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彭婉如

本页使用了标题或全文手工转换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重定向自彭婉如命案
彭婉如
性别
出生(1949-07-13)1949年7月13日
 中華民國臺灣省新竹市東區
失踪1996年11月30日
失踪情况遇害
逝世1996年11月30日—12月3日之间(47歲)
 中華民國臺灣省高雄縣鳥松鄉
遗体发现地 中華民國高雄市鳥松區芭樂
国籍 中華民國
政党民主進步黨 民主進步黨
配偶洪萬生
1974年结婚—1996年結束
儿女洪贊天(子,1977年-)

彭婉如(1949年7月13日—1996年11月30日),中華民國新竹市人,女權運動者。畢生致力於兩性平等教育以及婦女運動。為了在社會上落實兩性平權,投身政治,推動多項保障女性法案。曾任婦女新知基金會祕書長、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董事、婦女救援基金會董事、晚晴婦女協會理事長,民主進步黨婦女部主任。[1]

1996年11月30日晚間,搭乘計程車離開尖美飯店後即去向不明,12月3日被人發現陳屍在高雄縣鳥松鄉(現高雄市鳥松區),得年47歲。[1]

生平

求學過程

彭婉如,2歲時喪父,由母親、大哥、大嫂撫養長大。小學就讀於新竹市竹蓮國小,初中就讀於新竹市二女中,高中就讀於省立新竹女中。升大學時,為早日自謀生計,自新竹女中畢業後,1967年考取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文系,一方面倚賴公費求學上進,一方面選擇教育作為她的終身志業。[1]

投入教育

1971年,畢業於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文系後,赴台中市四育國中實習教學一年,並認識同在該校實習的洪萬生。於四育國中教學時,曾於上課時帶學生到校園「實地教學」,以提升學習興趣,結果遭校方制止。

1972年任教於台北縣智光商工,1974年與洪萬生結婚,轉任衛理女中,於1977年生下1子洪贊天。 1984年辭衛理女中教職,準備隨夫赴美。[1]

婦運啟蒙

1985年,彭婉如隨丈夫洪萬生前往美國攻讀學位,在美國期間,曾經從事華文報紙《中報》的編輯工作。在編譯《美國婦運史》一書時,理解美國婦女爭取兩性平等權利艱困過程後,深受啟發,回台灣後即投入婦運。 1988年回臺後,於12月出任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透過寫文章及活動,喚醒更多人審查國小國中的教材偏頗,對女學生學習的不利。為想瞭解更多台灣婦女的問題,於1989年11月辭去秘書長一職,加入台北市婦女救援基金會董事,關懷雛妓問題,並出任主婦聯盟理事,關懷環保和孩子的教育。並曾在一段短的時期裡擔任晚晴協會理事長,為離婚婦女的諮商系統做奠基工作。[1]

為落實婦運得以開花結果,她發覺自身所學不足以致用,於1993年9月至1994年8月,攜子赴紐約州立大學奧本尼(Albany)分校攻讀碩士學位 ,其研究主題為「婦女研究」。她以43歲之齡,於1年內修完30多學分,取得人文碩士學位。[1]

投入政治

婦女新知基金會擔任秘書長期間,將1989年訂為「婦女政治年」,舉辦許多相關活動,以提升女性對政治的參與,希望女性應進入公共領域參與公共的事務及決策,以免由別人決定自己命運造成權益遭不合理地對待[2]。這也是彭婉如在返國後,考量透過婦女團體結合政黨力量,較能推動婦女權益及救援婦女的社會工作,於是加入民主進步黨。於1995年5月至1996年7月,擔任民進黨婦女發展委員會執行長,並在1996年7月,民進黨婦展會敗部復活,升格為婦女發展部,擔任第一位主任。[1]

在民進黨公職提名變革上,彭婉如全力推動「婦女參­政四分之一保障條款」,要求該黨包括區域、不分區等各類公職各選區提名中,女性名額至少應佔25%,希望藉此使更多女性參政,爭取兩性平權等權益。該條款於1996年12月1日,在民進黨臨時全國黨員代表大會上獲得通過。[1]

1996年8月,赴漢城參加東亞婦女論壇,於會中當著各國婦女代表面前,質問中共代表「關心台灣婦女權益」一說。[1]

1996年11月30日,深夜在高雄遇害。[1]

彭婉如命案

失踪與遺體被發現

1996年11月30日,當時擔任民進黨婦女部主任的彭婉如搭飛機前往高雄,為即將進行表決的民進黨「婦女參政四分之一保障條款」徹夜奔走。彭在當天晚間於路邊招手、搭上計程車後,離開高雄市尖美大飯店,準備回到下榻的圓山飯店,卻就此失蹤,而當時目送她上計程車的國大代表唐碧娥,成為最後一個目擊者。隔日,由於民進黨全代會開始半小時後,彭婉如仍未出現,因此黨員迅速聯絡黨部並報案。

