身是要使用职权维持秩序,于广大的社群虽不要德高望重,至少要能公正高效、以理服人。而在后者,该管理员有所欠缺,希望能更多地站在普通编辑的角度处理站务、调停纷争,以服务社群的心态去维护维基长久有序的发展。--天天 (留言) 2014年9月18日 (四) 02:05 (UTC)[回复]
  29. (+)支持:本來還在觀望,但看見烏拉跨氪至今對自己的錯誤毫無反省之心,故支持罷免--Ws227留言2014年9月18日 (四) 08:40 (UTC)[回复]
    (!)意見:小孩才分对错,大人只看利弊。--七海花音留言2014年9月18日 (四) 09:09 (UTC)[回复]
    (:)回應:言下之意是指在維基是有人不分是非對錯,為了利益而支持某人嗎?這就是所謂大人的想法?如果是這樣,維基本來就不是這些「大人」該待的地方,維基原來的理念也不適合這些「大人」,這些「大人」還是不要玩我們這些純真小孩的遊戲吧--Ws227留言2014年9月18日 (四) 15:07 (UTC)[回复]
    WS227好像说得自己小孩子似的,很傻很天真。那么请你交待一下你们跟上海团串通,联合搞罢免乌拉以报复上次乌拉罢免你的来龙去脉好吗?不要以为人家不知道就说的自己很干净,你其实很脏很恶心,谢谢。对了,对于“不能用黑武士的办法对付坏人”一说,或者你问问你们前基金会主席陈霆先生比较好,毕竟嘛,你们熟。@用户:朝鲜的轮子,你在维基百科也研究了一段时间了,我觉得这次投票对于贵报来说是一个很好的题材,欢迎你将此次投票登上报纸。--192.200.106.179留言2014年9月19日 (五) 04:54 (UTC)[回复]
    回复楼上的IP:这种事情上报只会越抹越黑,这种报道多半会成为一些人批斗他人的“可靠来源”。难道上次南方周末报道的教训还不够深刻吗?我估计记者能知道的东西不会比参与此事的一些管理员多多少,最多就走访一下几个相关用户就把文章起草了。再说一般记者才不会在乎他们的文章对维基有什么影响,他们要在乎的只有这些:1.给自己赚到稿费;2.满足读者的眼球,给报社创造效益;3.不要跟“善意”审查报道的老编作对。--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2014年9月19日 (五) 07:24 (UTC)[回复]
  30. (+)支持:对于所谓小品用语的事情,个人认为,小品是特殊场合,但该语言放在一般场合,尤其是争议场合,只会被人为是骂人的话。不能因为央视使用了,就一定是没问题的。砍头杀人的戏很多,难道是允许我们杀人吗?乌拉的话如果大方承认错误,反倒很多人不投支持票了。这一票是因为乌拉的态度而投--SP RailwayGuest 2014年9月18日 (四) 09:12 (UTC)[回复]
    本年度投票最大笑话。 --达师 - 277 - 465 2014年9月18日 (四) 09:14 (UTC)[回复]
    認同是本年度投票最大笑话。反對票中近三成以瑕不掩瑜、功大於過為理由,但瑕、過不正是罷免之理據嗎?而在法治社會下以“瑕不掩瑜、功大於過”卸責,通常是意味著私情氾濫,更扯的是還有樓上~七海花音:小孩才分对错,大人只看利弊...的扭曲價值觀,烏拉是留校察看,爾後更要謹言慎行,莫讓這些以瑕不掩瑜、功大於過的支持者他日換來痛心疾首才好。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9月19日 (五) 02:45 (UTC)[回复]
    楼上所言确有先例。在Wikipedia:对管理员的意见和建议/历史档案/2013年7-12月#請求關注:乌拉跨氪7/5疑再次介入涉己爭議管理&封禁中,守望者爱孟说到“乌拉跨氪在管理员中,算是公正的了,虽然也有言语不当的时候(在wetrace那个帮助新人投票),但总体上,还是称职负责的管理员。”后来发生了什么事,大家应该知道了吧。--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2014年9月19日 (五) 04:30 (UTC)[回复]
    我说的是什么你就认同?呵呵。 --达师 - 277 - 465 2014年9月19日 (五) 05:27 (UTC)[回复]
    明显是反讽……--Zetifree留言2014年9月20日 (六) 17:41 (UTC)[回复]
反對
  1. (-)反对:Tencent Messenger! 吵個Jelly Bean!--Qazwsaedx留言2014年9月4日 (四) 09:38 (UTC)[回复]
    敬請閣下注意言辭。 9shi 2014年9月5日 (五) 10:08 (UTC)[回复]
  2. (-)反对:未见任何滥权行为,只看到一群人要拿免封金牌。User:Cobrachen说得真好,User:Kolyma也看清楚了这到底是些什么样的“写条目的人”。两个人用同一个帐号也不是傀儡,一个人被封再用IP说我不是他就可以洗白。无论守望者爱孟还是Chinuan12623,单就看这个页面的话,他们真的被封禁了吗?有用户报怨管理员不做为,有管理员感叹只要涉及管理员,就绝对不可能会有善意推定。有什么好抱怨的,慢慢的就习惯了。封他人应该,封我就是错。--7留言2014年9月4日 (四) 09:48 (UTC)[回复]
    沒人保證管理員不會有濫權、錯判之事,否則在“封禁申诉”頁面中,不會有“已拒绝”的封禁申诉‎361個页面、“已接受”的封禁申诉‎88個页面之高比例,這就是少數不當之管理員心證重於物證,情緒重於理性,私交重於群論之結果;如烏拉罵人未封禁,如Jarodalien在7月29日告我使用匿名用户破坏,范馬上配合封禁,冤了二天後由Jimmy用戶查核“并未使用匿名用户”破坏,烏拉與6+一點歉意也沒,6+現在反指他人分身魁儡云云,扯什麼管理员不做為,不反省自己6+在優良條目候選[辣妈岛]用傀儡帳戶造票,但他未受封禁?當時怎不質疑查核的管理員怎沒封他不做為?實在是...对6+很難會有善意推定,有什麼好抱怨的,慢慢的就習惯了,封他人應该,封我-7就是错。Ebay5678留言2014年9月4日 (四) 14:33 (UTC)[回复]
    请问我什么时候封禁阁下了?“烏拉與6+一點歉意也沒”,我需要对哪方面进行道歉?本人感到莫名其妙。乌拉跨氪 2014年9月5日 (五) 11:14 (UTC)[回复]
    請看清楚上文之語意~如烏拉罵人(指你罵-是他媽的不要臉...)未封禁(當時討論一大串,就是沒管理員來處封),...烏拉...一點歉意也沒(到現在還不承認是罵人,ㄠ是調侃話,更別談是道歉)。Ebay5678留言2014年9月5日 (五) 12:11 (UTC)[回复]
  3. (-)反对:就答辯內容,已經明確回答的問題卻一直被詢問者無視某些字句,因而看不出需要被解任的理由。 ── 少年ウインド( ╹ヮ╹)ノ° 2014年9月4日 (四) 09:56 (UTC)[回复]
  4. (-)反对:我反对此次解任案。此次罢免案导火线是2014年8月25日(封禁记录)。乌拉跨氪管理员并没有对此次封禁有越权的行为(的确有用户提出CU),但我认为管理员因现存制度瑕疵,在操作过程中存在不当。因为证据并未提前向社群公示或者咨询,所以迅速、隐秘行动会让社群认为存在“有罪推定”的过程。根据以前的罢免案经验,社群总能从中寻求到一些制度上需要弥补的地方。一些我认为需要事后讨论的包括(1)在封禁用户中是否能够进行一定的证据公示,或者备案?(2)在提请罢免案时,联署理由中的人身攻击的原因是否算为有效票?(3)社群如何规避地域攻击和地域保护?--Walter Grassroot () 2014年9月4日 (四) 12:00 (UTC)[回复]
    Walter君,虽然你我投票的立场不同,但是我很高兴能有人意识到同样的问题。我之前认为方针对于何谓“合理封禁”、管理员的举证责任存在定义不明、模棱两可的情况,有必要推动社群的讨论。本来想投中立,不过不慎提联署的时候受到某些言论的影响,说话有一点点倾向,但是也不好意思再改了。
    Wikipedia:封禁方针#解释封禁原因:“在维基百科,封禁是一件非常严重的事情。因此社群均认为封禁一个用户需要有充足的理由,包括可供查证的证据、合理判断及所有支持该封禁的因素。这些理由均应在进行复审时按复审人员的要求提供。”也就是说即便一开始提出的封禁的理由不充分、有争议,仍然不算是不合理,仍然可以等到复审时才开始讨论。同样的,Wikipedia:管理員解任投票#解任要求中的“不合理封禁”也没有明确定义,比如说封禁被撤销是否就一定是不合理封禁?如果管理员没有去仔细看全面的证据(例如我看了一下这两人的贡献记录,发现有比较多的几次交错,见User talk:Lanwi1),是否就不合理了呢?
    说到相关的方针瑕疵,根据我的经验,社群一向都对复杂繁琐的程序比较反感,例如WP:仲裁委员会WP:封禁申请的不了了之,例如之前引入CU制度的时候,就没有引入SPI(傀儡调查)的流程,虽然说SPI的范畴要比纯技术的CU大不少。另一方面,爱喊一喊口号、在能投票的时候投票的人总是很多,但是愿意讨论问题的却比较少,这可能也是社群不喜欢复杂繁琐的程序,讨论也常常不了了之的一部分原因吧。例如,之前守望者爱孟被封禁在社群引发长期讨论时,有不少用户提议解封/给他一次机会,甚至后来被一些人认为“共识是应该解封”,但是当我从拿来了一些具体的管理员封禁他的理由来讨论的时候(请参照互助客栈/其他5月和6月的存档),却没有人就这些问题具体的讨论——当然,也可能是大家已经不想关注这个话题了,或者我没去@那些支持过守望者爱孟的人。
    顺便再说一说对您的三个问题的看法——(1)在封禁用户中是否能够进行一定的证据公示,或者备案?——我觉得如果维基人能够更容忍,或者遇到封禁也不生气,慢慢讨论,其实效果是差不多的,但是显然不是每个人的脾气都很好。(2)在提请罢免案时,联署理由中的人身攻击的原因是否算为有效票?——我认为投票的合理性相当主观,就这里还有为了抵消某人的票以及“別遺害人間”五个字为理由的投票,如果为了某个票的理由有效不有效也要打破砂锅辩到底的话,实在是不现实。(3)社群如何规避地域攻击和地域保护?——虽然我见识过维基上的地域冲突,不过我几乎没有参与过或者调解过这类冲突,所以不太了解。--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2014年9月4日 (四) 13:25 (UTC)[回复]
  5. (-)反对:吾知所以距子矣,吾不言。--Zhxy 519留言2014年9月4日 (四) 16:04 (UTC)[回复]
    Zhxy519在樓下回某人而留個話:生殖器長在你身上,不代表你想跟誰做愛就能做,嘴也一樣。而Symplectopedia以不雅言辭做刪除,雙方回退(舉報)中,似沒管理員理睬?現移此,管理員總不會說沒看見了吧。同此,反對頁中還有個化學jsjsjs1111批他人:连垃圾条目都能拿去选GA的人。此等較之罷免案中烏啦罵人狀況....。懇請哪位客觀的管理員出來說個話,上面的話妥不妥,如何處置?Ebay5678留言2014年9月8日 (一) 15:30 (UTC)[回复]
  6. (-)反对:未達妨礙維基百科運作的程度,功大於過。另外抗議User:Fayhoo未提物證的毀謗。-- 同舟留言2014年9月5日 (五) 01:55 (UTC)[回复]
  7. (-)反对:解任理據不足。--Qui cherche trouve 2014年9月5日 (五) 03:12 (UTC)[回复]
  8. (-)反对部分解任理據模棱兩可。提案人對方針和管理操作的理解並不足夠。一些解任理據似乎是專門為了解任而找的。被作为關鍵性证据的封禁操作是否合理(其实和cu完全没有冲突,kegns查核叶知秋时判断的不相关结论存在数过期的可能)。關於操作不適切的部分考慮到該候選人的大量及對於爭議性封禁的工作可以理解。烏拉跨氪在同社群及被封禁影響的用戶之溝通上存在問題。希望他在這方面有所進步。不過尚不足得解任。Bluedeck 2014年9月6日 (六) 02:33 (UTC)[回复]
  9. (-)反对。本次解任投票的發起人是這麼想的:「說大陸用戶太籠統,而是內陸(中西部地區)管理員幫派和馬仔們才對。沿海發達地區,比如上海社群或者大連、天津社群及江浙一帶的用戶可不是這樣的,目測上海社群在大陸是最活躍的甚至是唯一成規模的社群,但在內陸管理員打壓下,到現在,上海社群的人只要選舉管理員都會遭到一群內陸管理員圍攻,為了打壓消滅上海社群,他們不惜濫權封禁,阻撓公告等等。他們要的只有權力,因為權力就意味着可以掌控維基,還可以獲得經濟利益,就這麼簡單。 上海復活 傳奇再現 2014年8月12日 (二) 08:20 (UTC)」(粗體僅為突出重點,原文無加粗體。)[31] --Mewaqua留言2014年9月6日 (六) 13:09 (UTC)[回复]
    请给我来点经济利益吧(跪)。Bluedollars 2014年9月6日 (六) 15:21 (UTC)[回复]
    同求,现在在维基百科以及相关活动上已经累计倒贴了超过一个月生活费了,好在偶尔有基金会补助--燃玉 留言 勇踏前人未至之境! 2014年9月7日 (日) 14:20 (UTC)[回复]
    真是不知道在維基這裡,還有同樓上所述某些人有補助金可拿。但不管有無錢可拿,在這裡大剌剌提出,對於默默義務貢獻條目之廣大社群,總是有那麼一點刺激,為什麼他有,而我沒有?談到錢,就容易讓維基文化變質,縱然是在些許規則下允許,也少提,否則讓人與五毛不當聯想就不好。我倒認同Chinuan12623在無償貢獻維基之餘,還組行善團救助了尹甸園、育嬰院、家扶中心...等單位,大家一起來行善。Ebay5678留言2014年9月8日 (一) 07:06 (UTC)[回复]
    @Ebay5678那好啊,你能把这些搞成维基社群的线下活动的话你就可以试试(找基金会要补助)啊。--Arthur200000 from AOSC 2014年9月14日 (日) 04:01 (UTC) 更新于 2014年9月14日 (日) 11:49 (UTC)[回复]
  10. (-)反对,当事人部分不当行为(不文明用语、未提供证据封人)确实给维基百科的合作气氛带来了负面影响,但我认为还不足以到解任的地步。因为不文明用语不涉及管理员权限,未提供证据封人一事制度上也有问题。倒是部分提请解任的用户的扰乱行为令人反感。说句题外话,喜欢操作傀儡、长年打编辑战的用户肯定喜欢管理员下台,请勿对号入座。--E8xE82322014年9月7日 (日) 13:52 (UTC)[回复]
  11. (-)反对个人观点已经说清楚了,从乌拉跨氪的操作风格看,对乌拉跨氪的解任对中文维基百科社群发展弊大于利,维基百科需要这种能够处理棘手封禁的强势管理员;此外一些模棱两可的罢免依据,甚至带有地域、履历上的歧视,在维基百科上实在让人不齿--燃玉 留言 勇踏前人未至之境! 2014年9月7日 (日) 14:16 (UTC)[回复]
  12. (-)反对:瑕不掩瑜。--Kolyma留言2014年9月8日 (一) 01:41 (UTC)[回复]
  13. (-)反对:瑕不掩瑜。——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4年9月8日 (一) 02:11 (UTC)[回复]
