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讨论:管理員解任投票/Shizhao/第4次/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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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反对,首先看了一下之前众人的意见,觉得有些意见很好笑,例如意见分段2的第一条“我不清楚到底发生什么事,不过看Shizhao的态度和个人状况确实有要让他好好休息的必要”,这貌似不能成为罢免管理员的意见吧?怎么都会提出来。还有例如理由中的新证据第11条,增加了大量的blog链接,本就违反了维基的一些规则,但是没想到这也能成为反对管理员的证据?!还有一个不知名的福佳始终有你,通过炒作在维基中获得保留,闻所未闻,前所为由。希望这个平台不要成为一个报复的平台。如果因为一次或者两次的删除就来提名罢免管理员,那么以后谁来做管理员?如果管理员都遵崇每一个编辑人员的,那么还要一个维护维基的人干嘛?况且现在的管理员可能严格了点,但并非是恶意的,他不可能和每个人都是仇敌吧?宋朝的王曾曾经对范仲淹说过这样句话:夫执政者,恩欲归己,怨使谁归。反对罢免管理员,此致!-- 上海工部局  總辦處  財務處  2010年4月7日 (三) 10:00 (UTC)
「因為一次或者兩次的刪除就來提名罷免管理員」﹖閣下對於Shizhao胡亂提刪的歷史未免認識太少。單是因為他無知而提刪的條目(只計被眾人反對而保留的那些),恐怕已經足夠另外出一本紙本書。—圖門縣候補知縣 (留言) 2010年4月8日 (四) 08:04 (UTC)
請注意:所有投票需於投票期內在投票區內投下方為有效。-HW (討論 - 貢獻) RfA 2010年4月7日 (三) 10:33 (UTC)
User:Hillwood於聯署結束後、投票期開始前在2010年4月4日 (日) 04:44 (UTC)作出的投票應視為無效,但該用戶仍可於投票開始後再次投票。--Mewaqua 2010年4月7日 (三) 14:06 (UTC)
  • (!)意見 如果說《福佳始終有你》因知名度不足而需刪除,那維基的其他小作品又是否需要刪除?有關閣下的做法,我絕對不認同的。—Archer (留言) 2010年4月7日 (三) 17:13 (UTC)
(!)意見其時福佳始終有你於京師故無人知曉,但在香港早就百傳千、千傳萬,。香港用戶是中文維基的一群,但是,香港地區有名的事務,在其他地區的知名度是相等?那是不是其他有華人地區的事務,只要在當地有知名度就可以寫進來,而且不可以因為知名度在其他地區用戶不足的情況下提請刪除?如果上面的幾位認為是這樣,那就要採用一樣的標準。每個人都希望自己想要的內容包含在維基當中,但是,那只是你或者是少數人的希望,只有當少數的希望透過協作和溝通的方式凝聚起來,才真的能說是符合維基的基本精神。而且,關注度這個指引當中有一段話:關注度不可預言:隨著時間流逝,在某個時間點不符合本指引的主題可能在未來會符合本指引,不應推論某主題將在未來獲得足夠關注度來說明當下就應記錄之。。而上面提出的香港網路大典中的相關描述使用的語句,可以說和維基的基本精神相差甚多(包括有人經常掛在嘴邊的人身攻擊)。-cobrachen (留言) 2010年4月7日 (三) 11:42 (UTC)
我還是那句﹕你們把「海納百川有容乃大」那句標語丟掉好了﹗
「不可以因為知名度在其他地區用戶不足的情況下提請刪除?」我想沒人斬釘截鐵說「不可以」,但自己不認識的就去問問那地方的人才提刪,這樣的要求只是很簡單的「禮貌/尊重」吧,過分了麼﹖因為問人而遲了一星期提刪,維基是否會倒塌了﹖﹗—圖門縣候補知縣 (留言) 2010年4月8日 (四) 07:09 (UTC)
福佳始終有你提請刪除前,shizhao是不是應該上網搜索相關資料?莫非shizhao以為他是無所不知?-Dartz (留言) 2010年4月8日 (四) 07:23 (UTC)
香港已有媒體於5月28日報導了福佳的消息。--Dartz (留言) 2010年4月8日 (四) 07:43 (UTC)
回应说实话,我还是在这个罢免议案中第一次知道了福佳系列……--旺仔聪 (留言) 2010年4月8日 (四) 08:16 (UTC)
「福佳事件」在以前的罷免案中已經討論過,不應該一案多審。--Mewaqua 2010年4月8日 (四) 12:28 (UTC)
沒人打算「再審」,只是提出一個「前科」作例子而已,要舉下去的還有很多呢。—圖門縣候補知縣 (留言) 2010年4月9日 (五) 03:13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