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侃 (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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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侃(1507年—?年),字應和,號思齋(一號思菴),浙江鄞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嘉靖五年(1526年)丙戌科進士,授行人司行人。嘉靖八年(1529年),任刑科左給事中。

嘉靖十年(1531年),都給事中趙廷瑞上書彈劾兵部尚書掌都察院事汪鋐刑訊逼供之事,嘉靖帝責趙廷瑞、不問汪鋐之罪。給事中雒昂陳守愚、陳侃以及御史李宗樞朱廷立也分別上書彈劾,嘉靖帝大怒。陳侃因而被奪俸三個月。同年,陳侃升邢科右給事中,後遷吏科左給事中。

嘉靖十一年(1532年),琉球國王尚真薨,世子尚清請求冊封。嘉靖帝以陳侃為正使、行人司行人高澄為副使,前往琉球,冊封尚清為琉球國中山王。他和高澄拒絕了尚清王贈予的饋金四十兩,尚清王在天使館附近建卻金亭以表彰其事。嘉靖十四年(1535年)歸國到達京師,陳侃升光祿寺少卿,高澄則升尚寶司司丞。尚清王的謝恩使團持四十兩黃金到達京師,嘉靖帝命令陳、高二人接受琉球國贈予的饋金。

嘉靖十七年(1538年),任南京太僕寺卿。

著作

在出使琉球之際,陳侃留心其山川、風俗,著有《使琉球錄》一冊進獻嘉靖帝[1];這是目前已知最早的一部琉球冊封使使錄。

參考資料

  1. ^ 《大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一百七十七》:嘉靖十四年七月丙戌 先是左給事中陳侃奉使琉球因訪其山川風俗撰使琉球錄一冊進呈請下史館以備採擇從之 複言往來海中時值風濤之險多藉神庥不致顛覆乞賜祭以答神貺禮部議令福建布政司設祭一壇不為例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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