  14. (-)反对提出申请者关于对Hanteng、chinuan、Wildcursive三人的封禁质疑,另外抗议楼上那位睁眼瞎的说的“誣告的化學君才達3RR”(要不要我数给你看?)。还是那句话——“管理员一干活他们就说‘滥权’、‘独裁’,这样下去有个屁管理员敢出头啊。”--CHEM.is.TRY 2014年9月8日 (一) 02:36 (UTC)[回复]
    是要抗議化學君誣告Chinuan12623達3RR致被烏拉濫封。烏拉等已承認Chinuan12623未3RR,但因你誣舉產生之冤封,你是否有羞愧之心啊?或許你沒此心地,倒認同烏拉的這理由封不成,趕緊再換個理由來封,就是要封死你。另樓上一些功大於過暇不掩瑜的反對理由都出來了,此對照Ws227被烏拉提罷免時之景況,倒是無此優遇,冷暖自知?Ebay5678留言2014年9月8日 (一) 03:20 (UTC)[回复]
    你连我举报的是哪个条目都不知道就来说话,真是搞笑。我举报的是chinuan在钓鱼台违反了3RR,要不要你自己查查我的编辑历史?也是,连垃圾条目都能拿去选GA的人,我又能期待什么呢?--CHEM.is.TRY 2014年9月8日 (一) 03:50 (UTC)[回复]
    一個已經思論混亂之人,更连“垃圾条目”都能拿去选GA的人-話都能說的出口的人,還有誰能救他?化學J要注意禮儀,格調高點,有哪個管理員方便給他個警告。
    • 摘Chinuan12623.釣魚臺列嶼.违反3RR,且“恶人先告状”,不仅故意将编辑争议与破坏混淆,还在提报破坏中捏造事实,称本人“不参与”讨论。上次7月2号的编辑战双方都3RR的情况下管理员却只封了KOKUYO,这次是不是又会是这样呢,呵呵。发现人:CHEM.is.TRY 2014年7月7日 。处理:封禁1月,乌拉跨氪 2014年7月7日。PS:請社群(※)注意舉報項是违反“3RR”。
    • 化學J思論混亂1.你连自己举报的是“釣魚臺列嶼”,都會說到是钓鱼台。
    • 化學J思論混亂2.誣告Chinuan12623.釣魚臺列嶼.违反3RR。但現證明是沒有。
    • 化學J思論混亂3.你說上次7月2号的编辑战双方都3RR的情况下管理员却只封了KOKUYO,这次是不是又会是这样呢。事實上管理員封K君是另涉一條目,非釣魚臺列嶼。
    • 化學J思論混亂4.說“垃圾条目”都能拿去选GA。此格調很差,化學J應是指“紅印花條目”,但觀二次推優特此條目獲選紀錄,分別獲有13、20之支持高票,在卅餘張有效票中,僅有2人反對票,社群猜也知是誰,那就是會在優良條目候選[辣妈岛]用傀儡帳戶造票的6+,另一人是KOKUYO。真虧化學J說這是“垃圾条目”,看法果然與眾不同,對條目之素質認知讓人到不敢苟同,連帶的讓人懷疑爾後他對選優條目之評論水準,大家也不必太在意了。Ebay5678留言2014年9月8日 (一) 05:11 (UTC)[回复]
    在投票區大規模的反駁已屬不適宜,而現在出現的字眼不正如我前面所預測的:不但不能夠進行溝通,爭取更多同意票,謾罵也出來了。-cobrachen留言2014年9月8日 (一) 12:19 (UTC)[回复]
    @Ebay5678您若真的认为“大家也不必太在意了”,能否劳烦您把您的长篇留言移动到意见区?Bluedeck 2014年9月9日 (二) 02:21 (UTC)[回复]
    @Bluedeck1.您錯解了!那是倒裝詞,意為-大家爾後也不必太在意化學君J對選優條目之評論水準了。2.另化學君J在此質疑,我在此回復,沒錯啊!Ebay5678留言2014年9月9日 (二) 05:01 (UTC)[回复]
    哦。Bluedeck 2014年9月9日 (二) 05:14 (UTC)[回复]
    嗯,下次我投反对你也不用介意了,不是么?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人身攻击,已由Symplectopedia留言)於2014年9月12日 (五) 10:24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回复]
    --CHEM.is.TRY 2014年9月12日 (五) 09:12 (UTC)[回复]
    化學J連二次罵人,已屬惡性,已符合@Jimmy Xu說的人身攻击,是太过火的,不必提告也會封处的,請Jimmy Xu速处。我倒想看看你如何處理此事。Ebay5678留言2014年9月12日 (五) 14:21 (UTC)[回复]
  15. (-)反对:投訴理據不足--太刻薄留言2014年9月8日 (一) 02:40 (UTC)[回复]
  16. (-)反对:我也覺得解任理據不足,看不出被解任的理由--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14年9月8日 (一) 15:54 (UTC)[回复]
  17. (-)反对:依個人看到的,認為該管理員尚未需被解任。--福克大叔留言2014年9月9日 (二) 00:58 (UTC)[回复]
  18. (-)反对:解任理据不足。另外谩骂看不下去(投票区这样吵我也是醉了),实在没法让人想要投同意啊。 --Arthur200000 from AOSC 2014年9月11日 (四) 14:59 (UTC)[回复]
    (~)補充:另外我一直看不惯某些极少数的也许是一开头声音比较大造成了误判吧)所谓的上海人社群的活动,无论是在什么平台上。在微博上一群“本地人”骂地铁想要取消吴语(沪分支)报站,还扬言要把新的领导搞下去,也差不多是这副德行吧(略有些排外不是病,不通过脑子就认为是排挤本地人毁灭文化就是有病了)。反正我就是讨厌瞎嚷嚷吵(特别是地域黑和地图炮)(貌似我这次也开了一下……)。利益无关:我是哪里人你们看我用户页也就能知道了。--Arthur200000 from AOSC 2014年9月12日 (五) 01:14 (UTC) 修改于 2014年9月16日 (二) 07:19 (UTC)[回复]
    ChangeLog:据说我激怒了一些社群,于是便这么加了“某些”。原先的措辞确有不妥。还有什么事还请用户讨论页解决吧。我个人并不喜欢维基上的事情丢到三次元解决,更何况只是因为一句话。--Arthur200000 from AOSC 2014年9月16日 (二) 07:19 (UTC)[回复]
  19. (-)反对:乌拉若被罢免,维基将失去一位正直的管理员。飞贼燕子留言2014年9月12日 (五) 01:56 (UTC)[回复]
  20. (-)反对:未發現如何濫權。—Kou Dou 2014年9月13日 (六) 04:54 (UTC)[回复]
  21. (-)反对:管理員有多辛苦我是知道的,封禁與維基的家務事等等,做了一個多月連100$也不知道有沒有,再者又不能把所有濫權封禁的事推在烏拉君身上,所以本小姐想給他一次汲取面臨被解任的經驗去改過自新,當然我是有眼看到他的濫權行為,所以這件事件之後還是這樣的話,那下次就是我發起解任投票的了。另外可能會有人覺得我亂投一通吧,而且如果是以「和平」為理由去投支持票的話就未免有點牽強,我是深思熟慮過才投這反對票的,不過還是要看看烏拉君是要向「一個受人尊敬的管理員」還是「沒人信任的濫權破壞者」前進就是了。--會放電の少女 訪問 研究 2014年9月13日 (六) 5:14 (UTC)
    100$?谁给? --达师 - 277 - 465 2014年9月14日 (日) 04:31 (UTC)[回复]
    (:)回應:原來沒有嗎._. --會放電の少女 訪問 研究 2014年9月14日 (日) 9:25 (UTC)
    有的。高价帮别人写个广告恢复个页面什么的,私底下收款后封禁个用户什么的……(大误)--广雅 范 2014年9月14日 (日) 13:36 (UTC)[回复]
    别逗了。--Kuailong 2014年9月14日 (日) 18:38 (UTC)[回复]
  22. (-)反对:同意上述意見,社群需要勇於任事的管理員。--遊戲人間留言2014年9月13日 (六) 06:06 (UTC)[回复]
  23. (-)反对:和上面有人提出的意見相約,越看著一個個的討論,越只覺得是為了出一道怨氣而提出的議案,這一點令我對這提案的公正性產生了疑問。--Foamposite留言2014年9月13日 (六) 18:46 (UTC)[回复]
  24. (-)反对,维基百科更加需要有人进行管理,而乌拉作为为数不多的活跃管理员应该予以保留权力。--Techyan留言2014年9月14日 (日) 11:20 (UTC)[回复]
  25. (-)反对,管理员出错难免,而且也解释得很清楚了。个人认为值得信任--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4年9月15日 (一) 02:10 (UTC)[回复]
  26. (-)反对,加油!--老陳留言2014年9月15日 (一) 04:42 (UTC)[回复]
  27. (-)反对,我心目中的管理员应当比一般用户更加谦恭尔雅,乌拉跨氪以自以为幽默之词伤人诚不可取——业已经过其他管理员警告,希望他能够吸取这个教训。若能执行方针共识雷厉风行,与人沟通劝谏温文尔雅,察纳雅言,有错能改,这也不失为管理员的一种正直作风。--Kegns留言2014年9月15日 (一) 17:35 (UTC)[回复]
  28. (-)反对:虽然行使管理员权限存在一些问题,但是功大于过。乌拉跨氪也是一名为数不多的活跃管理员,在处理编辑战和侵权方面有许多贡献。希望乌拉跨氪吸取教训。--Lanwi1(留言) 2014年9月15日 (一) 18:25 (UTC)[回复]
    (-)反对,功大于过。--护国大将军留言2014年9月16日 (二) 19:05 (UTC)[回复]
    ↑該用戶不符合人事任免投票資格,所以投票無效,但意見仍可供參考。
  29. (-)反对,瑕不遮瑜,功大于过!--Fxqf留言2014年9月17日 (三) 11:49 (UTC)[回复]
  30. (-)反对:反對罷免,功大於過,瑕不掩瑜!若解任維基將失去活躍的管理員。即使有疏漏之處也請給予機會他們。Silvermetals留言2014年9月17日 (三) 15:45 (UTC)[回复]
  31. (-)反对,赞同Kegns的观点--AddisWang (留言) 2014年9月18日 (四) 02:17 (UTC)[回复]
  32. (-)反对,赞同Kegns的观点。 另,本人反对任何散发宣传拉票行为,通知有必要,可用机器人统一发布通知完成工作--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2014年9月18日 (四) 03:50 (UTC)[回复]
    {{反對}}提案人主提有關 中華愛國陣線 一案的的理據,唯提案人附提的Chinuan12623一案,的確有如管理員Kegns所言「自以為幽默之詞傷人誠不可取——業已經過其他管理員警告,希望他能夠吸取這個教訓。」
    • 由於個人關注的是「未來」烏拉跨氪是否能改進,而就烏拉跨氪此頁面的回應來看,並未看到其對Chinuan12623一案的烏式幽默傷人道歉並反省,本人因此而認為 烏拉跨氪 不適任。
    • 本人對於「瑕不掩瑜」、「功大於過」的理由意見如下:這些理由是對過去蓋棺論定的歷史評價說法,濫權只要有一次又不願意承認錯誤並改進就不適任。在其位者得戰戰競競行使公權力(合法暴力),不能以「瑕不掩瑜」、「功大於過」繼續其明確的濫權行為。(未來是否適任>過去是否功大於過)
    • 本人對於目前以「投訴理據不足」投反對票的人表示同情,因為此案的主提者有以此案綁另一案「中華愛國陣線 不是 守望者愛孟」的偷換概念企圖。
    • 因此本人現投{{贊成}}票,理據為「烏拉跨氪 未 吸取Chinuan12623烏式幽默傷人這個教訓而不夠格繼續適任」。若單就此案 烏拉跨氪 願道歉並自我檢討,本人贊成票將改成反對票,以突顯此案主提者 中華愛國陣線 於此所提的理據不足。此案還有眾多點我欲評論,唯我最近因旅行外加找工作事務繁忙,未來將於User:hanteng/乌拉跨氪/管理員解任投票做逐點逐人的分析及回應。我在意的不是這裡的票數,而是這裡有的關於事實和理據的歷史記錄--❦維基vs百度來源專題 hanteng 2014年9月17日 (三) 19:53 (UTC)[回复]
  33. (-)反对抵銷部份理據不足的支持票。--Flame 歡迎泡茶 2014年9月18日 (四) 08:30 (UTC)[回复]
    (-)反对:花音是乌拉的好朋友,花音不要乌拉被女人SM,乌拉你要好好当管理员,不要辜负我对你的爱。--七海花音留言2014年9月18日 (四) 08:49 (UTC)[回复]
    ↑該用戶不符合人事任免投票資格,所以投票無效,但意見仍可供參考。
  34. (-)反对:理据不足。 --北风其凉留言2014年9月18日 (四) 08:52 (UTC)[回复]
  35. (-)反对:同Mewaqua和Arthur200000。 --达师 - 277 - 465 2014年9月18日 (四) 09:11 (UTC)[回复]
中立
  1. (=)中立滥权行为相关证据尚不充足虽然有滥权行为,但是希望他以后可以改正。--GZWDer留言2014年9月4日 (四) 09:37 (UTC)(修改于2014年9月14日 (日) 13:54 (UTC))[回复]
    (=)中立:暂时中立,指控滥权一方已详细陈述理由,争议确实存在,不过很多方面我不能赞同。等待双方进一步回应。--E8xE82532014年9月4日 (四) 13:22 (UTC)[回复]
    (=)中立:支持权限用户敢于执法,更支持用户维权。最喜欢台风美剧刷特色条目,然后嚒观望一下,便于墙头草两边倒。--白开水 打针吃药 查水表 )☺ 2014年9月4日 (四) 13:58 (UTC)[回复]
    (=)中立:尚未了解發生何事,但會視情況會改變投票立場。--Flame 歡迎泡茶 2014年9月4日 (四) 14:06 (UTC)[回复]
  2. (=)中立:此商君所以見棄也,惟惡語辱人之事無可辯駁,因此中立。--淺藍雪 2014年9月5日 (五) 09:27 (UTC)[回复]
  3. (=)中立:不知經過 9shi 2014年9月13日 (六) 06:23 (UTC)[回复]
  4. (=)中立:雖然有滥权行為,但真的希望當事人以后可以改正,故保持中立。--Good afternoon留言 2014年9月7日 (日) 01:33 (UTC)[回复]
    (=)中立:我是路过打酱油的----2014年9月8日 (一) 05:17 (UTC)Yangzhezhen留言—以上未加入日期時間的留言是于2014年9月8日 (一) 06:07 (UTC)加入的。[回复]
    ↑該用戶不符合人事任免投票資格,所以投票無效,但意見仍可供參考。
  5. (=)中立:那个“爱国阵线”的签名和行为,总给我一种错觉,以为是“守望者”。—— 2014年9月8日 (一) 23:42 (UTC)[回复]
  6. (=)中立:对管理员无偏见,但望此君能多在WP上写生物条目。--To be №.N 2014年9月9日 (二) 12:41 (UTC)[回复]

