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邦教 (正德進士)
張邦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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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陕西按察使 | |
籍貫 | 山西平陽府蒲州 |
出生 | 十二月初十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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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邦教(1496年—?),字以寬,號歷田,山西平陽府蒲州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山西鄉試第十三名舉人。正德十二年(1517年)中式丁丑科會試第二百十三名,登第三甲第三十名進士[1][2]。工部观政,授庐州府推官,升宁国府同知,擢刑部广东司员外郎,嘉靖九年(1530年)五月升陕西按察司佥事,十二年七月升河南布政使司左参议,遷山东临清兵备副使,进陕西布政司参政、按察司按察使。著有《四书井观录》、《尚书井观录》。
家族
参考文献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正德十二年丁丑科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