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鋼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孟鋼
性別
出生吉林大安
國籍 中華人民共和國
民族漢族
語言漢語
職業政府官員
政黨中國共產黨 中國共產黨(被開除)
信仰共產主義

孟鋼(1960年),吉林大安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1976年7月參加工作。1979年2月至1981年3月在河南省公安幹校學習,從學校畢業後進入公安系統工作,在光山縣、信陽地區、漯河市、焦作市等多個地方任職。2009年3月進入新鄉市,擔任市公安局局長兼副市長,2014年3月,任新鄉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長兼政法委書記,但同年8月即因涉嫌受賄而被河南省紀委立案審查。[1][2]後被判處13年有期徒刑。[3]

參考資料

  1. ^ 新乡市公安局原局长孟钢被公诉 与其妻尤娜涉嫌受贿. 國搜河南. 2015-12-11 [2021-07-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7-17). 
  2. ^ 河南检察机关依法对孟钢立案侦查_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 [2022-05-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5). 
  3. ^ 高雲 李江瑞 李恆 李冰冰. 三门峡市委原书记连子恒持有枪支10支、弹药808发被判刑. 澎湃新聞. 掌中河南客戶端. 2017-01-18 [2022-05-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