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卓 (南宋)
陈卓(1166年—1252年),南宋大臣。字立道,浙江鄞县人。
生平
远祖籍福建莆田县崇业乡孝义里(今属涵江区)。自祖父陈膏,徙居明州(今浙江宁波),与四明汪氏联姻[1]。南宋乾道三年(1167年),生于鄞县。父陈居仁,母王氏,家中排行第五。
南宋绍熙元年(1190年),考中余复榜进士。庆元二年(1196年),任宣教郎、余姚县知县。庆元三年(1197年)六月,丁父忧回四明守孝。后任江州知府,转任宁国府知府。早年曾与史弥远相熟,但从政后理念多有不和。嘉定十一年(1218年)春,李全率部下归顺朝廷,朝廷诏为京东路总管。宝庆三年(1227年)五月,李全叛变,用青州投降蒙古。陈卓被任命为签书枢密院事,负责起草褫夺李全爵位的诏书,诏书写得很感人,诏书到了淮地,百姓们都自相勉励。
嘉定十七年(1224年),宋宁宗去世,史弥远自此掌权,陈卓与史弥远政见不和。端平二年,曾入朝任参知政事[2]。绍定年间(1228年-1233年),陈卓任吏部尚书,同签书枢密院事,因与史弥远在政见上相悖,没法留在朝中,于是请求致仕。以资政殿学士回乡,宋理宗赠金紫光禄大夫、太师、开国伯。
陈卓回乡后,不营产业,以教书为业,筑世纶堂,闲居十六年。淳祐十二年(1252年),逝世,享年八十六岁。因家中贫寒,居然不能下葬。朝中的吴潜听说后,还特别写信帮助办理丧事。多年后,朝廷赐谥清敏。