    暫時(=)中立:我覺得我還是不要這麼快投票好一點,畢竟為「和平」而投票好像不太合理。本小姐對各位管理員是沒有偏見拉,但畢竟無理封禁的事也不能全部推給烏拉君,所以決定暫時中立,並看一看進一步的發展而定。--Railgun Girl /(≥ώ≤)/粉絲信箱久經沙場的戰績 來!為維基百科作戰囉! 2014年9月11日 (四) 10:41 (UTC)[回复]

  7. (=)中立:理由见支持区。--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2014年9月12日 (五) 04:42 (UTC)[回复]
  8. (=)中立雖有濫權行爲,但考慮到烏拉閣下確有貢獻,改爲中立。-- M26パンーシン重戰車 SCR-510シャナ俺の嫁留言於中華民國103年 暨 2014年9月13日 (六) 12:52 (UTC)[回复]
  9. (=)中立,管理員「出錯難免」,但又未至於解任地步,是不是應該設立新制度(類似封禁制度,例如停職數日)來處理這種情況?維基經過多年發展,已經是一處非常複雜的網絡社群,無罪開釋和斬頭二元法已經無法處理這種灰色地帶,而且嚴重分裂社群。--Iflwlou [ M {  2014年9月16日 (二) 10:24 (UTC)[回复]
也许大家都退一步,还能海阔天空吧。--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2014年9月16日 (二) 12:50 (UTC)[回复]
其他意见
虽然我也不喜欢参与政治斗争,但是要想做一些实事,哪怕是发声几下,也不得不掺杂一些斗争的成分。--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2014年8月30日 (六) 12:03 (UTC)[回复]
看过讨论后,罢免理由中有不少模棱两可、误导和错误的陈述,请相关人员划去或修改措辞--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4年9月1日 (一) 01:54 (UTC)[回复]
请学长指出。另外,我再重审一次,在下当初发起申诉,一直是希望乌拉跨氪能够回应并纠正行为,可是乌拉跨氪一直拒不认为自己行为有不当。在下生活忙碌时间有限,不可能一直看着这里,或许之后会很少发言,若有情况各位可以考虑电邮。中华爱国阵线留言2014年9月1日 (一) 02:11 (UTC)[回复]
另外,在下建议,鉴于现在当事人正在答辩,而投票期未到,故讨论不宜在投票区,而宜在讨论页面进行,请各位移步讨论页讨论中华爱国阵线留言2014年9月1日 (一) 02:14 (UTC)[回复]
实在没时间一一指出,只举一个例子吧:“2014年3-5月,在讨论没有达成共识的情况下,完全按照自己的个人意愿意思修改方针措辞”,但是根据讨论和实际情况,很明显并没有擅自修改方针页面的行为,只是修改了消息界面。消息界面不是方针页面--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4年9月1日 (一) 02:47 (UTC)[回复]
另外,“2013年5月管理员Ws227仅仅因为错误恢复了几个条目就被乌拉跨氪提请解任,相比而言,乌拉跨氪自身的滥权行为严重得多。另一方面,乌拉跨氪一直对诸如:“chinuan12623”、“守望者爱孟”、“中华爱国阵线”等等曾经质疑其滥权行为的用户予以排挤打压,这点从相关人士被他封禁就可看出。”这一条与管理员的权限使用无关,不应当成为理由--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4年9月1日 (一) 03:05 (UTC)[回复]
誒,對的,我也有印象,修改的是軟件界面。這一條是中華愛國陣線沒弄清的。Bluedeck 2014年9月1日 (一) 13:03 (UTC)[回复]
  • 哪儿跳出来个法官,大概又开始君权神仙授了,嗲。在下书读得少,官官相互,亲亲相隐,肯定都是假的。最讨厌说话被别人指手画脚,烦死了。各位权限用户,多有得罪,请多担待,然后好好修理他。--白开水 打针吃药 查水表 )☺ 2014年9月1日 (一) 05:35 (UTC)[回复]
既然不是修改方針或者介面措辭,那就把實際上的理由拿出來。把界面和方針混淆在一起,還一連追著說睜眼說瞎話,自己連方針和介面 都分不清的,這個瞎話說的又是如何呢?要罷免,把理由寫清楚,不相關的不要拿進來,不成立的理由不要拿出來凹。過去有幾次罷免案就是因為提案或提問的人連 方針或共識都不搞清楚,理由混淆不清,不根據事實申辯,這一次會不會也變成這樣,慢慢看。-cobrachen留言2014年9月1日 (一) 14:47 (UTC)[回复]
cobrachen是看不清以上論述含意。烏拉“已承認”是修改界面措詞,但經查是在“幾乎不同意見”之討論下就逕行修改(同上摘討論內容),如同封禁守望案,高達九成票支持解封,更有3管理員解封,但烏拉再封,最後Lanwi1管理員欲再解封前夕,烏拉將最後6次申訴全搶來包辦,拒絕申訴,烏拉很偉大嗎?別人看法都不如他嗎?沒他維基會倒嗎?別人都不管事,獨獨要為難他來跳火坑?所以本人才說重點不在修改的是方针或界面措詞,而是烏拉很“獨大”,這是烏拉之“唯我”心態很嚴重,維基是要客觀非獨我之管理員。Ebay5678留言2014年9月2日 (二) 02:04 (UTC)[回复]
你們要抓他的獨大心態,可以啊,就用這一點作為你們陳述的理由啊。上面你們拿的是甚麼理由做開頭:修改方針。你們連要陳述的問題是甚麼都不先協調一下,先搞清楚究竟要抓哪一條,東一個,西一個,方針和介面都分不清楚,還敢說別人睜眼說瞎話。連理由都說不清楚,還能說是別人看不清?你們先私下商量好再來提出論述好吧,不要鬧到後來,該批評陳述的都垮掉了,站不住腳,只剩下辱罵。-cobrachen留言2014年9月2日 (二) 02:48 (UTC)[回复]
请你注意你的言辞,还有“私下商量”?请你不要污蔑人啊,本人根本没想要也不可能为此案去和谁私下商量,一切交给社群共识。本人时间有限,偶尔抽出时间看此页面已经不易。程序走到这一步,无论是谁请在此页面谨慎言行,楼上的话很多都是对人不对事的,请你注意。中华爱国阵线留言2014年9月2日 (二) 04:59 (UTC)[回复]
你真看不懂好賴話啊。人家是給你指引正確方法。--Zhxy 519留言2014年9月2日 (二) 14:10 (UTC)[回复]
这要也算“指引”的话那我就算是“指引”廖氏和TA的支持者两回了,第三回…………还是看看下边那位吧。廿五冤魂仇得报 三八死灵不轮回留言2014年9月3日 (三) 13:55 (UTC)[回复]
如果這是你的第一個賬戶,就憑你的編輯次數,輪不到你指引。--Zhxy 519留言2014年9月4日 (四) 16:07 (UTC)[回复]
嘴长我脑袋上,我爱说谁就说谁,再说了我说的是hanteng又不是你,还“编辑次数”,下回是不是该轮到“巡查次数”、“开启讨论页次数”,“削人次数”?廿五冤魂仇得报 三八死灵不轮回留言2014年9月4日 (四) 16:56 (UTC)[回复]
说句老实话,台湾的香港的大陆的海外的,如陈林梁招,刘高王柴,套数都太一致了,一致到让人打哈欠。不过这回遇上个同省的,倒是个别样的感觉。廿五冤魂仇得报 三八死灵不轮回留言2014年9月4日 (四) 17:02 (UTC)[回复]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人身攻击,已由E8xE8留言)於2014年9月10日 (三) 03:34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回复]

連方針和介面都分不清楚,陳述的理由該使用哪一個比較妥當都混淆在一起,動輒說他人睜眼說瞎話的時候,還可以說注意你的言詞!這不就是正在朝向我上面提到的:提出罷免的理由不清,自己弄錯還很大聲,剩下的也就是辱罵了。要謹言慎行啊,先問問你自己吧,那些睜眼說瞎話的字眼請先修改修改。指責別人之前,先刮刮自己的鬍子。-cobrachen留言2014年9月2日 (二) 14:28 (UTC)[回复]

上面的两个人到现在为止除了喷人之外,说过哪句像样的话?乌拉跨氪擅自修改消息页面措辞,目前WP:封禁方针里关于此类封禁的描述明确为“永久封禁”,乌拉跨氪擅自修改消息页面为“不限期封禁”,不仅与方针冲突,还在没有共识下进行,当然违规了。提醒一下,要反驳可以,有本事就拿点像样的东西出来,从头到尾乱喷别人只会显示自己修养很差,谢谢。(PS:虽然维护那啥的时候,就算人身攻击或许也没事,但仍请节制对人不对事的行为。)中华爱国阵线留言2014年9月3日 (三) 01:16 (UTC)[回复]
此后又在客栈挂了三天,而且真正表达不同意见的也只有J.Wong一人而已。(J.Wong平时讨论用语就是文言,在界面用语问题上发表意见真的作数?)即便如此,社群也没有就更改成“indefinite的意思”这一点产生任何分歧。那个串此后还有很长的讨论,也未见有人反对。这一点理由似乎很难成立。 --达师 - 277 - 465 2014年9月3日 (三) 04:12 (UTC)[回复]
既然当初做的时候讨论了有一两个月,也没有人提出显著的异议,执行了之后也没有异议,现在又为了这次解任而提出,确实不太好看。不过仅以一件争议来以偏概全概括其他的争议也是理据不足是不恰当的。--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2014年9月3日 (三) 04:30 (UTC)[回复]
我也觉得拿界面用词讨论说成方针修改也能扯了吧,前面用词讨论没参与过,而且对于本地用词的调整我没什么意见,但将这个本地用词更新到软件翻译上的确不太认同,,那已经是软件开发方面(也就是就mediawiki这软件修改方面)的问题,已经和本地编辑社群无关了,所以从本地社群上这个罢免理由不成立。——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9月3日 (三) 07:01 (UTC)[回复]

上面的两个人到现在为止除了喷人之外,说过哪句像样的话,這話用在你現在的表現上再適合也不過。方針和介面分不清,要反駁就拿出點像樣的理由,不要傻傻分不清還不斷要他人注意言詞,而且,不斷使用睜眼說瞎話的可是閣下,所以,下面這句話給你也剛好:从头到尾乱喷别人只会显示自己修养很差。一個投票案,很多時候能不能推動,不見得是理由的成立點,而是主提案者的溝通與解釋能力。看起來很快就會變成只剩下謾罵的地步了。你要走到這一步,那也是你的決定,取決於你對所有意見的反應和修辭,以及你的溝通能力。上面已經有人提醒你,這些意見是在教你怎麼去推一個罷免案,能不能體會,看天意了。-cobrachen留言2014年9月3日 (三) 12:34 (UTC)[回复]

话说除了这个“永久”“不限期”争议外目前有没有人对别的提请罢免理由有重大意见?廿五冤魂仇得报 三八死灵不轮回留言2014年9月3日 (三) 13:55 (UTC)[回复]

回應~宜明確舉烏拉過失之處,做為投票參考:1.为何在没有社群共识下修改介面措辞?烏拉確實是在幾乎有不同意見與沒投票沒共識之狀況下,將永久封禁修改為不限期封禁,現封禁之方針仍為永久封禁,雖本文未動,但與消息介面之不限期封禁是不合,是變相的錯誤逕改方針。2.为何回退其他管理员对Hanteng的合理解封?烏拉答本人并未撤销。事實:在Ws227解封Hanteng後,烏拉自認為Ws227的解封理由不成立,再对Hanteng再进行为期273天的封禁。3.化學J誣告Chinuan12623在釣魚臺列嶼犯3RR,然實際未達為何執意封禁?事實:已由多位管理員認定未違反3RR,由Lanwi1於9月7日解封Chinuan12623。4.为何自行处理自己执行封禁的封禁申诉項?烏拉答因当时不了解封禁执行者不能拒绝封禁申诉之规定。事實:狡辯,一天到晚執行權限,豈有不知,確定已犯規定。5.在2014年2月7日客棧中,烏拉仍明確重申他罵人的話:真是不要脸他妈给不要脸开门,原來不要臉他媽不在,是不要臉的奶奶開的門..,不认为存在什么过失,迄今也仍堅持僅是调侃話。事實:在本頁討論中,社群一致認為是不文明、不禮貌罵人的話6.在發起罷免討論時,烏拉自述(+)支持-乌拉跨氪 2014年8月27日。:我"支持"阁下对本人的联署,乌拉跨氪 2014年8月29日。被指是擾亂,是口無遮攔口是心非之詞。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9月9日 (二) 14:07 (UTC)[回复]

还有就是“被别人回退的操作就是不恰当操作”的观点,我颇有微词。封禁守望者的电邮功能从我这里看应该是误操作,他自己没发现于是被jimmy给revert,但不是滥权。另外中华爱国阵线曾引kegns之言“查核叶知秋时未发现关联”作为不是傀儡的证据,其实该次查核由于查核对象是叶知秋,所以未发现关联的可能性很多(比如数据过期),完全不能作为无傀儡之证据。Bluedeck 2014年9月5日 (五) 14:36 (UTC)[回复]

