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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er:Gluo88/No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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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封禁的决定中是否应该解释为什么当事人主观上有恶意的行为的可能性(特别是技术证据往往只能推出”“疑似”而无法“确认”的情况下)

(※)注意 考虑到WP:OUTING的解释: "在维基百科,除非张贴他人资料是无意且不具恶意的行为,否则仅凭试图张贴他人资料已经足够使公开资料者被立即封禁。",“立即封禁时"是否应该解释为什么当事人主观上有恶意的行的可能性(从其动机,以前的行为(包括人格和品行)的分析,是否有恶意的行为可能性?)。 如果管理员本人没有足够信息, 是否应该考虑:

  1. 是否应该先与Andy沟通一下(可以是私下),给他一个解释机会?
  2. 或者,如果不能公开讨论,是否应该就当事人其动机和以前的行为(包括人格和品行)的分析,请其它管理员给出意见?
  3. 本事件与CCF事件类似,在技术证据往往只能推出”“疑似”而无法“确认”的情况下, 对疑点确认的举证责任应该主要是在于诉讼方,社区大多数人意见是评判的标准, 社区应该考虑如何更好避免误判。
  4. 存疑时,按“假定善意”原则, 提告方对疑点确认的举证如果不足以令社区大多数人信服, 疑点利益应归于被指控者。
--Gluo88留言) 2021年2月17日 (三) 16:04 (UTC)

CCF case

**{{保留}}理據:已經改為雜誌模板,符合合理使用要求。--[[Special:用户贡献/119.237.149.153|119.237.149.153]]([[User talk:119.237.149.153|留言]]) 2021年1月15日 (五) 04:59 (UTC)<hr>

  1. (-)反对:监察员披露的两案(冰点文件发还和IP破坏)中的技术证据只能推出“疑似用傀儡”不足以“确认用傀儡”。从其动机,以前的行为(包括人格和品行)的分析,看不出有故意用傀儡和恶意破坏的可能性。
  1. 关于Sotiale的证据:分析细节见: Wikipedia:互助客栈/消息#監管員目前的技术证据似乎只能推理出“疑似用傀儡”,_还没有看到CCF的解释与目前的技术证据有矛盾。 Sotiale的证据不足以用来“确认被指控者用傀儡”。
  2. 关于REVI提的IP破坏: 因为技术证据目前看来只能推出“疑似用傀儡”。 像“Sotiale一样提供ip破坏的页面”对分析被控者是否可能有“动机”和其他方面的详细分析很重要。 Sotiale可以提供有关冰点文件页面应该是隐含“提供ip破坏的页面是符合维基方针的”。 对疑点确认的举证责任应该主要是在于诉讼方,REVI没有像Sotiale那样公告被破坏的页面)。我虽然不怀疑REVI的证据的真实性,但REVI的证据更不足以用来“确认被指控者用傀儡和破坏”。
  3. 总结: 监管员以技术角度数据只能推出疑似傀儡结论的情况下,考查动机, 以前的行为(包括人格和品行),显的非常重要。由于技术证据不足以“确认用傀儡”,也看不出被指控者有动机(被恢复的文件不是她的),以前的行为(包括人格和品行)有故意用傀儡和恶意破坏的可能性。 我觉得按“假定善意”原则,如果被能认为并不是鸭子测试一望而知, 疑点利益应归于被指控者。
--Gluo88留言) 2021年2月16日 (二) 20:06 (UTC)


试图查照与(CCF 和 File:BingDian_98.jpg 有关IP 119.237.149.153)被标识破坏页面如下

好像被标识破坏页面可能只是 过滤器误判

  • https://ipinfo.asytech.cn/check-ip/119.237.149.153#gsc.tab=0
  • 近6个月在中文维基被滥用过滤器封禁3个月的只有一个Turkey的IP? 见: [3]

(参见:不过严格来讲,中文维基百科的监督方针中定义的“未公開私人資料”只列明“意外登出而泄露之IP地址”,而该用户长期有意以IP参与讨论,其IP应不属于隐私。虽然隐藏情有可原,然而其与当下之解任案或有相当关联,对社群隐瞒使之逃避监察确系无益 [4])

