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秉钧
赵秉钧(1859年2月3日—1914年2月26日),字智庵,河南省汝直隶州人,中国清末民初政治家,袁世凯的亲信,亦是中国现代警察制度创始人。民国初年曾任国务总理,并在当时加入国民党担任理事,但其后因背负宋教仁遇刺案的嫌疑而辞去总理一职,由段祺瑞暂代。后来中风死亡[1]。
生平
早年生涯
1859年2月3日(清咸丰九年正月初一),赵秉钧出生在河南汝州(今临汝),他幼年丧父,家境十分贫寒,十岁的时候,母亲亦亡故,只好投靠在白沙村舅舅家。寄人篱下的生活使他过早地成熟,小于世故,少年老成。十几岁时,赵秉钧在舅舅的帮扶下,到商业较发达的赊店镇,入广兴店当“相公”(就是伙计)。
1878年(光绪四年),加入左宗棠领导的楚军,开赴新疆。1883年(光绪9年),在伊犁出任勘划中俄边界办事员。因“边防出力”,获“保以巡检遇缺即选”。1889年(光绪15年),赵秉钧改捐典史,分发直隶省,次年到省。1891年,补直隶新乐县典史。1895年调署东明县典史。其间,1895年12月袁世凯小站练兵之时,赵秉钧随习军政,专攻侦探、警察两门。1897年调署东明县中汛管河巡检,并署开州下汛中判。1899年(光绪25年)调署天津北仓大使,题补献县管河主簿,同年捐升知县,充直隶保甲局总办,兼统率巡防营。翌年义和团之乱爆发,赵秉钧参与镇压义和团,在直隶总督李鸿章手下补用为知州。[1]
警察机关的创始人
1902年(光绪28年),赵秉钧被任命为保定巡警局总办,同时,还获袁世凯奏保为知府加盐运使衔。当时,奉袁世凯之命,赵秉钧与驻中国的日本警官合力创制了中国近代警察制度。赵秉钧在保定创设了警务学堂,后调任天津南段巡警局总办,在天津设立巡警学堂。1903年(光绪29年),两所学堂合并,成立北洋巡警学堂。[1]
1905年(光绪31年),清朝的巡警部成立,经袁世凯推荐,赵秉钧被任命为巡警部右侍郎。由此,赵秉钧掌握了巡警部的实权。而且袁世凯将巡警部当作一种特务机关开展活动。1909年(宣统元年)1月,袁世凯一时失势,赵秉钧遂被罢免。1911年(宣统3年)10月辛亥革命爆发,袁世凯内阁组建,赵秉钧被任命为民政部大臣。[1]
国务总理
中华民国成立后的1912年(民国元年)3月,唐绍仪内阁成立,赵秉钧任内务总长。其后,赵秉钧奉袁世凯之命开展反唐运动,唐绍仪被迫辞职。在随之成立的陆徵祥内阁中,赵秉钧继续任内务总长。同年8月,陆徵祥遭临时参议院弹劾而辞职,赵秉钧代理国务总理。9月,正式继任国务总理(同时兼任内务总长)。[1][2]
在上台之初,赵秉钧作出了同国民党的融和姿态,故组阁比较顺利。但此后他逐渐摆出同国民党对决的姿态。1913年(民国2年),国民党在选举中获胜。同年3月,国民党领袖宋教仁在上海遇刺身亡。其后由于赵秉钧被指秘密策划了暗杀宋教仁的计划,遭到舆论抨击,故同年7月辞去国务总理职务。此后,赵秉钧历任步军统领兼管京师巡警、北京警备地域司令官。12月16日,他被任命为署直隶都督[3](翌年2月兼任直隶省民政长)。[1][2]
逝世
1914年(民国3年)2月26日,赵秉钧在天津的直隶都督署因中风病逝,享年56岁(满55歳)。赵秉钧孙子赵纯佑1998年5月20日给汝州族人的信中提到,“先祖卒于1914年2月27日,实为2月26日亥末子初,应为阴历二月初二。因督署秘书长于27日始电报袁总统,原电谨称腹泻头晕,厥逆扑地,并无七孔流血而死。后人作传,妄加枝叶,引人猜疑袁因涉有加害之嫌,指为北洋集团离心之始。其实他是死于中风,即今所谓脑溢血,倒卧于内寝室床头侧旁,这是当时家属亲见,并无吐血情形。”[4]
1915年(民国4年)12月,袁世凯称帝,赵秉钧获追赠为一等忠襄公。[1][2]
参见
参考文献
大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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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北京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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