拿守望者爱孟与“查核叶知秋时未发现关联”,作为中华爱国阵线与守望者爱孟之间无关联的证据,还义正言辞。好想问问各位,这种无中生有,颠倒黑白的行为真的大丈夫?乌拉跨氪 2014年9月11日 (四) 17:22 (UTC)[回复]
参照Kegns自己的解释:“当月,在叶知秋一例中确有对「中华爱国阵线」进行过查核,同时没有对「守望者爱孟」进行查核。在此过程中技术上并未发现明确证据表明二者有关,感谢垂注”。--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2014年9月12日 (五) 04:40 (UTC)[回复]
  • (※)注意:本人已经宣布隐退,但被人拉上来必须最后说一次话。@乌拉跨氪请您不要诬陷他人“颠倒黑白”。@Bluedeck请您实事求是。核查员kegns已经说得很清楚了,6月份对我进行过核查的,未发现和守望者爱孟有关联,[32],六月份既然已经对我进行过核查,那么如果我是他人之“傀儡”,就早该被查出了(CU可以通过IP反查,查出所有关联账号,我在本页面的讨论页已经详细叙述[33],至于有人认为,即使CU不相关,管理员认定傀儡封禁,还不算滥权的话,我只能呵呵)。至于Bluedeck所谓数据过期则根本是罔顾事实的说辞,查,守望者爱孟最后编辑是在4月初。CU数据保留3个月,Kegns对我核查是在6月中旬,倒推3个月,守望者爱孟CU数据并没有过期。也就是说,假定我是守望者爱孟或者其他任何人的傀儡的话,6月份Kegns对我核查的时候早就已经查出。但现在CU事实是,未发现有关联,谢谢!此外,这次解任案是我提案,任何人如果觉得要找替罪羊,请来找我吧,不要封禁别人,谢谢。这也是我最后一次编辑。各位珍重,本人不求有功,但求无愧。中华爱国阵线留言2014年9月12日 (五) 08:24 (UTC)[回复]
原来如此,我只看到了叶知秋的段落,不知kegns对话页尚有一处说明,抱歉。Bluedeck 2014年9月12日 (五) 10:20 (UTC)[回复]
kegns说“在叶知秋一例中确有对「中华爱国阵线」进行过查核,同时没有对「守望者爱孟」进行查核“。根本未对“守望者爱孟"进行核查,也就是不知道守望者爱孟使用了哪些IP,那么如何得知有无IP重叠?同时kegns又说你与守望者爱孟的核查请求“所提理据不足以支持查核,这种情况下对于结果不会作出任何预判”。kegns根本未就你与守望者爱孟的关系进行结论。阁下义正言辞的说kegns已经给出结论说你与守望者爱孟无关,这不是捏造事实是什么?如果你的推理是正确,请让kegns明确的给出你与守望者爱孟不相关的结论。否则请把阁下自己的结论收回去,阁下不是核查员。另外,CU不是万能的,CU不可能绝对能查出所有的傀儡,也不是所有确认傀儡都需要经过CU,这么熟悉方针的阁下忽略这点我真的觉得好可笑。阁下对方针指引选择性失明那又不是颠倒黑白?在中文维基只要摆出为了保护所谓的弱势普通用户,大义凛然贴管理员所谓滥权的大字报,一副英勇就义的样子,管他自己有没有违反方针,反正声称管理员滥比别的用户指出他自己滥吸引眼球。别人叫他拿证据,他就各种颠倒黑白,捏造事实。管理员拿事实编辑历史来反驳,就有人可以“不必看連結”作为回应,继续抹黑。然后编不下去就说他要隐退,等风声过了,大多数人忘记他曾经编造过什么之后,马上出世发声,继续广播声讨管理员滥权第二季。实在拿不出什么好料了,就可以隐喻点管理员受共党指示,或者管理员拿了谁的好处,或是滥用基金会的资助来说事。好好玩的中文维基,好热闹的中文维基。乌拉跨氪 2014年9月12日 (五) 11:10 (UTC)[回复]
CU不相关,管理员认定傀儡封禁,当然不能一概算滥权。--Jimmy Xu 2014年9月12日 (五) 15:30 (UTC)[回复]
这次最多只能知道不是用了相同的IP。然后,即便真的查了,估计也只能看出“这是大部分时间在上海的两组IP”而已。--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2014年9月12日 (五) 20:51 (UTC)[回复]
这次具体情况不便透露,不过一般来说,CU确认不能推出就是傀儡(比如Chinuan12623的封禁申诉被接受了),CU不相关也不能推出就毫无关系(其一,现实中可能发生的事情太多了;其二,CU数据很好伪造;其三,那条理由里还有一项叫WP:MEAT)。说过很多遍了,行为证据很重要;也说过很多遍了,zhwiki没有SPI很遗憾,但你们有不清楚的地方能不能抓一个查核员问问,而不要自己拍脑袋想一些有的没的然后就开始大做文章?--Jimmy Xu 2014年9月12日 (五) 22:00 (UTC)[回复]
万一傀儡的问题实在辩驳不清,还有最后一种一劳永逸的方法,就是叫这两人都出动肉身去和维基人们见一面,不过身份验证是个难题。我们可以问他们一些和维基事务相关的问题,例如“你写过多少DYK?顺序是什么?”“你和XXX私下里联系过吗?”“那个签名是蓝底白字的用户叫什么名字?”如果这两人中其中一人是另一人请的托,有可能会不了解一些问题而露出破绽。我们也可以利用我们已经知道的信息,例如之前南方周末采访过守望者爱孟,记者可能会对他有一些印象。当然,现在估计社群还没到用这个方法的地步。--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2014年9月12日 (五) 20:51 (UTC)[回复]
……阁下给报销路费住宿费误工费?越说越离谱了。--Kuailong 2014年9月12日 (五) 22:06 (UTC)[回复]
上面的好像罵人...-- 2014年9月16日 (二) 09:24 (UTC)[回复]
自己看Wikipedia:聚会,想露个脸不是很难吧。--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2014年9月16日 (二) 12:52 (UTC)[回复]

结果

本討論已經结束。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 初步对所有投票用户进行核查,本次投票共收到来自具有「人事任免投票权」的用户74票:
    • (+)支持 共计30票;
    • (-)反对 共计35票;
    • (=)中立 共计9票;
    • (+)支持 : (-)反对 =46.15% : 53.85%

支持人数不足总的有效票的50%,解任提案未获得通过。广雅 范 2014年9月18日 (四) 14:47 (UTC)[回复]

(-)反对:支持票第27票“(+)支持:有特定条件支持,理据为“乌拉跨氪 未 吸取Chinuan12623乌式幽默伤人这个教训而不够格继续适任”,详见本人于反对票区的说明。--❦‽维基vs百度‽来源专题 hanteng✉ 2014年9月17日 (三) 19:55 (UTC)”,此用户在反对票中亦有填写反对,且使用模糊不清的表述形式。我认为此票应被视作无效。--七海花音留言2014年9月18日 (四) 09:37 (UTC)[回复]
(!)意見:投票開始和結束時間,應以第7名聯署人的聯署的時間,即07:44作為各階段的時間計算(同達師與Bluedeck之見解),此與多件罷免前例相同,本次即已依原訂時程,故不宜再議,然爾後如有再提案,應恢復以第7名聯署人的聯署的時間作為各階段的時間計算。看了本次罷免提案是對事不對人,烏拉雖濫權行使管理員權限存在一些問題,但部份社群認為烏拉是有貢獻的,希望烏拉能記取教訓,與人溝通勸諫溫文爾雅,察納雅言,有錯能改,才不會辜負社群再可再給他的這次機會。111.253.83.82留言2014年9月18日 (四) 11:23 (UTC)[回复]
请未涉及本次投票的行政员如@WingPhiLiPBencmq等确认投票结果。--GZWDer留言2014年9月18日 (四) 11:26 (UTC)[回复]
中立應為9票。第二票被劃。--Good afternoon留言 2014年9月18日 (四) 12:31 (UTC)[回复]
支持票#16:User:Tibi wong被确认为User:Amysze123绕过封禁的傀儡,并已由用户查核确认,应当无效。--E8xE86282014年9月18日 (四) 14:26 (UTC)[回复]
在下的数学是语文老师教的,看来做投票统计的人也一样,哦耶。--白开水 打针吃药 查水表 )☺ 2014年9月20日 (六) 09:52 (UTC)[回复]
我是希望大家消停消停,不过树欲静而风不止。--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2014年9月19日 (五) 07:54 (UTC)[回复]
上述争议并不影响最终结果,本次解任未获通过--Kegns留言2014年9月18日 (四) 14:54 (UTC)[回复]


投票嘛,重點就是讓多一點支持自己意見的票出現,看看上面的那幾位,像是在爭取更多支持還是在讓更多人反對?一堆跳出來說濫權的,把一般用戶的權力行使也放在這裡當作理由,搞不清楚狀況的票還算不少。把整個狀況愈弄愈混,不相干的也拉進來罵成一團。這是早就預期的結果,有甚麼好失望的。-cobrachen留言2014年9月19日 (五) 14:47 (UTC)[回复]
和傀儡聊天干嘛……--CHEM.is.TRY 2014年9月19日 (五) 15:06 (UTC)[回复]
cobrachen:失望就是失望,投反對票的全都是出於偏袒的!Darkpurpledoll留言2014年9月20日 (六) 10:35 (UTC)[回复]

甚麼都是別人的錯!!好簡單的推卸責任手法,請繼續失望,失望愈重愈好。-cobrachen留言2014年9月20日 (六) 14:59 (UTC)[回复]

错的不是我,是世界!--广雅 范 2014年9月20日 (六) 15:04 (UTC)[回复]
明明是时臣的错。 --达师 - 277 - 465 2014年9月20日 (六) 18:36 (UTC)[回复]

是嗎?那我就永遠對這個投票結果愈失望愈好,不過如果是正當的解任投票那管理員被解任的機會是不是會變大了?Darkpurpledoll留言2014年9月21日 (日) 07:04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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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关于管理员@乌拉跨氪严重滥权行为的申诉

依据wikipedia:管理员解任投票方针中“解任要求”的规定:以下仅列举从2013年9月以来,在下所了解到的,诸多乌拉跨氪的严重滥用管理员权限的情况(部分事实来自其他用户提供之信息)。

