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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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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小雨(1953年7月23日),男,江蘇蘇州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大學學歷,畢業於福建林學院(現福建農林大學)。原福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生平

時小雨曾擔任福建省建委主任助理、城建處處長;福建省建設廳黨組成員、建築業處處長;以及莆田市人民政府副市長等職務。2006年10月起擔任福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主要分管城鄉規劃、城市建設、市政公共事業、城市管理、房產管理、城市園林綠化、城市軌道交通建設等領域。在其任期末期,還一度兼任福州市城市地鐵有限責任公司的董事長。2012年1月,因換屆選舉,不再擔任副市長職務。2013年5月,被免除福州地鐵公司董事長一職。

2014年3月19日,根據福建省監察廳的消息,福建省紀委對其涉嫌嚴重違紀問題進行立案調查;6月,福建省紀委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在此之前,時小雨被調查的傳聞已在福州坊間流傳了一兩年。根據消息人士透露,時小雨的落馬,可能與福州市為了迎接2015年全國城市運動會而進行的規模空前的綠化工程有關。時小雨也是繼楊愛金之後第二個落馬的福州市原副市長。[1]

2014年11月20日,福建南平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時小雨受賄案,並通過官方微博進行圖文直播。根據公訴機關的指控,時小雨在擔任莆田市副市長、福州市副市長期間,先後多次收受他人賄賂,共計人民幣230萬元、港幣30萬元。[2][3]

12月6日,福建省紀委監察廳通報,時小雨因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本人或通過特定關係人收受巨額賄賂及與他人通姦三項罪名,構成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中共黨籍、取消退休待遇、收繳違紀違法所得,並且其涉嫌犯罪問題已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