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友儒
沈友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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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揚州府同知 | |
籍貫 | 浙江杭州府海寧縣民籍 |
字號 | 字子真 |
出生 | 正德十二年(1517年)十一月十二日 |
逝世 | 萬曆十六年(1588年) |
配偶 | 娶董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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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友儒(1517年—1588年),字子真,浙江杭州府海寧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嘉靖十六年(1537年)丁酉科浙江鄉試第三名舉人(經魁),嘉靖十七年(1538年)聯捷戊戌科二甲九十二名進士[1][2]。歷官刑部主事,官至揚州府同知[3]。
家族
曾祖沈甫;祖父沈㫤,曾任壽官;父沈涇。母徐氏。重庆下。兄友仁、友倫、友僑。弟友佳、友信、友儀、友偲[4]。
参考文献
-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海寧縣志》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十七年戊戌科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