  • 2014年1月乌拉跨氪在封禁用户后[34],该用户提出申诉,乌拉跨氪违反方针,自行处理(拒绝)该用户的封禁申诉[35],后被其他管理员纠正[36]2014年4月,在User:守望者爱孟封禁案的申诉中,乌拉跨氪严重违规,不仅违抗社群要求解封的共识强行维持该用户的封禁,更重要的是,乌拉跨氪没有依据“管理员避嫌”的相关规定以及执行封禁的管理员User:T.A Shirakawa在申诉案中责令其避嫌的要求,拒不避嫌申诉,甚至6次拒绝守望者爱孟的申诉(抢在其他管理员即将依据正常程序解封之前),创造了维基百科有史以来我只知道的唯一一例管理员霸占封禁申诉的事例[37]。以上行为均构成管理员解任方针中的“解任要求”第一条所述的,严重违反普遍建立的操作规则
  • 2013年9月,乌拉跨氪在中国维权运动条目中,滥用权限,在自己和他人有编辑争议时,乌拉跨氪先充当编者回退对方User:C933103编辑,再滥用管理员“全保护条目”的权限条目自己保护自己编辑的条目的版本[38][39]2013年10月,乌拉跨氪在一个人物传记条目中,仅仅因为编者一次正常编辑就把条目按照他自己编辑的版本“全保护一年”[40][41],之后包括Risk等用户在内的其他用户向他指出不当行为,但其拒绝撤回滥权保护的行为。以上构成管理员解任方针中的“解任要求”第二条所述的,混淆管理员操作与一般的条目协作工作,比如滥用管理员权力违反WP:保护方针
  • 2013年10月,乌拉跨氪在没有足够证据的情况下(CU数据为“可能”、编辑倾向“很可能”),以滥用傀儡为名,滥用权限封禁与自己在相关条目中有冲突的用户User:Hanteng一年之后,User:Wetrace等用户多次提出质疑,乌拉均未予回应,而管理员User:Ws227按照程序解封后,乌拉一度回退解封,执意维持不合理封禁,[42]2013年11月,乌拉跨氪在User:Wildcursive并未违反方针的情况下,滥权封锁该用户一周[43],后被其他管理员解封[44],安可也曾就此事提醒乌拉,望其能够收敛自己的滥权行为。但进入2014年,乌拉依旧继续滥权,且愈发严重。2014年1月,乌拉跨氪因为和守望者爱孟发生冲突,在对方没有滥用电邮功能的情况下,滥用封禁权限封锁守望者爱孟的电邮用户功能,疑似阻挠用户进行封禁申诉,后被Jimmy Xu纠正。2014年7月,乌拉跨氪在User:Chinuan12623仅仅是有编辑战而没有恶意破坏的情况下,无理封禁对方一个月[45],后被其他管理员修正封禁时间。2014年8月,乌拉跨氪在没有任何根据的情况下,将User:中华爱国阵线(2011年注册)“认定”为其他被封禁用户(2013年注册)的傀儡,滥用权限执行“永久封禁”,后经CU查无证据,由其他管理员解封[46]2014年1月,乌拉跨氪使用封禁权力恐吓其他用户[47]以上大量的滥权封禁和以封禁权力恐吓均属严重违规,构成管理员解任方针中的“解任要求”第三条所述的,不合理的封禁用户或者以封禁相威胁
  • 乌拉跨氪还执行双重标准,其屡屡以所谓“人身攻击、无礼行为”封禁其他用户,但其自身却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48][49]。乌拉跨氪不履行社群共识,却独断专行,2014年3-5月,在讨论没有达成共识的情况下,完全按照自己的个人意愿意思修改方针措辞[50]。以上违规行为已构成管理员解任方针中的“解任要求”第六条所述的,一再发生的、严重违反社群共识及礼仪
  • 2013年5月管理员Ws227仅仅因为错误恢复了几个条目就被乌拉跨氪提请解任,相比而言,乌拉跨氪自身的滥权行为严重得多。另一方面,乌拉跨氪一直对诸如:“chinuan12623”、“守望者爱孟”、“中华爱国阵线”等等曾经质疑其滥权行为的用户予以排挤打压,这点从相关人士被他封禁就可看出。
  • 综上,乌拉跨氪的所作所为已经明显违背了维基百科:人人可编辑的自由的百科全书的宗旨,也违反了wikipedia:管理员方针中:“管理員沒有任何高於其他用戶的特權,唯能實現社群討論所得的共識”的基本原则,相信乌拉跨氪滥权的事情还有很多,在下限于生活忙碌和时间有限统计不全或有疏漏,还望其他用户补充。
  • 在此,对于乌拉跨氪严重的滥权行为提出申诉,并征求社群意见是否需要解除其管理员权限。在此也希望乌拉跨氪能够秉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看待在下的申诉,在下对事不对人,若有冒犯任何用户在此先行致歉。中华爱国阵线留言2014年8月27日 (三) 06:50 (UTC)[回复]
这是否是联署的一部分?可不要弄假成真了。--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2014年8月28日 (四) 04:11 (UTC)[回复]
  • 请提出理据的用户注意,根据WP:RFDA/A,相关行为追溯期是1年,以中华爱国阵线被封锁的时间起计,应是UTC2013年8月25日18:16以后的行为,请不要以在此以前的行为为由提出解任。 --达师 - 277 - 465 2014年8月27日 (三) 14:53 (UTC)[回复]
  • 请注意讨论页指引永远不要在标题提及或攻击其他用户,对事不对人,这也是对其他用户的一种尊重。--Aoke1989留言2014年8月27日 (三) 17:07 (UTC)[回复]
    麻烦上面两位管理员不要官官相护,转移视线,偷换概念。123.125.81.246留言2014年8月28日 (四) 00:59 (UTC)[回复]
    感谢各位的关注。请达师自行看清在下申诉中列举乌拉滥用管理员权限之事例的时间。@Aoke1989,我想您或许有所误解了,在下申诉的对象是“乌拉跨氪严重(的)滥权行为”,正是对事不对人,这点在下提出申诉的时候已经说得很清楚了。对于您列举的指引,在下提醒阁下“方针和指引”的区别,在下并未在标题中攻击任何人,而在标题中提及其他用户在维基并不少见,在下也曾被其他用户在标题中提及,WP:VIPWP:RFCU也在标题中提及其他用户,因为这些和在下申诉一样,针对的都是行为而不是个人,在下所申诉的,恰是乌拉跨氪管理员的滥权行为是对其他用户的不尊重。此外,在下仅仅是申诉乌拉严重滥权的行为,以此提示相关用户不要继续滥权伤人的行为(但很遗憾,从当前乌拉在这个讨论里所进行的编辑来看,他根本没有认识到自己的滥权的行为是不恰当的),并不是刻意想要罢免谁,是否需要解任当有社群共识决定。IP用户您好,感谢您的关注,在下不支持您隐匿身份,这样或许会使您原本直爽、公道的发言份量减轻,所以请您以登陆身份发言,谢谢!中华爱国阵线留言2014年8月28日 (四) 01:25 (UTC)[回复]
    在下怕遭到某些管理员的报复性封禁,阁下难道不害怕吗?123.125.81.247留言2014年8月28日 (四) 01:51 (UTC)[回复]
    表示理解,在下正是因为该管理员存在滥用权限报复用户的行为,故对其滥权行为提出申诉。管理员也是人,犯错不奇怪,但是,如果某管理员将管理员权限利用来排挤、打压其他用户,则违反了管理员方针,也伤害了其他服务维基的管理员和维基人,更违背了维基百科的宗旨。在下不怕报复。中华爱国阵线留言2014年8月28日 (四) 06:26 (UTC)[回复]
只看了第一条,“后被其他管理员纠正”的证据在哪里?2014年4月的事情的证据在哪里?--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4年8月28日 (四) 01:30 (UTC)[回复]
证据都已列明,其中守望者爱孟封禁申诉一事相信很多人都知道。乌拉跨氪自己处理(拒绝)自己执行封禁的封禁申诉,违规。霸占本应避嫌的封禁申诉,一个人一口气6次处理(拒绝)有冲突用户的申诉,违规。这都是很明确的事。我再重申,我并非要可以罢免任何人,更不是要挑起什么事情,但请相关人士认识到自己伤害他人,违反方针的滥权行为,但当事人看来没有。中华爱国阵线留言2014年8月28日 (四) 01:48 (UTC)[回复]
再补充几个案例:User_talk:乌拉跨氪/2013年11月#请问上海市条目这种保护处理的依据中处理Msuker的质疑,Wikipedia_talk:发正念中处理诗琳童的质疑的方式。(虽然第二个已超过1年)--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2014年8月28日 (四) 04:16 (UTC)[回复]
阁下在上述留言中并没有对任何事实进行询问,本人无从下手进行回应。阁下可以提出具体问题,也可以不提出。我支持阁下对本人的联署,也支持对本人的罢免,本人也希望借此机会看到社群是如何看待管理员的。欢迎有疑问的各位于本人讨论页留言,或发邮件。乌拉跨氪 2014年8月29日 (五) 07:29 (UTC)[回复]
在下和另一位IP用户均有到您讨论页留言,请您在客栈回应,同时也有AT阁下,阁下也在这里使用了让人费解的“支持”模板,证明您知道此次申诉,但您却未进行任何有效沟通。在此申诉之前,在下也有和您沟通,您先是回复“阁下无诚意,在下无闲心”后又不予回应,相关编辑都有据可查,请乌拉跨氪实事求是。另外,请乌拉跨氪不要混淆概念,这次议案是您个人行为所致,和其他人无关,请不要将您个人和“管理员”等价,这不公平。同时,希望您了解,您的不当行为对管理员团队的信誉才是不利的,谢谢。中华爱国阵线留言2014年8月29日 (五) 07:51 (UTC)[回复]
乌拉跨氪的话明显是在狡辩!既然在讨论中对自己滥权行为的申诉议案表示了支持,为何不作出致歉或辞去管理员,明明有人通知您前来回应,为何等到48小时过了,人家启动联署了,你才来这里说这些违背事实、为自己开脱的话?123.125.81.248留言2014年8月29日 (五) 08:19 (UTC)[回复]
用账号装模作样,再退出账号满地打滚,无聊不无聊。--120.197.53.195留言2014年8月29日 (五) 08:32 (UTC)[回复]
阁下不也退出了帐号吗?123.125.81.248留言2014年8月29日 (五) 09:13 (UTC)[回复]
烏拉閣下說:我"支持"阁下对本人的联署....。管理員說話算話,請到聯署區"簽名支持",如說話不算數就不適格多份權限。Ebay5678留言2014年8月29日 (五) 14:35 (UTC)[回复]

@Fayhoo在下之前也是百度百科的贡献者,看来我以后也不能拥有任何高级权限来贡献维基了(笑),有些人总喜欢戴着有色眼镜。--ZLC.lclc 2014年8月30日 (六) 03:25 (UTC)[回复]

我都有相同疑問,乌拉跨氪什麼時候承認過是百度百科的貢獻者?就算是,這種解任理據都違背了對事不對人的原則。-- 同舟留言2014年8月30日 (六) 07:01 (UTC)[回复]

(*)友情提醒@朝鲜的轮子:阁下有一点理解错了,“Ad hoc decision-making”是指英文维基百科当时没有仲裁委员会,所以每次解任都是单独的案例,并非管理员解任的原因。对比“Removed using ad hoc decision-making”、“Removed by Arbitration Committee ruling”和“Removed for lack of response to Arbitration case”容易发现这一点。当然,前面所述的事情确有滥权嫌疑。--E8xE83542014年8月30日 (六) 08:03 (UTC)[回复]

谢谢。--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2014年8月30日 (六) 12:02 (UTC)[回复]
(!)意見--如同 烏拉管理員表示,希望藉此了解「社群怎麼看待管理員」;在下也很好奇、期待了解「管理員怎麼看待社群」。固然管理員很辛苦,社群也有一定的複雜度,因此在下很尊重管理員們的付出,許多管理員相當可敬,有功勞的、有苦勞的。但管理員 也是一般用戶;在下認為一些處理個案中,確實很有爭議性,而且常不了了之。因此,在下也期待 烏拉管理員 具體就用戶的質疑 提出說明解釋,這是管理員的基本義務。過去多次的爭議中,在下也一直很期待 烏拉管理員 依方針說明,但極少有回音。這次烏拉管理員仍說,有意見可以寫信、到其討論頁留言給他;然而,「公開說明回覆」釐清爭議應當更好。期待能真正的交流。Wetrace留言2014年8月30日 (六) 15:27 (UTC)[回复]

部分意见

似乎答辩区里提到我很多次嘛,大概说一下:

  • 守望者爱孟的阻止发送电邮:该用户确有滥用封禁申诉邮件列表的行为(以与其在讨论页上的留言类似的行为发送电子邮件),但其邮件并非由Special:EmailUser功能发送。乌拉跨氪当时对此点存在误解。
  • 我对Chinuan12623使用匿名用户绕过封禁的判断负责,而此亦有用户查核证据佐证。至于该匿名用户说辞值得采信与否,在此不作评论。
  • 所谓“骂人的话”,我认为此言行有违文明,并也已留言告知。用户承认与否不做评论,但其他用户如明知此而仍于讨论中(作为证据以外)使用的话,大概算是扰乱?
  • 用户查核处理傀儡只涉及技术证据,而行为证据为一相当(如果不是更强)权重的判断标准,此部分由管理员判定并无不当,且用户查核结果并不能直接用于推翻此类判定。zhwiki目前没有明确的SPI流程,这个新东西如果哪里搞不清楚的请不要主观臆测。

以上。放这儿监视过这页的大概也能看到吧,有回复请适当talkback,且不要修改上方留言。--Jimmy Xu 2014年8月31日 (日) 12:06 (UTC)[回复]

wp:鸭子测试用来判断那些明显破坏者(新用户破坏同一条目,注册名雷同,破坏倾向相同)的情况下才适用吧,如果因为立场相同就认为是傀儡,那么以后要置定方针,相同立场的人不得编辑同一条目才行。而且守望者爱孟和中华并非编辑倾向雷同,后者更擅长编写历史条目,前者则擅长编写政治现况,仔细观察不难发现其二人的编辑风格不同之处,如果硬是指明同一人,这于情于理也很难说过去。而Chinuan12623,个人仍然认为不适合封禁个人讨论页,请给他申诉机会。--脳補。◕‿◕。讨论 2014年8月31日 (日) 13:24 (UTC)[回复]
在C君遭不當封禁期間,6+惡意提其主編的陸官與紅票二個條目來重審,C君請我與幾名維友幫忙修繕條目,期間也以自己電腦未封禁的IP來修對,但未用他人電腦,也未開新帳號,C君未用自己IP搞破壞,或繞禁申訴,用户查核本可給出,沒什好迴避或奇怪。C君指的是,源頭的二個封禁,化學君誣舉3RR與誣指IP戶125.230.94.205為绕过封禁指控案,請勿混唯一談。既然C君說未說謊沒繞封禁,IP戶125.230.94.205也承認Chinuan12623被誤會而封禁感抱歉,但烏拉等就是認定同人而要封禁,此社群自判。另J-所谓“骂人的话”,我认为此言行有违文明,并也已留言告知。我覺得這就有趣,連二次開罵,別人刪再舉報,烏拉回嗆再回復,而你即然認為言行有违文明,但未懲處僅告知,明顯袒護。J又說-用户承认与否不做评论,但其他用户如明知此而仍于讨论中使用的话,大概算是扰乱?我認為此更顯為袒護,真是應證了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Ebay5678留言2014年8月31日 (日) 13:35 (UTC)[回复]
  • 我知道不要為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涵義,但重提烏拉罵人穢語,是至今其仍堅持之調侃說,非普世認知,故而有追問之意,與不要為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並無抵觸。閣下既以今后再见到就直接惩处了,自有是非之分,懲處宜不溯及过往,但希望烏拉能向社群因此穢詞引起之爭議,向社群道歉;故而社群爾後也不宜有人引用此穢詞回應於人而免究責。Ebay5678留言2014年8月31日 (日) 23:51 (UTC)[回复]
(!)意見感谢Jimmy Xu作出回应,至少乌拉作为资深管理员存在明显操作不当(或许是因为不了解相关事宜)。以管理员对待守望者爱孟的态度,如果守望者爱孟滥用电邮,相信乌拉封禁后Jimmy不会解封。我现在就着重讲讲乌拉一直振振有词拒不认错的所谓我是傀儡的问题,今年6月初,我在编辑条目的时候,发现自己账号编辑一个记者条目 我当时以为是账号被盗了,其实那是网速的关系,卡住了。于是我就找管理员,封两个小时,因为我在上班,用手机上网。不能用电脑改,离着下班还有一个小时。于是让管理员封两个小时,回家改密码。我没记错的话是在大连群里找的管理员,具体哪个群记不得了。后来我发现一直以来我的用户名是名字,觉得万一真被盗号很危险,所以就改了一个名称。话说,我虽然对守望者爱孟的封禁持有异议,且愿意完成他的一些贡献,但可以明显看出,我的编辑风格和发言风格和他不一样的。守望者是一条一条条目写,然后新条目、优特条目。我觉得那个没什么意思,我因为觉得Jimmy那个机器人很棒,所以就偶尔上来协助村存档什么的,这些据我观察都是以前守望者不会去碰的。另外,假定我是守望者爱孟被封禁后注册的账号,被推定他的傀儡还有点逻辑性的话,本人作为早于守望者爱孟就注册的用户,被无理推定为傀儡,那从任何角度都是站不住脚的。中华爱国阵线留言2014年8月31日 (日) 13:43 (UTC)[回复]

為確保联署頁面清楚,聯署中所有不合格的投票或意見被移动到此

回应@Fayhoo的意见

  1. 百度百科的编写者怎么就不能当管理员?哪条方针规定的!不管从哪来的,遵守方针与指引做出贡献,就是一个好维基人。--Aoke1989留言2014年8月30日 (六) 10:40 (UTC)[回复]
    在下在之前即有提出,该用户之言语违反对事不对人原则,不要带有色眼镜来看待其他编者。--ZLC.lclc 2014年8月30日 (六) 15:23 (UTC)[回复]
    维基百科有多少编者当年不是百度百科的用户?用百度用恶心了过来混维基百科也有错?--燃玉 留言 勇踏前人未至之境! 2014年8月31日 (日) 02:35 (UTC)[回复]
    真是令人头疼啊,我也会不时的使用百度的,我觉得在大陆生活是很难避免百度的欸。Bluedeck 2014年8月31日 (日) 13:21 (UTC)[回复]
至于百度化的问题,我觉得有必要吸引文字编辑工作小组注意并修订。-- 2014年9月1日 (一) 06:33 (UTC)[回复]

@great Brightstar, 你的簽名在ios中看起來像兩個方塊中間夾著紅星。Bluedeck 2014年9月1日 (一) 13:10 (UTC)[回复]

联署区中其他意见

  1. @中华爱国阵线提醒,等投票期再根据情况作修改。--E8xE86442014年8月31日 (日) 15:06 (UTC)[回复]
    第八票有效,请勿要曲解方针,另外,有先例[53],中第八张联署票,算有效票。中华爱国阵线留言2014年8月30日 (六) 12:07 (UTC)[回复]

关于CU和乌拉跨氪无理判断“傀儡”

