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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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于光

大明吏科給事中
籍貫 福建泉州府晉江縣
出生 成化十六年(1480年)八月初八日
逝世 嘉靖五年(1526年)
配偶 娶姚氏,繼娶易氏
出身
  • 正德八年癸酉科舉人
  • 正德十二年丁丑科同進士出身

史于光(1480年—1526年),中裕笋江福建泉州府晉江縣人,祖籍浙江寧波府鄞縣明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生平

正德八年(1513年)癸酉科福建鄉試第三十六名舉人,十二年(1517年)中式丁丑科會試第一百七十九名,二甲第五十三名進士。選翰林院庶吉士[1],託病歸鄉讀書,有在家安身終老之志。經親人規勸後再出仕,任吏科給事中

大禮議中,反對明世宗立其入大統。後因病歸鄉,死於家中,年四十七。著有《易解》、《四書解》,《正蒙》、《筍江集》等書[2]

家族

曾祖史德謙;祖父史柔;父史鑑。母蔡氏。永感下。弟史于榮、史于清。

註釋

  1. ^ 《大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之一百四十七》:正德十二年三月甲辰 授一甲進士舒芬為翰林院修撰,倫以訓、崔桐為編修。選進士汪佃、余敬勛、黃易、江暉、王廷陳、汪應軫、劉世盛、曹懷、儲昱、葉桂章、葉式、馬汝驥、汪思、王三錫、史于光、陳沂、鄺灝、史道、劉穆、楊士雲、張星、廖哻、蕭與成、林時、鄭自璧、劉世揚、曹嘉、閻閎、李芳、湯惟學、黎貫、席春、王邦瑞、許宗魯三十四人改為翰林院庶吉士,同舒芬、倫以訓、崔桐讀書,命掌詹事府禮部尚書兼翰林院學士毛紀、詹事府少詹事兼翰林院學士顧清教之,其餘分撥諸司辦事。
  2. ^ ·周學曾等,《晋江县志》(卷38):“史于光,字中裕,号笋江。正德丁丑进士,选庶吉士,疏疾归,闭户读书,有终焉之志。亲知劝之,乃出,授吏科给事中。凡五上疏,论事剀切动京师,人争传之。世宗以藩邸入承大统,意欲攷献皇,未决。进士张璁进说,帝心向焉。是时礼官议上献皇称号之礼,帝久持未下。于光乃上疏极诋张璁之说,不报,以疾乞归。越四载,复起官,寻卒邸中,年四十七。囊罄无以为敛,张襄惠岳为经纪归榇。所著有《易解》、《四书解》,《正蒙》、《笋江集》行世。”

參考文獻

  • 周學曾等,《道光晉江縣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