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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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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檟
大明陕西右布政使
籍貫直隸鳳陽府
字號字伯材
出生嘉靖十四年(1535年)七月二十五日
逝世萬曆三十七年(1609年)
配偶娶趙氏
出身
  • 隆慶二年戊辰科同進士出身

石檟(1535年—1609年),字伯材,河南汝寍所軍籍,直隸鳳陽府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河南鄉試第十八名舉人。隆慶二年(1568年)中式戊辰科會試第三百五十七名,三甲第一百六十五名進士[1][2]。授辰州府推官,六年十月选授试御史,萬曆元年(1573年)實授南京福建道监察御史,出为四川按察司佥事,六年五月升甘肃行太仆寺少卿兼陕西佥事、整饬庄浪兵备兼理马政,十一年二月改任陕西行太仆寺少卿兼佥事,十二年五月升本年副使,晋右参政,十六年十月升山西按察使,十八年七月起补陕西按察使,抚治西宁,二十年升八省右布政使,辞官归乡,自號西湖钓叟,卒年七十五。祀乡贤。

家族

曾祖石珎,壽官;祖父石昺;父石源,母藺氏。永感下。兄石楠(贡士)。弟石淧、石棟[3]

参考文献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隆慶二年戊辰科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