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清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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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清远(1606年—1683年),迩之葵石[1]无垢[2]瘿冠道人雕丘祓园京师真定府真定县(今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县)人,清朝政治人物。

生平

总角时,赵南星见而器重之;十六岁补诸生,为学使左光斗所赏拔。[3]崇祯十五年(1642年),举顺天乡试。清顺治三年(1646年)登进士,授刑部主事。次年任稽勋司主事,后升文选员外郎、考工司郎中,调文选司郎中太常寺少卿提督四译馆[1]顺治十一年(1654年),任大理寺卿[4]兵部督补右侍郎[5]顺治十三年(1656年),任户部右侍郎督理钱法局,[1]同年改吏部左侍郎。性好观书,四十余年,未尝一日释卷。晚年以病归里。

家族

梁梦龙之曾孙。同辈兄弟梁清标梁清宽,均科甲折桂,同列九卿。[6]

著作

著有《稷园集》九卷、《史记》四卷、《文集》四卷、《词》一卷、《雕邱杂录》十八集等。[7]

参考文献

  1. ^ 1.0 1.1 1.2 《广清碑传集》卷2, 85
  2. ^ 《清人室名别称字号索引》,下册, 1360
  3. ^ 清‧赵文濂等,《正定县志》卷36〈梁清远〉,页 10
  4. ^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内阁大库档案》, 008220号
  5. ^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内阁大库档案》, 005716号
  6. ^ 陈耀林:〈梁清标丛谈〉,《故宫博物院院刊》,1988年,第3期,页56-67。
  7. ^ 《梁氏续族谱》记载:“梁清远(1606~1683),字迩之,号葵石。曾祖梁梦龙,祖父梁志,父梁维枢,皆为显宦。清顺治三年(1646)中进士。历任刑部主事,太常守少卿,户部右侍郎,左侍郎,任内因荐举有功,调守杭州,以病罢。后左迁光禄少卿,清远求归养。不久补原官。升通政司参议。后以病归里。以寿终。其著作有《稷园集》九卷、《史记》四卷、《文集》四卷、《词》一卷、《雕邱杂录》十八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