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亭
李春亭(1936年10月—),男,汉族,山东栖霞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生平
1971年,任中共栖霞县委常委。1974年,任中共烟台地委书记。1976年,任山东省冶金局局长。1983年,任山东省冶金工业总公司经理[1]。
1988年,任山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1992年,任中共山东省委副书记,山东省副省长。1995年,升任山东省人民政府省长[2]。
后因烟台11·24特大海难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2001年,转任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参考文献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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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赵志浩 |
山东省人民政府省长 1995年2月-2001年12月 |
繼任: 张高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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