12月3日下午,警方在高雄縣鳥松鄉(今高雄市鳥松區)工廠旁的廢棄空地發現彭婉如的遺體。彭婉如全身身中35刀,多集中在後背部,而且傷口深入胸腔,甚至還把右眼眼球挖掉,全裸棄屍。傷口幾乎全部都集中在背部左右肩胛骨,且刀傷的斜度幾乎一致,加上彭婉如手上有掙扎的痕跡,代表曾經有抵抗,因此懷疑被棄屍地點應該是第二現場,而凶器應該是水果刀及不明鈍器。1996年12月4日,專案小組在芭樂園採集,發現除了有檳榔渣、菸蒂外,還有不完整血掌紋,和部分不完整的指紋,另外在東港大橋下,發現彭婉如的遺物,包括名片和皮夾,但歹徒很狡猾的利用塑膠袋包住。以上跡證,經比對資料庫、役男服役的指紋建檔等,並沒有吻合者,因此懷疑兇手沒有當過兵也沒有計程車駕照。12月10日,專案小組清查案發周遭監視器,透過尖美飯店旁的金比利美容院門口監視器,發現一輛舊型「福特天王星」計程車,經過兩道玻璃折射,投射在飯店附近店家玻璃上,因此鎖定天王星計程車調查。同時透過鑑識專家李昌鈺,將畫面送到美國太空總署解析,希望能查出車牌號碼,但由於影像實在太模糊,只辨認出車牌第一個字「Y」,而「福特天王星」還有車牌「Y」,成了調查的最重要關鍵。由於當晚彭招手時附近並非公車站,警方研判彭應是搭乘計程車,並鑑定車款屬第二代福特天王星

1997年3月20日,經過計程車型號還有車牌鎖定還原,終於拼湊出可能的車牌號碼。經查,該車是一輛贓車,在命案發生前1天被竊,而且3天後就被發現自撞高屏大橋,而疑似偷車賊則慘死在車中,遺體已被火化,而這輛贓車也很快被報廢,無法再進行比對。彭案自此成為懸案,當時對兇手的懸賞金高達新台幣2,200萬元,是台灣史上第三高。

對社會的影響

彭婉如命案引發社會的強烈震撼,婦女人身安全也成為社會大眾關注的焦點。

1996年12月21日,「全國婦女連線」立法院召開「1221女權火照夜路大遊行」行前記者會,宣示「女人要權力,不要暴力」,提出期限破案。宣告超過1萬5千名台灣留學生,透過網路連署,訂定11月30日為「台灣女權日」,以紀念彭婉如對促進台灣女權所做的努力。

同時在社會的壓力下,立法院於1996年12月31日三讀通過《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在1997年1月22日公佈實施;教育部也於1997年3月成立「兩性平等教育委員會」(今「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並且規定學校必須有兩性平權教育時數,此即《性別平等教育法》之法源。1996年12月20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一樓成立「婦女保護中心」,設置24小時婦女保護專線「婉如專線」,奠定24小時保護專線之工作模式。

1997年5月1日,彭婉如基金會成立,優先從事與婦女人身安全議題相關的活動。[1]

彭婉如命案發生後數年,尖美大飯店由於尖美建設經營不善而易主,尖美建設董事長張國福把尖美大飯店賣給前高雄縣議會議長黃璽文,尖美大飯店改名為「圓頂大飯店」;圓頂大飯店最後也因為經營不善而結束營業,荒廢近一年。2007年11月24日,由民進黨立法委員曹來旺擔任董事長的員邦企業接手經營圓頂大飯店,圓頂大飯店改名為「大都會酒店」重新營運。

重露曙光

民国88年(1999年)9月15日,台北縣石碇鄉一處產業道路,一名程姓計程車司機接排氣管廢氣,自殺死在計程車上,還留下遺書表示涉及彭婉如命案,對不起彭婉如還有社會大眾,不過經過指紋還有掌紋調查不符合,因此警方不排除可能是共犯。

2015年11月11日,警方比對DNA,發現極有可能是一名計程車司機犯案,這名司機已經因為別起性侵案入獄,警方將他借提出來,比對DNA,疑似就是他殺害彭婉如。不過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表示,沒有接到任何單位通報,案件仍持續偵辦中。[3]

此案追訴期已於2016年11月30日屆滿,但專案人員強調小組仍不會放棄追查。 [4]

2019年5月,立法院三讀通過刑法第80條修正案,將有死亡結果發生之重罪追訴期限制取消,有受害者的既遂殺人懸案就此不再受30年追訴權之限制。[5]

參考資料

  1. ^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堅持走完婦運的路. 女書文化. ISBN 9579848122. 
  2. ^ 戴, 月芳. 台灣的姊姊妹妹--台灣婦女運動進行式. 台北市: 五南圖書. 2014年: 91–92. ISBN 978-957-11-7809-7. 
  3. ^ 傳彭婉如命案將破 雄檢:未獲通報. [2015-11-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5-08). 
  4. ^ 彭婉如慘死20年 追訴期將屆. [2017-01-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2-02). 
  5. ^ 中央社:殺人犯無追訴權時效 立院三讀通過. [2024-03-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3-16).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