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游泳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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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游泳裁判

  • 游泳競賽與其他運動競賽(包含陸上或水上等)有著極大的差異,因有著四種游泳姿式,使得其規則之繁複與裁判人員分類及人員之編制,相較於其他競賽項目之中,除了田徑競賽之外應該算是較多的一項。
  • 游泳規則與裁判法規,一般都會隨著國際游泳聯合會定期的修訂而有新的規定與執法方式的修改,而游泳裁判也必須配合做定期的複訓,以取得最新競賽規則資訊,據以執行裁判工作。是故在複訓的研習中經常有極為踴躍的判例探討,所有國家級的裁判得以在獲得一個共識之下做出合情、合理及公平的裁決。
  • 因複訓時間有限,對於許多的判例及規則探討常常有意猶未盡之憾,期待藉此對游泳裁判有更深入的論點。Tysrca (留言) 2008年10月23日 (四) 17:42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