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成員(英語:ex officio member,又稱依據職權成員、附帶職務成員)是指某些人因擔任某些職務而自動成為某一機構或組織成員者。
實例
香港
官守議員(英語:ex officio member,又稱當然議員)為在議會中因擔任公職而自動變成議員的人。在香港殖民地時期時,布政司、財政司和律政司都自動成為立法局議員。[1] 現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會議還有官守議員,所有3司的司長、副司長及16局的局長都自動成為行政會議的成員[2]
此外,在香港區議會制度當中,所有新界區分的鄉事委員會主席,均自動成為區議會當然議員。
參見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