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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在编辑战中应当避免的论据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指控

“你这样说/做违反了这个规则。”
“这违反了(这个)方针。”
“如果你把这段文字加入这条目/删掉,那就是破坏。”
“你打算占有这个条目的主权。”
“这场争议肯定涉及到傀儡账号。”
“很明显你对(条目叙述对象)的理解有问题。”

对,这里可能设有具体的行为方针及指引。不过人们在展开争论,阐述自己的论据时可以按照自己喜好的方式诠释,甚至是扭曲这些方针指引,以迎合自己的主张。这种人通常被称为维基讼棍,而这种行为则和“游戏维基规则”当中援引的指引并不相符。

抛出这些指控的行为是缺乏假定善意的。如果您真的对一项正在发生的违规行为感到关注的话,您可以以更文明的方式处理争议。这些问题可以在互助客栈等讨论页中提出。您也可以在某用户的讨论页中加入警告模板,不过编辑应该谨慎使用警告模板,除非该用户对有关指引缺乏理解或者无视警告,故意违规,否则就不应该这样做。

创造者/贡献者

“我创建了这个页面。”
“我对这个条目的贡献最多。”
“我给这条目开了头,所以在修改之前请向我提出。”
“在维基百科里,我是对这领域的条目贡献最多的编辑。”
“我曾经因为这项贡献而获颁星章。”
“你连和这个条目的主题相关的专题也没参与过。”
“我们这些努力把条目提升为优良条目的人对条目内容有最终决定权。”
在维基百科里,条目是没有业主的。你创建了条目并不表示条目未来的编写方向由你决定。你储存了第一个版本后,条目就会公开放在这儿给其他人自行编辑

任何形式的条目创建者、条目的主要贡献者、以及与主题相关的专题都不会获得任何指导条目编写方向和决定条目内容的特殊权利。

获得授权

“现在你就别管这事。”
“我就是对的,你就是错的。”
“这不能商量。”

不管怎么看,这些争论都对建立商议没有帮助。这只是一方欺凌另一方。维基百科的使命是要为大家提供包括最好、而且有可能获取的资讯的读本。整天希望照着自己的意思去做的行为会打倒这个目的。

谨记在编辑战和争端发生时,应该以妥协为目的,而不是一方照自己的意思做事,而另一方不能干预。

我们不会以冷静为目的,封禁参加编辑战的用户。编辑因为参加编辑战而被封禁,并不是因为他违反某些规则,要受到惩罚。同样,页面被全保护并不是为了惩罚社群,或者标示页面很重要,不可以编辑。这样做是为了令情况受到控制,并防止更多扰乱行为

在维基百科的经验和地位

“在这儿我比你待得更久。”
“我的编辑次数比你多9000次。”
“我是注册用户,你的编辑是用IP账号做出的。”
“我是自动确认用户;你只是新丁。”
“我拿了很多星章。”
“这些指引是我自己写的。”
“我是管理员。”

维基百科并没有受保护的贡献者。没有用户比别的用户更有权威,无论经验。从您作出第一次编辑开始,您的编辑次数以及年资只是数字。创建条目,或者主导条目提升工作,令条目成为特色条目的编辑并不“拥有”条目。至于名衔,这只表示用户获得某几种编辑权利的权限,并不表示他有权评论哪个版本更为正确。

对某领域或人事的专长

“我是这个主题的专家。”
“我曾经就此写过一些专业文章。”
“我是这东西的发明者/设计者/生产者。”
“我曾经到过这地方,亲眼看过这东西。”
“我和这个人见过面,他曾经这样跟我提过自己。”
“这个人是我表弟,我知道这个讯息是不真实的。”
“我有大学学位,你只是个高中辍学者。”

可能你拿过这个领域的哲学博士学位。在这个领域中你可能是国际公认的专家。你可能已经在这个领域中耕耘了很多年。但是你个人的知识不可以由维基百科收录,除非这项知识已经得到可靠来源佐证

维基百科应该是有来源佐证的资料的总集,而不是未经筛选的资料收集处。关于某人自己所谓的专长领域,但是未被证实的内容贡献可能是原创研究。如果某人和条目叙述的公司、组织或个人有直接关系,他就有可能违反利益冲突指引。

页面内容已确定

“这个页面的定本已经付梓,不能够再编辑。”
“你没资格对这个页面进行编辑。”
“要编辑这个条目,就一定要遵守特别的编辑规则。”
“编辑条目之前,请先发起讨论。”
“请在作出大幅变动之前发起讨论。”

