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共和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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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共和國(英語:Corporate republic)是一種理論上的政府形式,主要像企業一樣運作,涉及董事會高管,其中社會的所有方面都由一個或一組公司私有化。該國家的最終目標是增加其股東的財富,政府也承認其作為公司的地位。包括醫院學校軍隊警察在內的公共事業將被私有化社會福利是由公司而不是國家以養老金和給員工的福利形式進行的。

企業共和國在現代歷史上並不正式存在。現代競爭法和現代民族國家的發展阻礙了公司獲得或被授予這種政治權力。諸如後古代史上的佛羅倫斯共和國東印度公司之類的國家可能最接近企業共和國的概念。政治學家還認為國家社會主義政府(被批評為國家資本主義)是企業共和國的形式,該國家完全控制所有經濟政治生活,並建立了對國界內一切事物的壟斷,從而有效地使國家能夠等同於一家超大型企業

企業共和國用於科幻小說或政治評論中,以警告人們意識到資本主義的危險。在這樣的作品中,企業共和國通常是當一個或多個實力強大的公司在很長一段時間內通過監管俘虜或迅速發動政變而廢除政府時出現。

例子

歷史上典型的企業共和國的例子通常是帝國的東印度公司和近代早期的其他此類特許公司,例如荷蘭東印度公司英國東印度公司。其他例子包括剛果國際協會剛果自由邦的前身)、不列顛南非公司蘭芳共和國波斯尼亚战争期间出现的西波斯尼亚共和国也属于企业共和国。

佛羅倫斯共和國

基於兩個原因,意大利西北部的海上城市國家佛羅倫斯共和國被認為是一個企業共和國。像意大利的大多數海上共和國一樣,佛羅倫斯的社會和經濟生活被規範和控制城市主要產業的龐大行會所主導。佛羅倫斯與其他當代共和國(例如威尼斯共和國)之間的主要區別在於,該城市由佛羅倫薩西格諾里亞理事會管理,其成員僅限於佛羅倫斯的七個主要行會。但是由於领主選舉彩票系統的操縱,成員通常都是有影響力的家庭成員,使共和國成為貴族制。法律上的限制使民選職位只限於以前的持有人的家屬,加劇了法律的限制,這預示著麥第奇家族的崛起,並由1533年亞歷山德羅·德·麥地奇公爵正式加冕,結束了共和國。

荷蘭東印度公司

另一個經典例子是荷蘭共和國特許的荷蘭東印度公司(又名VOC),以壟斷東印度群島的貿易並確保共和國的集體繁榮。荷蘭東印度公司擁有締結條約、發動戰爭、執行監禁和定罪的權力,[1]也能鑄造發行自己的貨幣,並建立殖民地[2]VOC建立了龐大的企業帝國,為未來的跨國公司設定了標準。

英國東印度公司

普拉西戰役後的1757年開始,在羅伯特·克萊武少將領導下的公司得以在孟加拉國偽造統治者,並被授予diwani,即在孟加拉國和比哈爾邦收取稅收的權力。在隨後的總督及其總統府軍隊的領導下,該公司得以在印度次大陸建立間接英國統治,直到1857年印度兵發動印度民族起義迫使英國政府在印度建立直接殖民統治。

參見

參考資料

  1. ^ Pressley-Sanon, Toni. Nic Young and Joe Kennedy, dirs. Slave Ship Mutiny. 2010. 60 minutes. English. U.S. PBS. $24.99.. African Studies Review. 2014-04, 57 (1): 253–255. ISSN 0002-0206. doi:10.1017/asr.2014.37 (英语). 
  2. ^ Gascoigne, John. The Globe Encompassed: France and Pacific Convergences in the Age of the Enlightenment. West-Sooby, John (编). Discovery and Empire: the French in the South Seas. University of Adelaide Press. 2013-10-01: 17–40 [2022-01-06]. ISBN 978-1-922064-52-3. doi:10.20851/discovery-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