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歐陽金貞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歐陽金貞明朝女性人物,江夏(今湖北省武漢市武昌區)人。

父親歐陽梧,教她《孝經》、《列女傳》。長大後,許嫁羅欽仰,跟隨歐陽梧到柘城縣為官。歐陽梧因為父親去世回家,船到儀真,羅欽仰墜水而死。歐陽金貞年僅十四歲,驚哭想要赴水而死,父母堅持不許。又想自縊,父母說:「你還沒有出嫁,為什麼要這樣?」她說:「我認為沒有活着的道理,即如父母所言,願終身作為未亡人。」大聲哀號不止。羅欽仰入殮,歐陽金貞剪髮系在他右臂陪葬。回家後,告知父母說:「有兒媳,以事奉婆婆。婆婆既失去兒子,怎麼能讓她沒有兒媳?願歸羅家,以完成職責。」父母聽從。歐陽梧知廣元縣,歐陽金貞的婆婆病卒,她才回到娘家。有人勸她改嫁,曰:「事奉婆婆完成,還等什麼呢?」歐陽金貞說:「我之前殮葬羅郎時,有一束頭髮纏其手上,誰能掘冢開棺,取頭髮還我,我就改嫁。」於是作罷。她生平獨臥一樓,六十餘歲去世。[1]

參考文獻

  1. ^ 明史》卷三百一 列傳第一百八十九 列女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