  • CU案中,一旦核查员对某个用户展开了CU核查,那么与该被查用户具有相关性的所有账户(即使没有被列在“核查请求”中的)也会被查出,过往的核查案例经常有这样的情况,2个账号被CU,结果核查员查出一大串,原因是,用户核查可以通过该被查用户的IP进行反向侦查,最终查出所有关联账号。
  • 今年6月15日,在“叶知秋”CU案中,kegns已经对在下进行过核查,当时在下已经改名为“中华爱国阵线”,结果是“不相关”[54]。假定在下和其他用户(包括守望者爱孟)有关联,那么在当时就已经查出,既然没有,那么在下和其他用户就是没有相关性的。所以在同一时间段,当有用户提请“中华爱国阵线”和“守望者爱孟”CU时,kegns直接拒绝,且最后也给出结论“查核#叶知秋时并未发现有所关联--Kegns(留言) 2014年6月17日 (二) 16:13 (UTC)”[55]
  • 所以,乌拉跨氪至少是在CU证据是“中华爱国阵线和守望者爱孟未发现相关性”的基础上无理推定傀儡,故在下认为构成严重滥权中华爱国阵线留言2014年9月1日 (一) 02:05 (UTC)[回复]
CU只是从技术上判断是否傀儡。CU结果也只是一个技术参考。并不能保证100%准确。管理员封禁还可以根据其他理由进行参考。因此CU证据和推定傀儡二者之间不存在唯一性,也称不上滥权。如果造成误判,只能说是管理员判断失误。也可能傀儡太聪明,欺骗了CU--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4年9月1日 (一) 02:42 (UTC)[回复]
客观取得和经技术分析后的物证永远高于判官个人的心证。举例:如果某一起杀人案,某人有杀人动机被警方怀疑(管理员怀疑傀儡),但他有“不在场证明”且现场也没用他在场的证据(CU不相关),那么警方连逮捕证都开不出,最多能带到警察局问话,如果警方抓人就是违法,更别说送上法庭判无期徒刑了(永久封禁)。另外,乌拉跨氪以所谓编辑风格等等判断也不合理,首先在下并非守望者爱孟被封后的新用户,其次从当前在下申诉其滥权的用语,相信学长可以很轻易察觉和守望者爱孟不同(曾经仔细看过守望者爱孟的贡献记录,说实在的,虽然不得不承认守望者爱孟编辑条目是很有一手(对维基贡献也无可辩驳),但该用户在阐述观点、客栈讨论的技巧上实在是不敢恭维,有时候根本语无伦次、逻辑不通,经常搞得自己有理变没理。),我可和他不一样。书生你也是华理的人,当知华东理工各行各业都有人才,但是缺乏全才,所以到现在没有出一个“ZZJ常委级”的人才。在维基,您是最资深的管理员了,在下和其他华理学子也很敬重,但您这里维护乌拉恕在下无法苟同,因为乌拉跨氪滥权、打压其他用户是确实存在的,冒犯之处,还望见谅。中华爱国阵线留言2014年9月1日 (一) 03:15 (UTC)[回复]
并非如此,稍有心思的人都能伪造足够多的技术证据使得CU无实际意义。参见我上面说过的。--Jimmy Xu 2014年9月1日 (一) 09:01 (UTC)[回复]
你说的是没错,我看见很多时候Jimmy查出一大堆代理,只能做“无结论”处理,根本没办法。但是底线还是要有的,就好比,犯罪分子也有可能伪造模糊警方视线的证据。但显然,警方在没有充足物证证明,甚至客观物证是证明此人无罪的情况下,不能凭借主观的“我感觉,这个人看起来、听起来都很像杀人犯”就定性他为杀人犯吧。中华爱国阵线留言2014年9月1日 (一) 09:23 (UTC)[回复]
所以就别老强调“之前CU结果是不相关”了。--Jimmy Xu 2014年9月1日 (一) 09:42 (UTC)[回复]
@中华爱国阵线,CU结果不好比物证,行为证据不好比心证。Bluedeck 2014年9月1日 (一) 13:16 (UTC)[回复]
CU曾有结论“中华爱国阵线和守望者爱孟未发现相关性”是事实CU是客观技术分析,当然是物证(不能因为物证可能未必准确而否认那是物证),除非你要质疑核查员发布结果的可靠性。管理员凭个人主观认定的编辑‘倾向’和发言‘风格’”当然只是心证(不能因为心证也有可能正确而否认这是心证)。乌拉跨氪之前说,因为编辑陈良宇就是傀儡,那么请将守望者爱孟主编过的所有条目全保护,以免其他人跳坑。乌拉跨氪还说,抗议守望者爱孟封禁不合理就是傀儡(意图翻案),那么包括。。。在内等等好像一大堆用户都该被认定他的傀儡,呵呵。抱歉各位,最近生活忙碌,不能一直来看这里。中华爱国阵线留言2014年9月2日 (二) 03:40 (UTC)[回复]
cu {confirmed} 並不是'確定傀儡'的充分必要條件,僅是'沒通過cu發現是傀儡'。譬如路邊的攝像機沒有拍到大樹下違章停放的車輛,但是被交警記下後仍計罰款一樣的道理。(何况摄像机只能保存3个月以内的影像呢?)Bluedeck 2014年9月6日 (六) 02:59 (UTC)[回复]
總沒有可能讓管理員一人自由決定是不是傀儡吧...交警可是親眼看見違規車輛的哦,拍照下來就可以成為物證--Temp3600留言2014年9月7日 (日) 07:38 (UTC)[回复]
的确是要管理员一人自由决定的。有CU证据综合CU证据,没就只看行为,不过还没听说过决定是不是傀儡还要先讨论一下。--Jimmy Xu 2014年9月9日 (二) 13:21 (UTC)[回复]
现状如此,而且我认为诸如WP:封禁申请的讨论再封禁方法能起到的作用也很有限。有可能有段时间在线的都是有某一立场的人,还是会和直接封禁差不多。例子可以参考某些条目的存废讨论,几个月前还无共识的,几个月后其中一边的人多了就决定下来了[56]。--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2014年9月12日 (五) 04:49 (UTC)[回复]

用戶頁保護問題

被破壞一次就自行永久半保護,好像不太對吧...outlookxp的用戶頁也被多次破壞,但但沒有永久半保護﹐何況這種事不應該由其他管理員來審核嗎?--Temp3600留言2014年9月7日 (日) 19:45 (UTC)[回复]

看保护方针。“对被保护页面的编辑不应该引起争议或应当以共识为基础。”保护用户页几乎从不涉及破坏编辑自由度的问题,所以应该不会引起争议。其实,其他用户在RFPP提出的永久半保护自己用户页的要求也是可以的。应该有过先例,我不太记得。Bluedeck 2014年9月11日 (四) 13:32 (UTC)[回复]

是否会有秋后算账?

此次争议的源头之一就是中华爱国阵线的封禁。中华爱国阵线自己在用户页上猜测道:“吾妻言:‘乌拉跨氪投票结束之日,就是你被封禁之时。’”,燃玉也提出了“阁下属于无视维基礼仪的类型,而且已经达到可以讨论是否封禁的程度”。虽说现在因为解任的关系还不便封禁,不过如果说将来仍然是在某些时候被某些“强势”的管理员二话不说就封禁的话,实在是不太好。是否有必要讨论一下中华爱国阵线自己的争议行为——例如傀儡争议,例如关于“社群打压上海人”的言论[57](已提报VIP但是未予处理)——以免再次出现和这次封禁类似的现象?如果有必要的话,也可在其他地方讨论。--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2014年9月8日 (一) 13:06 (UTC)[回复]

中华爱国阵线也有老婆? --达师 - 277 - 465 2014年9月11日 (四) 18:25 (UTC)[回复]

意思就是說,因為他有這一次提出罷免案的行為,所以日後他要怎麼樣,都不能封禁他,因為一旦封禁,就是算舊帳。

真好,我也要一個免死金牌。還真是典型的封別人可以,封我就是不行。-cobrachen留言2014年9月11日 (四) 19:54 (UTC)[回复]

中文WP多得這種人以後管理員只會變得更明哲保身,多謝你們毀掉維基百科。--同舟留言2014年9月11日 (四) 22:17 (UTC)[回复]
我的本意是想避免下次封禁(如果有)时可能因为程序匆忙而引发的一些争议。--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2014年9月12日 (五) 04:44 (UTC)[回复]

User:爱学习的饭桶/免死金牌--E8xE83532014年9月13日 (六) 08:23 (UTC)[回复]

罷免討論中發生爭議封禁案

(!)意見--突然發現多位用戶遭封禁。幾位是因為言語涉及人身及禮儀問題。不過,其中一位User:Ebay5678被封禁理由是「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請問怎麼回事?是否有誤會呢?是因為管理員罷免投票的過程中發言嗎?是否有具體的理由?「擾亂」VS「表達意見」之間,如何判斷可能有爭議。Wetrace留言2014年9月9日 (二) 14:10 (UTC)[回复]
太可怕了,表示关注。--白开水 打针吃药 查水表 )☺ 2014年9月9日 (二) 16:38 (UTC)[回复]
封禁日志里不是说了diff=32596860。--Kuailong 2014年9月9日 (二) 21:14 (UTC)[回复]
(!)意見--User:Kuailong管理員好,Jimmy管理員判定User:Ebay5678「擾亂」並封禁的依據,在下轉貼如下:
請問參與這次罷免討論的管理員們:
  1. User:Ebay5678提醒管理員關注 兩名用戶在討論過程中的爭議發言內容,何以構成「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何況,該兩名用戶後來也因無禮之類的原因遭封禁冷靜,那麼User:Ebay5678的呼籲有何不對?
  2. 究竟是什麼發言構成了對「罷免管理員討論目的頁面」的擾亂?
  3. 依據WP:封禁方針,本次封禁案屬於「容易引起爭議的封禁」(对进行扰乱性编辑用户的封禁),管理員若確信有封禁需要,必須「更仔细的取证;检查相关方针;联系其他管理员共同讨论;在封禁通告中详尽解释封禁原因;做好与其他维基用户讨论的准备。」依據方針規定,是否此封禁所必備的要件?Wetrace留言2014年9月10日 (三) 03:12 (UTC)[回复]
更正樓上說~該兩名用戶後來也因無禮之類的原因遭封禁冷靜。查Jsjsjs1111封禁紀錄是滥用傀儡與多日编辑战,並無~化學jsjsjs1111批他人:连垃圾条目都能拿去选GA的人...之言詞無禮封禁,可能管理員認為Jsjsjs1111還不到言詞無禮的行為吧?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9月10日 (三) 03:21 (UTC)[回复]
都這麼好騙?只摘述,社群自己判斷:Ebay5678-...閣下與烏拉之間的"討論對話"?烏拉連二次開罵,別人刪再舉報,烏拉回嗆再回復,未被懲處僅被"告知",換成一般用戶,早被封禁。在我看來,根本是坦護。另烏拉到今天仍重申沒罵人,只是調侃,更甭論道歉,有此心態之人可當管理員嗎。Jimmy回-...阁下的扰乱行为(对,我就是这么判断的,阁下认同不认同无关紧要)我告知过也就算处理完了吧...。Ebay5678註解-還真是對烏拉迂迴的禮貌性談話,但怎感覺比對我的"阁下的扰乱行为"來的直接威嚇...。chinuan述-Jimmy Xu先以恐嚇不可再提,否則辦他擾亂,現又以diff=32596860來轉移焦點(映證烏拉該封不封,不對味猛封),剛剛果真出手封禁,又是一濫權的管理員,言論白色恐怖,提此等不文明之罵人等案是“普世”價值,J管理員阻擾評論才是擾亂闡釋他“自我”之觀念。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9月10日 (三) 01:32 (UTC)[回复]
有人封就会有争议,有任何争议请走相应程序,这里讨论的是乌拉跨氪解任问题,如果觉得小吉也滥权,请走相应程序申诉,或是也在客栈提出新一轮联署,请不要以为为了让看到的人多,就可以忽视程序。不过看来看去,这些有事没事喜欢说自己50多岁但又说不拿年龄压人、或是集邮修身养性数十年的人,也就只是这种专门质疑指摘他人行事动机的水平。--7留言2014年9月10日 (三) 03:25 (UTC)[回复]
講年龄?J雖年紀輕,但你暱稱Jimmy為小吉,令人...。想不到我在用戶頁抬頭所寫“已五十幾歲人,電腦菜,但勉力創編25個維基新推薦條目,也偶提詩詞,防腦退,而餘力公益,在善己利人”,讓你一直耿耿於懷。我五十多,你可能廿多,你稱的小吉可能十多,年齡在維基從不是問題,重點在“心正”。因你說-是这种专门质疑指摘他人行事动机的水平-所以我要列舉一下:在維基我沒用過魁儡也沒用他人電腦之IP,而-7你呢?我寫維基純義務貢獻沒外快,你呢?我集邮四十餘年,才稍有底子和E原創了本土的華界的紅印花郵票,二次推優高獲33張支持票,就僅你與K的二人反對,真不知-7你的水平?還故意挑我被無理封禁無法应修期間,挑我寫陸軍官校紅印花郵票來撤優重審。在維基做到光明正大行論,對你來說,像是有點難?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9月10日 (三) 03:51 (UTC)[回复]
“我寫維基純義務貢獻沒外快,你呢”?我50多歲、你16歲,我人生經驗多你三倍,但我不會倚老賣老,至少"說教"二字我不會說,我也不想影響你觀念,自己言行自己負責,投票意向自己決定,本不應考慮他人、情結、或跟風陋習。剛看一人投票,說的內容摘你參考~……我不知道到底一个人要XXX到什么样的程度,才有脸说出什么我寫維基純義務貢獻沒外快,你呢这样的话。--7留言2014年9月10日 (三) 05:24 (UTC)[回复]
我50多歲、你16歲,我人生經驗多你三倍,但我不會倚老賣老,至少"說教"二字我不會說。那是一位16歲的女孩,在跟我對話時,因她對我不當的說出“說教”二字,我認為有需要“指正”,很奇怪嗎?...後面還有我對她說的話,因-7漏了我宜補上,也希望此對有用傀儡帳戶造票記錄的-7有點省思:剛看一人投票,說的內容摘你參考~(陸軍官校)條目內容跟來源均符合條件,本人認為條目審查內容應對事不對人,在WIKI文化裏面態度真假很難說,另於Chinuan12623紅印花郵票"推新"時願提名讓賢,足證明c君他不是一個要「虛構的榮譽」的人。如我留言你有不適之處,儘刪無妨。同上~在WIKI文化裏面態度真假很難說,傀儡分身擾編、偽投應唾棄,我就碰過三個,誰態度真、誰立場假,誰對人不對事投票,看久就知道。Chinuan12623
不知道到底一个人要XXX到什么样的程度,才有脸说出什么我寫維基純義務貢獻沒外快,你呢--7。太有意思了,因我先前奉獻給了國家,現在退休在家,每月有退休俸過活,生活還算不錯,所以呢就“雖電腦菜,勉力創編貢獻維基條目,防腦退,而餘力公益。...我寫維基純義務貢獻真是沒外快,--7你呢?要說實話,老天在看哦。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9月10日 (三) 05:59 (UTC)[回复]
此封禁案,發生在罷免討論中,由用戶全部移至客棧,是否適當?這一封禁案的理由有明顯爭議,也涉及罷免討論過程中的 程序公正性問題。討論區都已經出現資深用戶詢問「是否秋後算帳?」了。Wetrace留言2014年9月10日 (三) 03:45 (UTC)[回复]
此封禁案,發生在罷免討論中,由用戶全部移至客棧,是否適當?這一封禁案的理由有明顯爭議,也涉及罷免討論過程中的 程序公正性問題。討論區都已經出現資深用戶詢問「是否秋後算帳?」了。Wetrace留言2014年9月10日 (三) 03:45 (UTC)[回复]
(!)意見--小7好,當事人已經走申訴程序。在下 是看到這封禁案,可能引發用戶對「罷免討論案」的疑慮,而提出意見。Jimmy是否濫權、或者不當,那是每一用戶自己的看法;Jimmy管理員能自己說明最好。User:Ebay5678不也是被Jimmy「质疑指摘他人行事动机」而被以「擾亂」理由封禁?Wetrace留言2014年9月10日 (三) 03:50 (UTC)[回复]
Chinuan12623好,不同用戶 對議題/事情 本來就有 不同的看法/處事觀點,本區塊是否移到客棧,是可以有善意討論空間,在下相信移動的用戶並非惡意。在這也好、在客棧也好,彼此提出各自的看法討論就好,避免相互質疑。個人建議。Wetrace留言2014年9月10日 (三) 03:54 (UTC)[回复]
因为Ebay已经投过票了,且封禁期限在投票截止日前所以我认为封禁他并不(严重)妨害“涉及罷免討論過程中的程序公正性問題”,是单纯的扰乱封禁。erquanmen(在调整后)同理。再看diff=32596860,什么叫“似沒管理員理睬?現移此,管理員總不會說沒看見了吧。”呢?实际上,请看VPP,早有人看见并征集意见了。假定您没看到VPP,那么您把无礼言论搬到上面来是为什么呢?叫管理员看见?然后呢?封禁Zhxy吗?我相信,若您的动机是平息争议,有100种比这更好的方法。
至于讨论串要放在哪里,我觉得如果许多人认为本封禁和罢免本身的联系很大,那就放这里。但是请大家也要考虑一下,假定在GAN,FAN,DYKN里有人做了同样的事情,是否会遭一样的处理呢?如果是,那么这个封禁并不是针对支持罢免用户的“秋后算账”,移步客栈更为合适。Bluedeck 2014年9月10日 (三) 04:36 (UTC)[回复]
此封禁案係因罢免案相關討論引起,联系很大,應放此處才知前因後果,若移放客棧哪知頭尾,難道還要連結查資討論。另樓上說管理員總不會說沒看見了吧,有在征集意见。但見VPP存檔裡有多少是未處理存檔與未覆案件,E君以此催提是快速有效,且化學jsjsjs1111批E君紅票條目是连垃圾条目都能拿去选GA的人,他也是當事人,不希望存檔吃案掉,理由動機都很正常,故把善意提醒翻轉為扰乱,實不宜。個人認為宜請客觀之管理員禁速核判E君之申訴案,准與否之理據正可示予社群,盡快落幕。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9月10日 (三) 05:09 (UTC)[回复]

