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歐陽金貞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欧阳金贞明朝女性人物,江夏(今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

父亲欧阳梧,教她《孝经》、《列女传》。长大后,许嫁罗钦仰,跟随欧阳梧到柘城县为官。欧阳梧因为父亲去世回家,船到仪真,罗钦仰坠水而死。欧阳金贞年仅十四岁,惊哭想要赴水而死,父母坚持不许。又想自缢,父母说:“你还没有出嫁,为什么要这样?”她说:“我认为没有活着的道理,即如父母所言,愿终身作为未亡人。”大声哀号不止。罗钦仰入殓,欧阳金贞剪发系在他右臂陪葬。回家后,告知父母说:“有儿媳,以事奉婆婆。婆婆既失去儿子,怎么能让她没有儿媳?愿归罗家,以完成职责。”父母听从。欧阳梧知广元县,欧阳金贞的婆婆病卒,她才回到娘家。有人劝她改嫁,曰:“事奉婆婆完成,还等什么呢?”欧阳金贞说:“我之前殓葬罗郎时,有一束头发缠其手上,谁能掘冢开棺,取头发还我,我就改嫁。”于是作罢。她生平独卧一楼,六十余岁去世。[1]

参考文献

  1. ^ 明史》卷三百一 列传第一百八十九 列女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