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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儒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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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儒楷

蔡儒楷(1869年—1923年),字志赓江西南昌人,中华民国政治人物、教育家。[1]

生平

1869年生于江西南昌,1897年中光绪丁酉科举人,援例以知府用,发直隶佐理教育行政。1906年1月至1911年12月任北洋大学堂监督,1911年任直隶提学使。[1]

中华民国成立后,1913年2月至1914年3月任直隶教育司司长兼国立北洋大学校长。1914年2月,他署北京政府教育总长。1914年5月9日,山东民政长高景祺辞职,蔡儒楷接任。同年5月23日,各省民政长改为巡按使,他遂改任山东巡按使。此后他在任内成立了山东展览会兼办巴拿马赛会出品协会,并出任会长。同年6月15日到7月15日,山东省第一次物品展览会济南商埠公园(今中山公园)举办。1914年11月25日,蔡儒楷被迫同日军签订《胶济铁路临时治安条款》。1915年,经山东省实业司司长潘复提议,蔡儒楷、靳云鹏等人筹办鲁丰纱厂。蔡儒楷通令山东省各县知事利用公款认购股票并劝商人入股,后来1919年9月鲁丰纱厂开业。1915年,蔡儒楷增拨商埠公园后面的一部分官地建了一个体育场。1915年底,袁世凯称帝,蔡儒楷获封一等男爵。1916年6月,袁世凯逝世。同年7月6日,蔡儒楷被免职。 1921年,蔡儒楷出任江西南浔铁路总经理。[1]

1923年,蔡儒楷逝世。[1]

家庭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