之前说得很清楚了,为了宣扬“管理员不会处理这个”而把不文明的文句到处乱贴就是扰乱。善意提醒为什么不去VIP?反正我就是在那边发现的,然后Ebay5678之前贴乌拉跨氪的那段话已经很多次了,这次竟然又换了一段话贴,就一并处理了。所谓“假借摘录行封禁之实”,而摘录行为即是扰乱,这还算是“假借”?--Jimmy Xu 2014年9月10日 (三) 15:44 (UTC)[回复]

人身攻击,除了太过火的,一般是得有人提告才得处理。这位放着VIP不用,却跑去到处宣传有人“影射”他但没人处理?“罢免案中乌拉骂人状况”,乌拉跨氪哪里在罢免案中骂人了?--Jimmy Xu 2014年9月10日 (三) 15:48 (UTC)[回复]

上面还讲什么年龄?真要这么说论资历我比上面很多人更清楚这个串应该放在哪里(笑),所以没有更好的理由前请不要再挪回项目页。还有,有需要执行封禁的管理员解释或回复的内容的话请直接去对话页问,不要在一个莫名其妙的地方展开长篇讨论却连个talkback都不放。将来你们要是想说这就算“尽量沟通”了,要搞个大新闻,宣传上有偏差你们是要负责的。谢谢。--Jimmy Xu 2014年9月10日 (三) 15:55 (UTC)[回复]

可能是溝通上認知有問題,導致Jimmy以主觀意識的擾亂罪來封E。E是指去年Jimmy在受理他人舉報烏拉罵人,其損人程度要是在他人早就封禁,但Jimmy卻輕縱,又在至今烏仍不認錯之狀況下,依提起罷免者之該項理據訴諸社群,唯Jimmy卻警告E再提是擾亂,有袒護之嫌。又Z已有3次罵人前科,當已有人在VIP舉報時,就算不像烏處理C君幾分鐘就處以封禁一個月,也不能似無作為?(B管理員說有在征集意见,但社群知否?以VIP存檔裡不是也有很多是未處理與未覆案件來推敲,也可能吃案?),E君是被化學j影射的當事人(化學jsjsjs1111批E:连垃圾条目都能拿去选GA的人)。年龄、资歷從不是問題,只要理字在,社群都會服。
提問1.Jimmy閣下,Z與化學j批人言論是在此烏拉罷免頁中發生,而烏拉去年2月罵人與4月罵人討論也是此次罷免之理據,E君故也在此罷免頁提出質詢,並善意提請關注處理Z與化學j批人言論有何不對,難道還要把這些不文明的文句另闢討論頁?
提問2.Jimmy閣下你說人身攻击,除了太过火的,一般是得有人提告才得处理。那何謂太过火?E君認為化學jsjsjs1111批他:连垃圾条目都能拿去选GA的人已達標,所以不須提VIP,先就討論提醒管理員處理,那也請你正式告訴社群有無太过火,是或不是?
提醒:E君只寫過紅印花郵票,查此遭批的條目之二次推優特紀錄高獲33張支持票,就僅6+與K的二人反對。不管是Z與化學j批人,與罷免烏拉罵人理據,都是此罷免案發生,請Jimmy在此頁答覆社群,怎麼來就怎麼去,請莫實問虛答。(PS:路過不平,出來聊話,該說都說,不再回應,社群自判,續閉關中)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9月11日 (四) 02:26 (UTC)[回复]
乌拉跨氪那句话他就在那里说过一次吧,在我警告之后要是还在哪里说过都赶紧去找diff,再没有了就能不能不要纠缠不休让我去溯及过往警告之后再补个封禁了?倒是你们抓住这段话不放在各种无关讨论里宣传?自己都觉得是不文明,是人身攻击,还到处用,合适么?其他的tl;dr,真想问啥把格式整理清楚了再来问。--Jimmy Xu 2014年9月11日 (四) 03:03 (UTC)[回复]

查此遭批的條目之二次推優特紀錄高獲33張支持票,,太有趣了,橡皮圖章和濫投充斥的結果也好拿出來說,當理由。一個解任案最重要的就是透過溝通去爭取更多的同意票,想來這幾位只剩下罵人了嗎?-cobrachen留言2014年9月11日 (四) 15:07 (UTC)[回复]

我還真不知道,中文維基投票氾濫,橡皮圖章的投票行之有年的現象,居然是不能講的,講出來就是沒有理。用這個當理由,就像是拿翻譯當作批評的藉口一樣的啊!真的是講不出了嗎?還拿地區來分喔!更低了啊。-cobrachen留言2014年9月12日 (五) 01:03 (UTC)[回复]
是啊!這一年多來-7是翻譯氾濫,如果美國與台灣的翻譯之著作禁止揭露於網站又討論或立法,那6+的撿便宜外翻優特會搞的虛名虛量一無所有,故還是創建與擴修華文條目,拯救優特為主,這才是中文維基所以的,而外翻、砍刪優特就稍許節制吧!總不能說北京與台北故宮猛搜外國文物,自己的不怎管,還是回歸於配比原則。另橡皮圖章還是不要亂加別人身上,很不禮貌,維基各項選舉是允許請人關注的,但是-7對自己條目用傀儡帳戶造票就絕對是禁止!本人雖閉關中,但因Cobrachen說這幾位只剩下罵人了嗎?有影涉到我,如確包含本人,請明示哪句,我會道歉,如沒有,請住嘴。我一直在想,支持烏拉的就是只會說~烏拉:是他媽的不要臉...、化學君:拿垃圾條目來選優特...、Zhxy519:生殖器想跟誰做愛就做愛....、cobrachen:推優特拿橡皮圖章和濫投充斥的結果也好拿出來說....。另我對6+-7等所疑都回答了,怎該二位對我所提還沒答覆?抱歉,再刷一次:
  • 提問1.-7說我不知道到底一个人要XXX到什么样的程度,才有脸说出什么我寫維基純義務貢獻沒外快,你呢。本人覆:因我現在退休有退休俸過活,我寫維基純義務貢獻真是沒外快,-7你呢?要說實話,老天在看哦。請-7明確告訴社群有無以寫維基條目、討論、或維基相關事項賺取外快?有或沒有?
  • 提問2.請問Jimmy,Z與化學j批人言論是在此烏拉罷免頁中發生,而烏拉去年2月罵人與4月罵人討論也是此次罷免之理據,E君故也在此罷免頁提出質詢,善意提請關注處理Z與化學j批人言論有何不對?
  • 提問3.再問Jimmy你說人身攻击,除了太过火的,一般是得有人提告才得处理。那何謂太过火?E君認為化學jsjsjs1111批他:连垃圾条目都能拿去选GA的人已達標,所以不須提VIP,先就討論提醒管理員處理,那也請你正式告訴社群批評垃圾条目有無太过火,是或不是?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9月12日 (五) 01:37 (UTC)[回复]
之前就已經提到過,你要覺得某些人利用優良特色條目換取名聲,就點出直接的理由,這種現象,過去幾年出現的可多了,配合濫投,橡皮圖章,交換選票,就是中文維基的投票特色。你要用這個做為批評的理由,我還沒甚麼意見,可能還會舉出一些實例。但是,不拿實際的現象,卻來批判翻譯和原創哪個比較高等,這種出發點就了。瞧不起翻譯和翻譯需要花費的心力?我還真不知道閣下是有林語堂,余光中或者是梁實秋之實力或者是地位?-cobrachen留言2014年9月12日 (五) 01:47 (UTC)[回复]
請注意,在此頁挑起"翻譯"討論的是Cobrachen,我是被動應答。樓上意指~你要覺得某些人利用翻譯優良特色條目換取名聲,就點出直接的理由...。就此,我不評論他人,我也挑明就是指6+,請他摸心自問有或沒有?會以魁儡造票來獲取推優特的人,你跟我說他不利用優良特色條目換取名聲,很難讓人信服,而我請-7明確告訴社群有無以寫維基條目、討論、或維基相關事項賺取外快?他還未覆,煩可否你通知他,如他真有以此賺取外快,那我更無語了!閣下再說:拿翻譯和原創哪個比較高等,這種出發點就低了。請問這需要比嗎?可能只有6+與你會說無法比,甚至翻譯比較難等之高見。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9月12日 (五) 02:06 (UTC) [回复]
我不知道你从什么样的途径,可以认为任何人在维基百科写条目能够赚取外快,不过看你如此肯定地说我有,而且还以自己没有深觉高他人一等,我真觉得,阁下骨子里,是一个非常非常坏的人。我甚至没有觉得任何人,在维基百科写任何一个条目就是会有经济利益,也没有觉得任何管理员又会有什么经济利益,我也从来不会因为写了几个条目,就接受任何媒体的采访,之前福州有记者有这打算,我也谢绝了。倒是阁下写了个条目急急忙忙向世界宣告,接受采访后还把新闻链接发上来,生怕有人不知道,在采访时还说维基百科有人恶意破坏,总之有反对的那就是恶意破坏的。当然,我无意指责这一点,这是站外个人行为。你尽可以去诅咒去发誓,说你6+要是拿了钱天诛地灭,“人在做天在看”如何如何,那我也送你一句:我刘嘉要是没有凭着在维基百科这样夜以继日地天天写条目赚取经济利益,你陈锦全也要天诛地灭。--7留言2014年9月12日 (五) 03:12 (UTC)[回复]
還是不厭其煩提醒管理員處理,樓上劉嘉說:阁下骨子里,是一个非常非常坏的人。這鐵定符合@Jimmy

Xu說的人身攻击,是太过火的,不必提告也會处理的。看了-7和C君在互問對方有無用"寫維基條目、討論、或維基相關事項賺取外快?"c君已答沒有,但-7就是不答覆他自己的,還奇怪的以:我刘嘉要是没有凭着在维基百科这样夜以继日地天天写条目赚取经济利益,你陈锦全也要天诛地灭。我倒也好奇,c君已答沒有,但他有要你刘嘉天诛地灭嗎?你的論調很詭異。如要真如由上天或有報應說,刘嘉應說是誰說謊,誰就天诛地灭才對啊,這才相對嘛!如雙方都坦蕩,那就請社群見證,老天為憑,請刘嘉回答有無以寫維基條目、討論、或維基相關事項賺取外快?有或沒有?如有願天诛地灭?因C君封禁中,無法在此答覆,我會到他討論頁留話,如願意,也承諾了,再將誓詞轉貼於此,就這麼簡單的事,如雙方都誓諾了,就由天來譴,爾後就不要再提此事了。Ebay5678留言2014年9月12日 (五) 14:41 (UTC)[回复]