“部分页面,例如关于知名人、事、物的条目、特色条目、模板和项目页面的内容已经确定,只能由在上位者或者具有相当经验的用户在讨论或经过特别批准后编辑”是维基百科的一大迷思。

维基百科没有东西是一成不变的。一个也没有。永远是这样。任何页面至少都能够给部分人编辑,当中大部分页面是人人都可以编辑的。编辑勇于更新页面的行为是受到鼓励的,不过在同时他们也要审慎行事,并对编辑负责。任何名字空间的页面都没有个别的编辑指引,在进行一切编辑时运用常识判断就可以了。

部分页面可能设有某种形式的保护,防止部分人编辑页面。不过当这种情况发生,这并不是认可目前的版本,也不是宣示主权,这样做的目的也不是防止善意的编辑。保护的目的只是保护页面免受破坏或者编辑战波及。

虽然如此,没有人会想应对编辑战的后果,所以如果回退战发生,不管这页面是什么,讨论和谋求解决办法是更好的作法。如果您的编辑被人回退了一次,有时您可能会考虑恢复自己本来的编辑,并在编辑摘要解释原因。如果您的编辑被人回退了两次,那就肯定是展开讨论的好时机了。

一般来说,大家会期望方针与指引页面的内容在修改(小修改除外)之前,必须经过讨论和建立共识。换句话说,在大部分情况下,某一方并不应该自行改动方针和指引,而且这种修改很有可能会被撤销。

方针以外

“(某地)的法律列明这应该是这样的。”
“这违反了(某公司)的政策。”
“根据(某宗教经典),这是不容许的。”

维基百科并不是一个法律体系。虽然维基百科会尊重人类、公司、组织、民法和宗教的福祉,但是它却不受到另一组规则的左右。

此前的讨论

“这以前就已经讨论过。”
“社群对这个问题的处置手法有一贯的共识。”

对,在一段时间之前社群可能从讨论中得出一些结论。但是共识是可以更改的。周围的世界一直在变化,这也影响到维基百科内容的存留。此前的协议和决定之前可能是行得通的,不过现在情况可能变了。没什么是一成不变的

讨论结果从来都不是既定政策。讨论结果只能应对当前情况,却不能成为永久决定。任何在很久之前进行的讨论可能已经过时,至于讨论是否过时则应该按照维基百科或者外围世界的变化而判断。讨论结束的时间越早,讨论的结论就越不适用。

威胁和恐吓

“如果你再来一次,我就会举报你。”
“别这样做,不然你会被封禁。”
“任何人修改这东西都是违反(这个)方针的。”
“这样做的话,你会丧失某些权利。”

在维基百科里,人身攻击是不能容忍的。特别是,威胁其他人某种不能够/看来不会发生的行为会发生的行径是不能接受的。如果有用户这样威胁别人,讨论的氛围就会变得敌对,受害者(特别是新手)也会被吓倒和离开维基百科。

回退不过三原则

“我进行的回退虽然多于3次,可这并不全是在24小时内进行的。”
“我隔了一段时间才再回退。”

回退不过三原则只是一个界定底线的通用指引。不过以规避这项原则所规定的时间限制的方式进行回退并不会令某人免受追究。如果某编辑不停回退,妨碍建设,而且争端的解决过程毫无进展的话,管理员仍然有权利去封禁这个编辑。

如果一个编辑进行了四次回退,比如在1月26日上午9时45分,下午1时35分、7时22分回退三次,然后在1月27日上午9时46分再回退一次,技术上他并在24小时之内进行的回退不多于三次,但是这仍然是编辑战的征兆。

其他编辑功能的滥用

“隐藏文字写道你不应该这样做。”
“我已经在编辑摘要讨论到/解释过这一点。”

隐藏文字可以放在页面的Wiki源代码里,以帮助其他人编辑页面,或者标示其他可能发生的变化。但是这并不是页面的主权碑,也不是指导、劝阻他人作出与己方观点不相符的编辑的工具。

编辑摘要功能设置的目的是为了令其他人知道页面刚刚编辑的情况,或者令其他查阅页面历史或用户贡献的人知道以往编辑的情况。编辑摘要并不是用来论述观点,替代讨论的。特别是,编辑摘要并不应该在回退战中成为轮流争论的工具。这些讨论应该在用户讨论页或者有关条目的讨论页进行。而且如果编辑用回退的编辑摘要来争论,那么每次都会用去三次回退上限的一次,但是在讨论页中发表文明讯息的次数却是不受限制的。

备注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