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新光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董新光(1957年2月),男,汉族山东文登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曾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央委员会常务委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新疆地区代表。

生平

董新光毕业于新疆八一农学院农田水利工程专业。2008年,当选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1],代表中国民主建国会,分入第七组。[2]2013年,担任全国人大代表[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018年1月,当选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4]

參考文獻

  1. ^ 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名单. 新华社北京1月25日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名单(共2237人,2008年1月25日政协第十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2008年1月25日 [2013-04-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年9月28日). 
  2. ^ 全国政协信息-董新光. 全国政协委员会. [2013-04-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04). 
  3. ^ 全国人大代表信息-董新光. 全国人大网. [2013-04-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1-27). 
  4.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名单. 网易. [2018-01-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1-27).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