轉貼自Chinuan12623的討論頁:同意Ebay5678之建議,快速有效。聲明:男子漢大丈夫,做事光明,自清是不需扭捏作態,我自誓絕無以寫維基條目、討論、或維基相關事項賺取外快,如有願天誅地滅,社群見證,老天為憑。(煩請轉貼為証)Chinuan12623(留言) 2014年9月12日 (五) 15:14 (UTC) --Ebay5678留言2014年9月12日 (五) 16:19 (UTC)[回复]
C君已自清。煩請@Jarodalien也在此同步自清,請乾脆一點,不要再說些有的沒的,爾後雙方就不要再提此事了,誓諾就由天來譴判了。Ebay5678留言2014年9月14日 (日) 00:33 (UTC)[回复]
从优特有傀儡投票而得出有外快的主观推断,和把条目推成特色之后接受新闻采访的确凿事实,两者的对比还不够明显吗?--2001:CE0:2201:8804:8027:8C8:398A:F3EE留言2014年9月12日 (五) 12:32 (UTC)[回复]
不去评论红印花条目本身的质量如何。但是实在对一边推完特色条目然后接受新闻采访,一边喊高调说自己是义工不拿钱的行为极其厌恶及鄙视。也许是我孤陋寡闻,但我来维基这么多年从来没见过哪个编辑者标榜自己是义工不拿钱(而且是一而再,再而三地标榜)。--2001:CE0:2201:8804:B19F:85A6:5219:819B留言2014年9月12日 (五) 12:50 (UTC)[回复]
哪來的香港IP放個炮! 从6+优特有傀儡投票是品德問題,沒有人將他連結與外快之推斷,這樣轉移焦點手法太粗超,有沒有賺外快自己最清楚,6+就像C君公開聲明就沒事,還搞個彎似找人來雞同鴨講。另紅印花郵票在推成特色共有四次上維基首頁,在台灣報社得知來訪很正常,推銷文物與華郵最珍貴郵票更正常,我知道的C君生活很優渥,不勞你憂心,他還成立行善團濟助他人,也勸人為善,靠維基賺外快?還不夠他買個清朝碗,太小看他了。6+如果連最簡單的"有或沒有賺外快"幾個字都不敢像C君般的自清承認,而光講一堆有沒有的,這時社群心裡也就有個底了,那是欲蓋彌彰。Ebay5678留言2014年9月12日 (五) 14:14 (UTC)[回复]
由于扰乱,您已被暂时禁止编辑维基百科。在封禁结束后,我们依然欢迎您作出建设性的编辑如果您对封禁的理由持有异议,请您通过邮件向管理员申诉,或在下方加入{{封禁申诉|您的原因}}(若您尚可编辑您的对话页)Jimmy Xu 2014年9月12日 (五) 02:08 (UTC)[回复]
Ebay5678留言2014年9月12日 (五) 14:18 (UTC)[回复]
我好像無辜中槍了 = = --會放電の少女 訪問 研究 2014年9月13日 (六) 10:37 (UTC)[回复]
@Chinuan12623[58],啊拉啊拉~你好像連我的話也不想聽了嗎?--會放電の少女 訪問 研究 2014年9月13日 (六) 16:58 (UTC)[回复]

罢免讨论中再一封禁案

注意到又發生一起封禁案
Chinuan12623遭封禁及其意見,Jimmy管理員封禁一週的理由是「擾亂,無禮的行為、攻擊別人」...diff=32627417(“支持乌拉的就是只会说[…]”)。
在下對此封禁個案,尚無個人判斷,因為有幾點疑惑,在此請益:
  1. JimmyXu管理員 在這次罷免討論過程中,跟User:Chinuan12623之間的來來往往;是否有「應迴避」的問題?在下不確定,只是提出來思考,也許有更好的作法,能更客觀冷靜?到VIP舉報,請其他管理員處理更適宜?【WP:封禁#有利益衝突的情況:管理員不應該封禁與他/她有編輯爭議的用戶——這些封禁應交由其他管理員處理。】
  2. Chinuan12623之所以多次引用「烏拉曾說的不雅語句」,是否屬於 對「烏拉管理員在說此不雅語句後的反應(烏拉管理員不認為是人身攻擊。似乎也不認為這違反文明、無禮的方針?)」所做的評論(帶著些情緒)?以及「引述」幾名用戶發言以表達他認為「該發言不適當」。這是不是構成「擾亂、無禮的行為、攻擊別人」?Jimmy看起來是針對這一句「支持烏拉的就是只會說」,意思是波及其他「支持烏拉立場的」用戶嗎?只是想弄清楚管理員的判斷標準,以利社群理解;因為以前經常有幾位 大陸用戶,以負面字眼、描述 去貶低不同意見的用戶,但管理員不認為是「人身攻擊」,也不認為是「擾亂」。
  3. 所有用戶,包括管理員,都是「人」,都會有些情緒,在不同情境的不同判斷。提出些疑問,大家交流思考。
  4. 彼此認知、意見不同,也很正常;希望大家留言時,「酸鹼度」能調整一下。Wetrace留言2014年9月12日 (五) 14:57 (UTC)[回复]
這個罷免案的過程中,已經有太多無關的事情被牽扯進來,而這是提案者需要協調和處理,而不是自己也跳下去讓情況更加混亂。顯然,他們並不瞭解這一點,只是讓整個事情變成範圍愈來愈大,重點愈來愈模糊,目的愈來愈奇怪。至於上面所述,某個管理員要避開,那麼,誰來處理?如果沒有人要處理,是不是又要被說拖延,不處理?這個罷免案當中這類的字眼出現很多次了,作也不是,不作也不是。是不是真如預言:封我就是不對。-cobrachen留言2014年9月12日 (五) 15:40 (UTC)[回复]
  • 整頁看不到C君罵人,也沒人警告他發言有不當,也無人舉報,但是他被封禁一星期。而投票區Jsjsjs1111與Jarodalien是明確罵人,除討論頁已提醒管理員處理,還正式舉報,但沒事。而烏拉、Zhxy519、Jsjsjs1111與Jarodalien等罵人也從未承認其過失,如引用警惕何來擾亂?懲處標準自訂二套。
  1. 2014年9月12日 (五) 02:08 Jimmy Xu(讨论 | 贡献)已查封“Chinuan12623(讨论 | 贡献)”(账户创建停用),终止时间为一星期 (擾亂,無禮的行為、攻擊別人:diff=32627417(“支持乌拉的就是只会说[…]”))。
  2. Jsjsjs1111。二次人身攻擊:1.连垃圾条目都能拿去选GA的人,我又能期待什么呢?--CHEM.is.TRY 2014年9月8日 2.垃圾就是垃圾,再多人支持也是,呵呵。--CHEM.is.TRY。发现人:Ebay5678(留言) 2014年9月12日 (五) 14:46 。处理: 未獲充分警告。如用户已获充分警告并继续进行破坏,请回报。--Jimmy Xu 论 2014年9月12日 (五) 15:17 --Ebay5678(留言) 2014年9月12日 (五) 16:06 (UTC)
  3. Jarodalien。Wikipedia talk:管理員解任投票/乌拉跨氪。嚴重的人身攻擊:我真觉得,阁下(指Chinuan12623)骨子里,是一个非常非常坏的人。Jarodalien2014年9月12日 (五) 03:12 (UTC)。发现人:Ebay5678(留言) 2014年9月12日 (五) 15:29 (UTC)。处理: 未獲充分警告。如用户已获充分警告并继续进行破坏,请回报。--Jimmy Xu 论 2014年9月12日 (五) 17:35 (UTC)
  4. 維基是人治?不講理?很多人在此不敢出聲,噤若寒蟬? 這就是維基令人佩服的地方。--Ebay5678留言2014年9月12日 (五) 16:06 (UTC)[回复]
用户第一次无礼发言,警告,警告后再犯,「无礼行为」封禁;其他用户明知道已被警告的言行属于不当言行,却故意重复提出以证明自己的观点,「扰乱」封禁。OK?--广雅 范 2014年9月13日 (六) 01:13 (UTC)[回复]
“姑娘,你是不是喜欢高高帅帅、有幽默感、有房有车有事业、成熟稳重、时而温柔时而不正经、还爱你爱得死去活来的男人啊?”;“恩,是啊”;“那好吧,活该单身!“--白开水 打针吃药 查水表 )☺ 2014年9月13日 (六) 02:18 (UTC)[回复]
在此對本人與C君的二次不當封禁留個結論!管理員"權限"是用來服務社群,排解紛爭,但如把它當作是"權力"使用時,會容易讓人迷失、棧戀,甚而腐化,結派循私,追逐名利也會亂了準頭,每個人對自己行為負責,每個人的一切作為在維基都有跡可循,雖暫時贏了面子,當前似無人敢抗,然輸了理字,終究還是輸家,善惡福禍自為自取。Ebay5678留言2014年9月13日 (六) 09:07 (UTC)[回复]

我说条目是垃圾,怎么有人自己对号入座了?PS:某人被封喜闻乐见--CHEM.is.TRY 2014年9月14日 (日) 19:25 (UTC)[回复]

已再度舉報,當然,也要讓社群看看令"人"佩服的維基是怎麼處理這些不當言論。Ebay5678留言2014年9月15日 (一) 05:22 (UTC)[回复]
第一次听说攻击条目也属于“人身攻击”的。果然是……--CHEM.is.TRY 2014年9月15日 (一) 08:45 (UTC)[回复]
摘--再次舉報Jsjsjs1111人身攻擊。前二次人身攻擊:1.连垃圾条目都能拿去选GA的人,我又能期待什么呢?CHEM.is.TRY。2.垃圾就是垃圾,再多人支持也是,呵呵。CHEM.is.TRY。管理員處理:拒絕,未獲充分警告,如用戶已獲充分警告並繼續進行破壞,請回報。Jimmy Xu 論 2014年9月12日。現在第三次又明知故犯: 我說條目是垃圾,怎麼有人自己對號入座了?PS:某人被封喜聞樂見CHEM.is.TRY 2014年9月14日。我倒很想知道這次管理員又會怎樣處理。发现人:Ebay5678.2014年9月15日 。处理:用户已獲警告。Jimmy Xu 论 2014年9月15日(拒絕封禁)。这个提报毫无意义。罢免案中的“封禁”,正是高压“维稳”之举,目的是吓阻用户站出来投(+)支持。所以双方行为无所谓,关键看你是否站错队,这时候,不看谁有道理,只看谁拳头硬。125.39.18.22.2014年9月15日。--摘貼拒絕封禁之結果與匿名IP之回應。
原来说实话也成了“污言秽语”了,与阁下的沟通的确有困难。--CHEM.is.TRY 2014年9月15日 (一) 20:09 (UTC)[回复]

一兩年前早就有人宣稱整個中文維基都是垃圾,所以,你我都是垃圾,條目都是垃圾條目。既然都是垃圾,有啥好爭的。-cobrachen留言2014年9月16日 (二) 13:27 (UTC)[回复]

引用一下曾鈺成先生的話:「我建議你少說一些不切實際的說話」,我知道在這個世界裡永遠得不到和平,但我至少也想把和平的種子散佈在這小小的地方。所以Cobrachen君請理性與和平地發言吧。--會放電の少女 訪問 研究 2014年9月17日 (三) 11:06 (UTC)[回复]

质疑投票开始和结束时间

目前的09:14是一个称作“答辩通知通知给乌拉跨氪”的时间。而WP:RFDA/A并没有将此作为流程的一部分(因为之前已经通知过了,没有必要再去通知),更没有以此作为答辩阶段的开始,所以以09:14作为时间点是没有依据的;相反,清楚地写着“一旦收集到7名联署人,则立即进入下一阶段。”,故所有时间应以第七个用户联署的时间戳即07:44作为各阶段的时间限制。 --达师 - 277 - 465 2014年9月12日 (五) 16:39 (UTC)[回复]

这么较真啊。不过同意。截止时间应是如此。Bluedeck 2014年9月12日 (五) 19:44 (UTC)[回复]

望各位能理性與和平地發言

各位前輩:

承標題。各位能否理性與和平地發言呢?對罵是可以,但幹嘛要放一些沒有文化的詞語上去?再者話題圍繞的根本不是烏拉君的問題,而是互相挑缺點的辱罵?我真的不太想發聲的,不過看見上面那一大堆的說話我就真的不能忍了。在此說一句:「拜託你們自己開一個討論區弄這些事情吧」--會放電の少女 訪問 研究 2014年9月15日 (一) 12:23 (UTC)[回复]

挑缺点一向是一种行之有效的辩论/拖延时间方法,这样可以让其他人看起来好像双方都有理,如果没有其他人介入的话,可以一直这么纠结下去。我想到我以前对这种现象的评论[59]:“几个月来,这问题上大家的辩论风格让我想到小时侯玩过的一种叫‘掏鸡巴’的游戏(顾名思义)。这游戏没什么胜负,也没什么规则,唯一的要点就是‘只管进攻’。拿维基上的现象来比喻,就是只管挑人家的错,自己的争议问题被人家问可以不理会,反正不理会又不会被封、被解任,有什么代价。双方这样辩论的后果就是让我这样的旁观者看的云里雾里,好像谁都有一堆错,再查证‘哪些问题是确有其事’又要浪费更多时间,根本就没法理清头绪。”。不过,我也希望社群还是理性的人多一些吧。--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2014年9月16日 (二) 05:43 (UTC)[回复]
题外话:这个游戏也是要防御的:P--CHEM.is.TRY 2014年9月16日 (二) 09:01 (UTC)[回复]
我不覺得他們是有預謀的,我只覺得他們是被憤怒沖昏了頭腦了而已。有些人甚至還想把自己的思想與立場強加於人,拜託...人們不會因為你的幾句說話而改變他堅定的立場吧...(汗)另外,樓上的喵虎君也是哦。OWQ--會放電の少女 訪問 研究 2014年9月15日 (一) 11:33 (UTC)[回复]
虽然讨论总有偏题的倾向,建设性的结果还是有的。例如,这次解任案中的几个争议得到了一定的交流。至于那些偏题的争议,当偏题到一定程度以至于不可能产生建设性的结果时,就可以用WP:雪球法则了。@chemistry:也有句话叫做“进攻就是最好的防守”。--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2014年9月16日 (二) 12:48 (UTC)[回复]
@轮子你小时候玩的游戏这个名字你让我顾名思义,画面太美我不敢想像!!你小的时候是怎么活过来的!!!Bluedeck 2014年9月17日 (三) 17:10 (UTC)[回复]
只是个比喻而已,不要较真。--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2014年9月18日 (四) 10:59 (UTC)[回复]

2016年後記

「中华爱国阵线和守望者爱孟是同一人」,見[60]。--Mewaqua留言2016年8月21日 (日) 03:53 (UTC)[回复]

未必

用户已经给出合理的解释,而且有管理员提出重新核查,核查员并未“确认”[61],只能说,“可疑”。如果两位用户都参加过聚会,那么若有参加过聚会的用户出来作证,那是最好。毕竟,眼见为实。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8月22日 (一) 04:22 (UTC)[回复]

確定發生的事

2017年后记(确认:中华爱国阵线≠守望者爱孟)

Mewequa所谓:“中华爱国阵线和守望者爱孟是同一人”的谣言,被拆穿。哎。。。造谣的人,到现在,非但不道歉,还继续大放厥词攻击中国大陆维基社群,真是无奈啊。。。 上海灘維基悍將  守望者傳奇  2017年9月28日 (四) 15:42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