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葉明元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葉明元
大明廣西布政使司右參政
籍貫福建泉州府同安縣
字號字可鳴,别號星洲
出生嘉靖庚子三月十日
逝世萬曆甲午正月八日
配偶元配蔡氏,继娶林氏
親屬(子)葉啓登、葉昺奎、葉啓翼
出身
  • 隆慶元年丁卯科舉人
  • 隆慶二年戊辰科進士出身

葉明元(1540年—1594年),字弼虞,号星洲,福建泉州府同安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福建鄉試第十四名舉人。隆慶二年(1568年)中式戊辰科會試第一百二十九名,二甲第六十八名進士[1][2]。初知石埭县,擢南刑部陕西司主事,晉郎中,出守南安府。遷贵州按察司副使,升廣西右參政,驻守苍梧。萬曆二十二年卒,年五十五。

家族

曾祖葉達;祖父葉宗輿;父葉常春,母汪氏[3]

参考文献

  • 葉向高《中大夫广西布政司右参政星洲叶公墓誌銘》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隆慶二年戊辰科登科錄》 
官衔
前任:
陳祖堯
明朝南安府知府
萬曆年間
繼任:
宋萬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