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祥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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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祥光(?—1658年),字绣波,二昭,山西翼城縣人,清朝官員。
生平
順治六年(1649年)己丑科進士。初任陕西城固县知县,补调江南淮安府山陽縣知縣,政績卓著。順治十四年(1657年),任丁酉科江南鄉試同考官。隨即,科場案發,順治帝從重處罰,同考官全部處絞,家人流放寧古塔。李祥光處刑,绞于西市。順治十七年(1660年),被淮安當地百姓奉為山陽縣城隍。[1]
參考文獻
丁酉順天鄉試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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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酉江南鄉試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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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酉河南鄉試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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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祥光(?—1658年),字绣波,二昭,山西翼城縣人,清朝官員。
順治六年(1649年)己丑科進士。初任陕西城固县知县,补调江南淮安府山陽縣知縣,政績卓著。順治十四年(1657年),任丁酉科江南鄉試同考官。隨即,科場案發,順治帝從重處罰,同考官全部處絞,家人流放寧古塔。李祥光處刑,绞于西市。順治十七年(1660年),被淮安當地百姓奉為山陽縣城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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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酉河南鄉試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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