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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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霖(1907年9月29日—1998年10月18日),字为公江苏省海门县津桥镇人。中华民国国际法学家、外交官。[1]

生平

早年生涯

1926年,董霖考入复旦大学学习英国文学专业,后来改学法政专业。在校期间,董霖秘密加入中国国民党。大学毕业后,董霖赴西安,在西安中山大学(原国立西北大学)任教。不久,董霖出任中国国民党西安市党部宣传部部长,由此开始从政。[1]

1936年,已担任中央政治会议秘书的董霖,脱离政界,赴美国留学,先后获得硕士、博士学位。[1]

1941年12月,太平洋战争爆发,董霖归国来到上海,任教于美国传教士办的之江大学,后来秘密自上海赴重庆。1942年,董霖作为国防最高委员会参事,参与修订全国行政法规,并任中国国民党中央宣传部主任秘书。1943年,董霖任国民政府立法院立法委员,还在重庆发起创办中国国际公法学会,并且兼任中华法学会秘书长。1943年4月,董霖获国民政府外交部政务次长吴国桢邀请,调任外交部参事,由此开始外交生涯。抗日战争后期,中国重视对欧洲、美国的外交,董霖在处理欧洲事务方面发挥了自身专长。[1]

驻荷兰大使

1944年底,二战欧洲战场德国已趋于失败。为应对战后局面,国民政府外交部调整外交布局。1945年3月,董霖被任命为中国驻荷兰大使[1]

1945年4月,董霖抵达荷兰流亡政府所在地英国伦敦。1945年5月8日,德国宣布投降。此后,荷兰流亡政府自英国迁回荷兰国内。5月29日,董霖与荷兰签订了《中荷新约》,废除了荷兰对华的不平等条约。同年10月,董霖将使馆自伦敦迁至荷兰海牙的新址。[1]

当时,荷属东印度(即今印度尼西亚)独立运动掀起。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本占领荷属东印度。1945年日本投降后,当地抵抗领袖苏加诺领导独立运动,当地局势混乱。荷属东印度有华侨200万人,华侨人身安全及财产遭严重威胁。董霖与荷兰政府协商,了解荷兰方面的动态,并通过荷属东印度华侨留学的子女探听当地情况,为国民政府及时掌握荷属东印度情况作出了贡献。[1]

1945年9月下旬,在荷兰的华侨到中国驻荷兰使馆求助。因战时华侨无法汇款回中国,战争结束后,华侨纷纷准备回款回中国,但荷兰盾不是国际通用货币,需兑换为英镑方能汇寄到中国国内。董霖乃吩咐秘书为华侨兑换,并代从英国伦敦汇款。回到伦敦后,董霖又发现中国农村无法收汇,正巧两位途经伦敦的中国外交官在中国国内存有法币,经协商汇价之后,终于解决了问题,两位中国外交官收下英镑,再以法币交给华侨在国内的亲属。未料,后来荷兰盾对英镑升值,一些华侨向国民政府外交部控诉,认为使馆从中牟利,损害华侨利益。董霖为避免这种中伤,特地请求国民政府外交部派员彻查。经过此事,董霖托病于1946年11月离开中国驻荷兰大使任所回国。[1]   

国共内战

1947年初,回到中国的董霖出任国民政府外交部顾问兼美洲司司长,一直任至1948年12月。在外交部美洲司司长任上,董霖交涉办理了中国与美国的一系列条约。[1]

第二次国共内战中,蒋介石的国民政府依赖美国援助,外交部的中心任务便是请求美国援助。当时,美国加强了对蒋介石政府的援助。董霖忙于同美国驻华使馆商谈经济及军事援助等问题,先后参与和经手了大量协定、换文,其中军事方面有1947年11月中美互换同意美军驻军换文,1947年12月《中美海军协定》;经济方面有1948年7月《美国对华经济援助协定》,1948年8月中美设立中国农村复兴委员会换文;文化及慈善方面有1947年10月的中美《关于美国救济援助中国人民之协定》,1947年11月中美《文化协定》等等。[1]

例如,美国国会通过《援华法案》,拨款3.38亿美元为经济援助、1.25亿美元为军事援助。此后,董霖代表中国政府与美国方面商谈上述援款的具体实施办法。因为此属美国直接支持蒋介石政府内战的行为,故外交部长王世杰为免泄密,要求董霖亲自交涉。[1]

为了换取美国援助,董霖经手的这些协定、换文均依美国的要求签订。1948年7月,《美国对华经济援助协定》签字之前,王世杰认为协定规定美国方面有权对援华物资“直接监督及管理”,有损中国国体,故要求董霖交涉删除相关条款。董霖对此十分不满,追问王世杰,假如美国方面不同意删除,中国政府是否拒绝协商从而放弃美援。董霖认为,这是中国人好面子的表现,毫无意义。[1]

1946年8月,中美签署让售战时剩余物资协定,美国将存于西太平洋的总价值约25.3亿美元的战时剩余物资,以10%的价格“出售”给中国,中国则承诺将若干港口的房地产转让给美国驻华机构使用,以作为补偿。但因中国各机构推诿,中国方面的承诺始终未能兑现。美国驻华大使司徒雷登为此大发脾气,向蒋介石及行政院院长张群提出抗议。张群遂要求董霖牵头处理。董霖迅速集合了有关部门负责人,商讨出解决办法,并且限期执行。问题很快解决。董霖自认为维护了美国方面的“合法”利益。但实际上,中国方面的利益由此受损。[1]   

寓居美国

1948年12月20日,董霖升任外交部次长。此时,董霖知道中国国民党大势已去,便以处理中国驻法国使馆凌其翰等人宣布起义事件、安抚中国驻外使馆人心的借口,于1949年10月飞抵欧洲。1949年12月,董霖电请辞职,由此脱离了中华民国政府[1]

此后,董霖转赴美国定居,以教学及著述为生。1957年春,获聘为纽约圣若望大学研究院及大学部政治系主任兼教授。1962年秋,改任纽约市立大学研究院及昆士学院国际公法教授。[1]

1998年10月18日,董霖逝世,享年92岁。[1]

著作

  • 董霖,帝国主义与中华民族,上海:光明书局,1930年
  • 董霖,中国政府,上海:世界书局,1941年
  • 董霖,战前之中国宪政制度,台湾:世界书局,1968年
  • 董霖、佩萱,法西斯主义与新意大利,黎明书局,1932年
  • 董霖,中国与国际公法
  • 董霖,近代中国之政治制度
  • 董霖,联合国制度下之国际组织
  • 董霖,中国与列强
  • 董霖,中国革命的回忆:1926~1949
  • 董霖译著,顾维钧与中国战时外交(传记文学丛刊四十五),台北市:传记文学出版社,1978年[1]
  • 董霖主编,国际公法与国际组织,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93年
  • 佛劳林斯基(M. T. Florinsky),世界革命与苏联,董霖译,上海:商务印书馆,1935年

参考文献

  1. ^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石建国,董霖:命运与蒋介石内战相捆绑,世界知识2011年1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