Wikipedia:管理員解任投票/蟲蟲飛&curid=7377738&diff=64270350&oldid=64270322

当技术证据只能推出“疑似用傀儡”,不足以“确认用傀儡”时(见:Wikipedia:互助客栈/消息#監管員目前的技术证据似乎只能推理出“疑似用傀儡”,_还没有看到CCF的解释与目前的技术证据有矛盾。),需认真听取CCF回应,仔细分析。 1. 存疑时,同意上面所说应该查看该案例CCF否有“动机”; 2). 存疑时,按“假定善意”原则,如果被能认为并不是鸭子测试一望而知, 疑点利益应归于被指控者。

to User:BRPever

User:BRPever: For the blocked IP, I saw that you mentioned "The IP they used is neither VPN nor an OP, and the case is technically clear-cut". Is user CCF alone occupying the IP for a long time with same unique device? (or just short time, DHCP assigned IP?) Thanks a lot for your kind help.

(Open Proxy)或者VPN(出口)。很明显的是,该用户长期以同一特定设备占用该IP。 It is not a VPN or OP, and it is clear that this user alone is occupying the IP for a long time with same unique device.

監管員目前的技术证据似乎只能推理出“疑似用傀儡”, 还没有看到CCF的解释与目前的技术证据有矛盾

我觉得讨论中, 许多人认为監管員目前的“技术证据”已经推理出“确认用傀儡”。但如果仔细推敲CCF的解释,好像与技术证据没有矛盾。我用了不少时间,仔细读了该事件全部发言,目前的印象如下:

  1. 用监管员给出的技术证据 Sotiale的技术证据(该同一手机(或tablet)在短时间20分中在CCF和疑似傀儡IP间交换用了4次, Same mobile device(not computer), same OS, same browser, same browser version with only one user.)来认定傀儡的前提条件是:需要假定不同的人没有共用手机的可能性
  2. CCF以上的解释(声明):"您看那ip是上班时间的编辑,我的职业要用公司给的ipad和手机,我解释过了那个ip应该是我同事的编辑"。如果CCF的声明被认可,那CCF没有用傀儡。或者,就CCF短时间20分中共用同一手机,继续沟通,商讨合理性, 这是否可接受的做法, 或是否以后应避免等。
  3. 前面提到以前的类似案例,被判为用傀儡, 不知以前的用户是否声明“与疑似傀儡的IP用户共用同一手机(或tablet)”? 其声明是否被认为是合理的可能性?
  4. Sotiale的技术证据可以看出,如假定IP用户不是CCF, 该同一手机(或tablet)在短时间20分中在两人间交换用了4次,如IP用户是CCF同事,这是可能的。但希望以后是否能考虑避免这样的操作。
  5. 我觉得假定善意隐含:尽量避免误判。

谢谢。--Gluo88留言) 2021年2月10日 (三) 22:52 (UTC) (-)反对 監管員目前的技术证据似乎只能推理出“疑似用傀儡”。 还没有看到CCF以上的解释逻辑上与目前的技术证据有矛盾。说明如下:

Mys_721tx

在此事件中,“按照谨慎原则应从严判断”还是按维基“假定善意”原则?多名维基人看法已经否定Mys_721tx断言。退一步说, 如果真存疑时,也应该按“假定善意”原则,如果被能认为并不是鸭子测试一望而知, 疑点利益应归于被指控者。如果管理员坚持错误观点, 用该错误观点今后继续误判, 会给维基带来更大的伤害。 特别是近来已经多次以“一己之见”,坚持否定多名维基人看法(见: 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存档/2021年2月#Mys_721tx濫權,任意封禁用戶)。如果管理员继续其错误,应该把这些案例集中讨论,提报解除管理员权力。--Gluo88留言) 2021年2月12日 (五) 16:27 (UTC)



Wikipedia:封禁方针#有争议的封禁 抄录如下
容易引起争议的封禁有:

  • 对怀疑是傀儡的封禁;
  • 对怀疑是被封禁用户的封禁;
  • 对有贡献登录用户的封禁;
  • 对进行扰乱性编辑用户的封禁;
  • 对與閣下涉及條目編輯爭議的用戶的封禁;
  • 缺乏方针支持的封禁。

如果管理员确信以上封禁有必要,请

  1. 更仔细的取证;
  2. 检查相关方针;
  3. 联系其他管理员共同讨论;
  4. 在封禁通告中详尽解释封禁原因;
  5. 做好与其他维基用户讨论的准备。

对一个用户不断的封禁和解封被称为車輪戰。車輪戰是十分有害的,要极力避免。解封之前尽可能同实施封禁的管理员讨论,并理解他们可能更了解整个事件的经过和细节。

问题:

  1. 按上面方针,如果管理员确信有必要封禁:怀疑是傀儡的用户,有贡献登录用户, 是否管理员应该: “更仔细的取证”,“联系其他管理员共同讨论”,“做好与其他维基用户讨论的准备”后, 才能执行封禁?
  2. 客栈上的有关封禁的讨论中, 由于任何个人的见解都会带有主观性, 很需要多听一听维基人“同一事宜”的各种不同看法。封禁论题很难像形式逻辑的命题,可以靠纯粹的逻辑推理解决。而更像政治论题评判,主要靠充分的讨论, 理解双方论点和理由, 然后靠民意的多数。 这是民主式的方法,虽然不能保证一定正确, 但的确能排除很多的不正确的东西,并且比个人主观评判正确的概率高。 这样一来, 编辑们可以请求管理员尊重民意的多数来作如何封禁的决定?
  3. 如果封禁案例与其他维基用户讨论(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存档/2021年2月#Mys_721tx濫權,任意封禁用戶) 中, 多数人认为永久封禁是错误的, 但涉事管理员坚持己见。 是否可以请其它管理员介入?

澄清 或修改 Wikipedia:共识#互助客栈草案中“有说服力的理由”的表述

抄录 Wikipedia:共识#互助客栈 条目如下以便讨论
对于影响深远的争执(绝大多数是有关方针或指引的变更),在互助客栈上留言将带来大量感兴趣的编者。这样可以在整个项目形成广泛的共识。 许多这样的广泛讨论将引发某种形式上的民意测验,但民意测验只应被视为理顺讨论,而不应被视作投票。共识最终将根据支持和反对该议题的论点质量所决定,同时经过维基百科方针的审视,而不应通过简单计票统计多数来决定。回复“是/否/支持/反对”这样的评论,除了表达道义支持外没有任何意义;回复“支持/反对用户X的意见”则更好一些;在你的看法下提出新颖的见解才是最好的做法。我们的目标是提出有说服力的理由来作出决定,而不是根据公开支持的比重来作出决定。


问题:如何能客观公正的判别一个理由是“有说服力的理由”? 在下认为:

  1. 客栈上的有关讨论中, 由于任何个人的见解都会带有主观性, 很需要多听一听维基人“同一事宜”的各种不同看法。封禁论题很难像形式逻辑的命题,可以靠纯粹的逻辑推理解决。
  2. 客栈上的有关讨论更像政治论题评判,主要应该强调充分的讨论, 让大家理解双方论点和理由。 理由的说服力应该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 靠民意的多数来决定。
  3. 这是民主式的方法,虽然不能保证一定正确, 但的确能排除很多的不正确的东西,并且比个人主观评判正确的概率高。 这也是民主政治是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的公开支持的比重作出决定。
  4. 关于避免如何真人傀儡作弊,维基已有很多方法,可采用。 比如,管理员选举民主政治是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靠有一定编辑数的编辑公开支持的比重作出决定。

提出修改如下

  • 我们的目标是提出有说服力的理由来作出决定,而不是根据公开支持的比重来作出决定。

是否应该改为:

  • 我们的目标是充分讨论和表明自己的理由基础上,靠民意鉴别各种理由的说服力,最后靠民意的多数来决定。

Gluo88留言) 2021年5月12日 (三) 02:26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